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時間到了,他應該把孩子送回去。他再度叮嚀孩子,要聽媽媽的話,兩個孩子點點頭。他有點辛酸與無奈,因為孩子從小就已經知道,他們已經不再是爸媽的共同寶貝,而是他的、與她的。
日期:2014-12-12
經過了七年,我其實還是不知道什麼才是真正的快樂。例如現在,透過臉書,我認識了很多新朋友,願意把他們的故事告訴我;我現在發言,有時候報紙會轉載;臉書上有將近七萬人追蹤;也認真的賺了點錢,可以不擔心以後退休沒飯吃;即將出第二本書,這樣叫不叫快樂?
日期:2014-10-27
我們請求了一千萬元,對於離婚損害與通姦的損害賠償來說,這是天文數字。女方已經無法控訴,我們只能把女方的日記、男方言語暴力的錄音、警員的作證,當然,還有孩子的證詞呈現在法庭上,他們雖然只有十來歲,但是已經知道父親的所作所為。
日期:2014-09-22
「兩個月前的某天晚上,我跟朋友一起聚餐,大概喝了半瓶的高梁酒,大概十一點結束以後,我就跟朋友一起走路回家,我朋友確認我進家裡後,他們才離開。」,他說。我差點沒跌破眼鏡。「走路回家被臨檢?然後涉嫌公共危險罪?到底是警察喝醉還是你喝醉?」
日期:2014-09-22
我想起了電影「双食記」中,男人一邊大快朵頤他的最後晚餐,一邊對兩個女人說:「你愛我嗎?(看著A女人)你也愛我(看著B女人),是吧?但是你們愛我什麼呢?還是你們只是愛著你們自己啊~現在滿意了?舒服了?這就是你們想要的。一個沒有祕密的男人,還可愛嗎?」
日期:2014-09-12
這件事情如果發生在台灣,檢察官應該會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給機會,先聲請觀察勒戒,畢竟,目前施用毒品在台灣,已經逐漸認為是「病人」,而不是「犯人」。除非再三給機會都不能戒除,才會藉由刑罰的方式處理,否則給機會沒問題。
日期:2014-08-22
以前是兄弟姊妹各自賺錢後拿一半給爸爸;現在則是爸爸統一收取薪水,然後再拿四成依照爸爸制訂的公式,分給所有的兄弟姊妹。這造成了什麼問題呢?對高雄市而言,閩南話說,「生雞蛋沒,放雞屎有」,就成了最佳的寫照。
日期:2014-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