台灣本土疫情爆發,孩童確診案例頻傳,須由家長帶到醫院進行快篩、PCR採檢,但篩檢時那30秒「戳鼻子」的舉動,讓許多小朋友因疼痛大哭。花蓮慈濟醫院兒科團隊親手特製佩佩豬、鬼滅之刃等卡通面具,減緩小朋友對戳鼻子的恐懼,同時減輕家長負擔。
日期:2022-06-21
「如果沒有那一次檢查,我可能不在人世了。」瑞展產經研究董事長陳忠瑞因為10年前的一次大腸鏡檢查,成功躲過了癌症。
日期:2022-06-21
新光醫院婦產科名醫林禹宏4年前罹患血癌,接受兒子的骨髓移植1年多後突然出現多重器官排斥,戴上呼吸器。去年3月開始肺功能快速下降,必須肺臟移植才能活。而在一年的等待過程中,又經歷了移植前夕臨時喊卡的煎熬,但他不放棄希望,3月31日成功完成肺臟移植,昨(6/4日)在臉書最新PO文,表示花了1個月復健終於下床走出第一步。
日期:2022-06-05
全國新冠肺炎中重症病患已突破五千人,為保存大醫院醫療量能,雙北醫師公會號召基層診所醫師,扛起社區醫療重擔,在疫情肆虐下成為民眾眼中的安定力量。
日期:2022-06-01
莫讓台灣淪為詐騙者的天堂!商業周刊的封面故事「一支手機偷走我的人生」,上面的標題「全台詐騙案創五年新高,每人每年被竊走1500萬」!因為我也是受害人,看得比較仔細,我第一眼就看到「每人每年被竊走1500萬」,這個數字嚇了一大跳。於是我試算一下,商業周刊統計去年統計受詐騙的金額56億,再乘上6到8倍,受害沒有報警的估計金額,結果除2300萬人,應該是1460元,不小心加了一個萬,變成金額多了一萬倍。
日期:2022-05-29
快篩陽視同確診最快本周全民適用,但「清冠一號」全台皆缺貨,衛福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與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設計出「公費清冠一號動態查詢表」,可看到1391家中醫院所的清冠一號庫存資訊,民眾可按照自己所在縣市點選,不必再一家家尋找清冠一號。
日期:2022-05-23
一星期至少有6天,走路、吹蕯克斯風、靜坐1小時以上,幫患者看診6小時。聽起來是位正常、健康的醫師?(原文刊載於2020/8/7,更新時間為2022/5/6)
日期:2022-05-06
信實集團是台灣唯一以掃廁所起家的掛牌公司,疫情最嚴峻的兩年EPS都超過五元,他們是如何從桃機掃到基隆港,甚至搶進醫療院所?
日期:2022-04-27
「國民法官」制度將於明年上路,翁德怡在台大開設「國民法官必備之基礎鑑識科學」通識課,希望學生明白,科學調查過程中可能有謬誤,應勇於挑戰權威,引領出調查的其他可能性,避免冤案。
日期:2022-04-27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4/21透露自己接獲通知陽性確診,週日(4/24)再發臉書說,自己的關鍵解謎時刻快到了,感謝衛生局到家幫他重新採檢PCR,沒想到週一(4/25)她在臉書寫下:獨家重大宣布,我從頭到尾都沒有確診!周玉蔻說,台北萬芳醫院昨天替她進行的PCR檢測,最新結果,陰性,還了她清白,也驗證了前後做了10次快篩全都陰性的原因,「根本從來沒有確診!」「這也是與我接觸過的所有人,PCR全都檢測陰性的原因。我有充分證據證明,新北聯醫做我的PCR檢測時,不小心將我的檢體感染了,問題是,只有我一個人的檢體受到感染嗎?」周玉蔻質疑檢體可能出現問題,但她聲明沒有任何責怪新北聯醫及防疫基層工作人員的意思,「但是新北防疫人員人手不足、指揮系統混亂,是事實!」她說,請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快進駐新北防疫中心,否則,才兩歳的小男童,確診後延誤送醫居然不幸喪命的悲劇,「以及與我的個案相同PCR檢體遭污染,導致檢測結果鬧出烏龍的案例,將會層出不窮!」檢測的新北聯醫院長項正川今天也回應,新北檢測機器是有昆陽實驗中心認證過,篩檢絕對沒問題,當初驗出陽性就是陽性,而且機器只認代碼不認姓名,更強調「陽性就是陽性」。項正川說:「她20日驗出PCR陽性CT值很高,事隔4、5天驗出陰性也不意外,因為她當時可能是陽性尾巴,之後變陰性屬於合理範圍。」周玉蔻週日發臉書,表示謝謝台北市衞生局,在她多次出示20號PCR被新北聯醫檢測通知陽性前,做了4次快篩陰性,之後看到簡訊後到今早,又做了6次快篩都陰性後,衞生局與疾管署討論,依規定替她安排了重新採檢PCR。她在臉書上寫道:週日上午10:00左右,台北市萬芳醫院家醫科林英欽主任,由北市衞生局安排來到我家,進行PCR採檢,林主任全副「武裝」,認真、專業、負責,十分感謝也感動,重新採檢結果可能要一段時間才能揭曉,安心等待中。」她說指揮中心與地方防疫人員真的很辛苦,為求真相,相關防疫官員與醫護院所、檢測人員的付出,誠心致謝,自己也平常心等待中,而結果如何,或可否對外發佈,還要聽候台北市衞生局的通知。不過對於她提到衛生局安排到府PCR服務,各媒體也在台北市衛生局媒體群組詢問是否有此事,衛生局群組回應,已經請業務科了解中,而周一(4/25)一早台北市衛生局即發文澄清。萬芳醫院則是表示,本院醫師接獲民眾來電,希望申請居家採檢,醫師告知必須經由衛生主管機關核可,方能配合辦理,該個案告知已獲得衛生主管機關同意,醫師經致電衛生主管機關確認,且取得該個案法傳編號及聯絡資訊後,前往採檢,經了解此為醫師個人行為,院方將進行內部調查,將在相關會議重申防疫政策。(原文發稿時間為2022/4/21,更新時間為2022/4/25)
日期:2022-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