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編按:民法規定造成婚姻破裂的一方無權提離婚,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朱政坤和2名出軌人夫質疑違憲,聲請釋憲。憲法法庭3/24宣判,民法第1052條第2項但書規定限制有責配偶訴請離婚,原則上合憲,但重大事由時間持續過長導致個案過苛則牴觸憲法,須2年內修法。對此,法務部表示,對於憲法法庭判決民法第1052條第2項但書規定原則合憲,法務部肯定憲法法庭維護憲法保障婚姻自由之用心。至於判決另認為個案過苛而部分違憲一事,法務部也予以尊重,並將依照判決意旨,自判決宣示日起2年內,積極研議妥為修法。至於婦團則認為,此事已爭議多年,對大法官釋憲角度不意外,符合國際人權準則,但希望配套須做足,要注意未來是否有人鑽漏洞,故意犯下民法第1052條來訴請離婚,如故意外遇、意圖殺害配偶等,不可放任有責配偶,一定要約束。
日期:2023-04-03
《民法》第1052條第2項原規定,婚姻破裂有責一方不得訴請裁判離婚,2023年憲法法庭判決「部分違憲」後,離婚制度進一步鬆綁。行政院2025年提出修法,規劃夫妻分居滿3年即可請求離婚,並調整贍養費請求權時效、減免及再婚限制,且修法可溯及既往。離婚法律從「誰有責」走向「婚姻是否無法維持」,也牽動熟齡夫妻權益。(原文刊載於2022/11/10,更新時間為2025/2/21)
日期:2023-03-25
今年2023年初,頂著寒流卻也滅不熄來自全台近50位大專院校生們對於學習新知與社會議題關注的熱情,抱著期待的心情報名參加台灣尤努斯基金會辦理的首屆「尤努斯扎根營」體驗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穆罕默德.尤努斯(Muhammad Yunus)教授所推動的格萊珉模式與社會型企業的思維。
日期:2023-03-23
編按:資深藝人顧寶明去年3月因心肺衰竭過世,離世將滿周年,近日卻傳出女兒狀告繼母的家族爭產糾紛。顧寶明生前共有三段婚姻,第一段婚姻育有一女,第二段婚姻則有一子,皆離婚收場。55歲時迎娶當時年僅22歲的第3任妻子陳燕青,比顧寶明的長女顧乃玠還小7歲,兩人膝下無子相伴20年。顧寶明往生後,留下約700萬元定存、200萬元活存、3檔股票以及數萬元人民幣,合計約1100萬。豈料過世後不到10天,全被第三任妻子移轉到自己名下,顧寶明長女認為繼母涉嫌侵占、偽造文書,一狀告到法院,繼母則堅持財產是夫妻共有,雙方因此對簿公堂。父親過世,繼母能繼承多少財產?繼承順位與比例又是多少?律師用以下這個案例為您解釋。
日期:2023-03-15
「爸爸重病後,哥哥姐姐們一個個推託工作忙、家事重,有心無力只能當甩手掌櫃,身為住家裡唯一一個沒嫁的女兒,出人出力我認了。但爸爸走後,我把爸爸的錢用在爸爸的喪事上,卻還要被他們指責侵占遺產,要我把錢吐出來,這還有天理嗎?」
日期:2023-03-15
嘉義阿里山英迪格酒店日前遭民眾抱怨,一家四口在二二八連假期間入住該酒店,三天二夜含早晚餐,要價高達6.9萬元新台幣。由於業者解釋房價為浮動機制,被質疑價格不公開透明,引起軒然大波。
日期:2023-03-09
編按:過去25年,曺律師在法庭內外見過各式各樣的人──有脫出挫折的泥淖、帥氣地東山再起的人;有因為自負而從成功的頂端墜落、傾家蕩產的人;有惡意利用他人信任的人;有為了守護家人而不顧自身安危的人……他旁觀著各種人生,時而笑、時而哭、時而憤怒、時而感動,並提出了自己的疑問:「我們為了什麼而活?」「該與家人、同事、鄰居維繫怎樣的關係?」「該上哪兒找尋解決矛盾的方法?」「幸運的人生是什麼模樣?」本書包含曺律師執業生涯中的所見所聞和經歷,講述了比電視劇更戲劇性的人生故事,每一篇都是「生命與態度」的人生智慧,讓我們能省思過往的人際關係,明白未來想活在怎樣的關係中。
日期:2023-03-07
家庭、手足為了財產問題撕破臉的狀況,在這社會上屢見不鮮。一名女網友表示,自家中父親中風癱瘓後,為了就近照顧搬回娘家,與先生孩子分隔兩地,一年多來的悉心照護,爸爸從全癱進步到能自理。然而,爸爸在近期立遺囑做公證時,卻將所有財產分給兩位哥哥,該網友只拿到一只手錶,讓她徹底心寒,連律師也看不下去。
日期:2023-03-04
編按:過去25年,曺律師在法庭內外見過各式各樣的人──有脫出挫折的泥淖、帥氣地東山再起的人;有因為自負而從成功的頂端墜落、傾家蕩產的人;有惡意利用他人信任的人;有為了守護家人而不顧自身安危的人……他旁觀著各種人生,時而笑、時而哭、時而憤怒、時而感動,並提出了自己的疑問:「我們為了什麼而活?」「該與家人、同事、鄰居維繫怎樣的關係?」「該上哪兒找尋解決矛盾的方法?」「幸運的人生是什麼模樣?」本書包含曺律師執業生涯中的所見所聞和經歷,講述了比電視劇更戲劇性的人生故事,每一篇都是「生命與態度」的人生智慧,讓我們能省思過往的人際關係,明白未來想活在怎樣的關係中。
日期:2023-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