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智庫副執行長、桃園市議員凌濤被週刊爆料,在外交部7月中旬籌組跨黨派代表團赴美參加共和黨全國代表大會時,因不滿行程安排、購物時間不夠,痛罵我國外交官。藍營週三(8/7)反咬綠營是去赴大麻供應商Charles Wu邀約的僑宴,沒想到案情又意外再轉彎。民進黨發言人韓瑩7日在中常會後轉述記者會受訪回應,國民黨指控並非事實,當天餐敘主要目的是與伊利諾州3位參眾議員互動,請國民黨不要為了掩飾凌濤霸凌外交官的事實,抹黑民進黨、破壞台美關係。伊利諾州州參議員Willie Preston也在社群放上與民進黨代表團餐敘的照片指出,當天他和台灣代表團有一場美好的會面,他們正在尋求與美國中西部發展經濟關係。
日期:2024-08-08
一九八四年六月六日,蘇聯程式設計師發布益智遊戲「俄羅斯方塊」,各種衍生遊戲至今仍受歡迎。在冷戰背景下,它是蘇聯第一款賣到美國的娛樂軟體,背後的國際版權爭奪戰和遊戲一樣刺激。
日期:2024-07-31
「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好還要更好」、「追求更好的自己」…不論俗諺或廣告台詞,總鼓勵人們努力追求非凡、卓越生活,但輔仁大學心理系副教授黃揚名提醒,即使平凡也並不等於不好。
日期:2024-07-26
美國總統候選人川普的槍擊案,讓市場再度聚焦「川普交易」(Trump Trade)的本色;如果他入主白宮,美中角力貿易戰、晶片戰爭的格局,可能都會出現巨大變化,首當其衝的恐怕是台灣。
日期:2024-07-24
美國共和黨上周連開4天的全國黨代表大會,正式提名川普角逐11月總統大選。拜登卻在美東時間21日下午宣布棄選,民主黨換將改由賀錦麗代表參選,外界普遍認為川普當選總統的機會該很大,所以台灣仍要了解他的經濟政見、和接下來財務投資該如何應對。
日期:2024-07-22
今年將降息3碼,現在買美債ETF勝過買高股息ETF及0050嗎?
日期:2024-07-22
原來校門關比鬼門開更可怕?高雄市一名少年躺進萊爾富冰櫃佯裝露出安詳神情,一旁的友人非但不阻止,甚至還一同嘻笑並錄影放上網,影片曝光隨即引發外界撻伐。對此,萊爾富公司發布聲明表示,目前已報警處理,並列出損失不排除向行為人求償。
日期:2024-07-18
一六八三年七月十四日,鄂圖曼土耳其大軍圍困維也納,以此展開攻入歐洲的行動。這場戰爭是鄂圖曼土耳其帝國由盛轉衰的關鍵,成為伊斯蘭教與基督教世界的分水嶺。
日期:2024-07-17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及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收賄,他先在7/6被桃檢聲押,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後法院重開羈押庭,改裁定1200萬元交保。後檢方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二度發回更裁,並由桃園地方法院在周四(7/11)下午第三度開羈押庭後,裁定收押禁見。鄭文燦委任律師周四晚間9時許遞狀再次提出抗告,桃園地院回應已於當晚9時40分派車將交卷證送給高院。律師提出的抗告書,主要針對簡訊部分予以反擊,不過案經高等法院火速分案審理後,周五晚間駁回律師抗告,不得再抗告,鄭文燦確定羈押至少2個月。鄭文燦抗告否認知道手提袋內有500萬現金,高院合議庭認為,500萬元的重量體積非小,鄭文燦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顧慮官邸維安或好奇打開查看的道理。而鄭文燦抗告指稱證人廖○松的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土地變更計畫的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高院認為不可採。鄭文燦抗告另指檢察官沒說明勾串的對象與待證事實,高院指檢察官已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高院說明3個駁回抗告原因如下。一、抗告人即被告鄭文燦雖否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惟有卷內相關證據可佐,足認被告涉犯上開罪嫌重大。二、被告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 不 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係法定本刑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審酌重 罪本即伴隨有高度逃亡 、串證之可能。且被告尚有於檢察官訊問前傳送與本案答辯相關訊息予秘書之舉 顯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衡以被告之政商關係,以及本案土地變更計畫一事涉及桃園市政府多個局處事務,經手承辦公務員甚多,則相關公務員或因與被告過往職務親誼、權力甚至為免自己涉入刑責,即不無附和被告說詞之動機,而此勾串之虞顯難以透過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拘束人身自由較輕之手段加以防止。 原審考量國家刑罰權之行使及被告人身自由限制等一切情況後,認有羈押之必要 ,核無不合 。三、被告抗告否認知悉廖O松攜往其官邸而留在該處之手提袋內有 500 萬元現金且辯稱若真是行賄,依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利益,怎可能只有 500萬元之賄賂 云云 。然 500 萬元現金之重量、體積非小,被告或家人對於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基於 官邸維安或 好奇打開查看 之理 ?且由被告所述發現該手提袋後之舉止,竟係 遲 至 6 、7 個月後 始 親自歸還廖 O 廷以轉交廖 O 松,而非即時指示部屬交還或交政風室處理,其反應更啟人疑竇 。另依廖 O 松就此數額決定過程之證述,非無可能僅係土地變更計畫完成之「前金」。而檢察官係認被告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是被告於此過程中以其市長職位在職務上為如何之裁示,正為檢察官後續偵查內容之一,被告抗告指稱廖OO松之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採。至抗告另指檢察官未釋明勾串之對象與待證事實一節,實已為檢察官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 ,其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綜上,本件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且不得再抗告。
日期:2024-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