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編按:近期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Etomidate)毒駕肇事頻傳,引發外界對於電子煙和新興毒品結合的高度關注。衛福部長石崇良周四(5/28)受訪表示,坦言《菸害防制法》上次修法存有漏洞,已提出修正條文在行政院審查中,針對「持有電子煙」將處以「沒入」且可合併處分最高1萬元罰鍰。石崇良表示,目前法規已針對「使用」電子煙行為訂有處罰規定,違者可處新台幣2千元至1萬元罰鍰;惟現行法制對於「持有」電子煙尚無明確罰則。為補足現行制度不足,衛福部已將「持有類菸品及其組合元件」納入修法重點,修正草案規劃未來除了可依法沒入外,亦比照使用行為,處以新台幣2千元至1萬元罰鍰。根據內政部警政署5/24發布最新統計:台灣毒駕案近年呈現「暴增式惡化」。自2026年1月至4月,查獲近4725件毒駕,相較去年(2025年)同期狂飆近3倍。董事基金會日前召開記者會指出,近期電子煙交易有回溫跡象,甚至有「合法掩護非法」的新販售模式。「以前是掛電子煙賣加熱菸,現在可能變成掛加熱菸賣電子煙」,董事基金會表示,近期接獲不少民眾反映相關情況,值得政府高度警覺。對此,交通部5/28回應,目前可針對「高風險駕駛人管理強制換照」,並註記須經一段時間,完成毒癮戒癮治療後才能換照上路。
日期:2026-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