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三(1/1)元旦下午才辭去民眾黨黨主席職務的柯文哲,在京華城、政治獻金案日被更裁7000萬元交保,檢方對台北地方法院的裁定不服,提出抗告。高等法院審理後,再次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之後將回北院重開羈押庭審理。除了柯文哲以外,涉案的李文宗、應曉薇、沈慶京等人的交保裁定,同樣被撤銷。高院指出,原審於2024年12月26日、27日、29日就被告柯文哲、李文宗、沈慶京、應曉薇及同案被告進行訊問後,除了彭振聲坦承被訴圖利罪嫌外,被告4人均否認本件起訴書所指涉犯罪嫌,且多所辯解。此外,高院也提出7大案情,認為顯有事實足認被告4人與其他被告、證人間有相互勾串之高度可能。對此,律師黃帝穎表示,高院的裁定很明確指本案交保無法擔保被告不勾串,白話來說,柯文哲貼身帳房橘子潛逃國外,以目前科技及網路發達,加密通訊軟體很多,要怎麼保證被告無法傳話?如何保證證人不受影響?而日前柯文哲前幕僚、證人蔡壁如翻供,黃帝穎也質疑,蔡壁如配合柯文哲在羈押庭否認硬碟檔案的供述,如何保證不會發生在其他證人身上?對於高院撤銷發回柯文哲交保裁定,民眾黨回應,對此結果深表痛心與不解,在北檢起訴之基礎證據薄弱之情形下,依前次高院撤銷發回之理由,柯文哲已遭提高具保金至史無前例的7000萬,並執行科技設備監控,到底有何再被羈押之理由?
日期:2025-01-01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四案,檢方依偽造文書、貪污、財產來源不明、圖利及特殊洗錢等罪起訴。全案經近2年調查,周二(12/31)一審宣判,法院依貪汙圖利、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判處林姿妙12年6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亦即提前終止原4年縣長任期職務。因此,林姿妙不但是首位宜蘭縣女縣長,也成為首位遭停職之宜蘭縣長。後續停職期間,縣長職務預計由副縣長林茂盛代理,若判決定讞,則將由中央派人代理。在宣判前,林姿妙上午照例出席宜蘭縣政府縣務會議,對於媒體堵訪問及案情,她表示「姿妙光明磊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中國國民黨在判決後表示,遺憾司法未能還給林姿妙公道,更擔憂林遭停職後,既有縣府政策無法順利推動,影響宜蘭發展。國民黨強調,本案判決尚未確定,且當事人對於一審判決,認事及用法皆有違誤。國民黨強調將全力支持林姿妙上訴以捍衛清白,望法院明察,以維法制。
日期:2024-12-31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日前起訴移審,獲裁定3000萬元交保,檢方提抗告後發回重裁,法官裁定柯加保為7000萬元;柯的家人、黨團立委多方籌錢,中午過後湊得另外4000萬元保釋金,將由柯妻陳佩琪在台北地院辦保,柯「第2度」獲釋。
日期:2024-12-30
今周刊編按: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日前遭起訴,獲裁定3000萬元交保,檢方提抗告後發回重裁,法官裁定柯加保為7000萬元,為湊足4000萬元保釋金,柯妻陳佩琪、黨團立委多方籌錢,終於湊齊,由陳佩琪在台北地院辦保,柯再度獲釋。政界、商界歷來交保金額排行榜數字驚人,不乏商界大咖和政界人物,政界NO.1 原是前國民黨投管會主委劉泰英,他涉12案6000萬寫紀錄,不過現在已經被柯文哲打破了。而商界常見破億,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5.5億、頂新集團前董座魏應充累積保金超過16億元,創下最高累積交保金額紀錄。
日期:2024-12-30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李文宗等4人因涉京華城及政治獻金等案遭羈押,12/27法院裁定交保,北檢隨即提出抗告,29日台灣高等法院以4理由撤回交保,柯文哲是否「回籠」備受外界關注,一切待台北地方法院重開庭更裁。對此,律師黃帝穎指出,柯文哲被羈押關鍵,其實和許芷瑜(橘子)潛逃有關,認為她絕對是柯文哲羈押與否的致命事由;而總統府資政謝長廷對此案表達看法,認為就犯罪要件而言,柯收賄的證據確實薄弱,未來隨著案情的發展可預見「必然爭議迭起」。
日期:2024-12-29
今周刊編按:12月27日才剛交保的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李文宗等4人,在台北地檢署提出抗告,主要理由聚焦於逃亡,台灣高等法院29日裁定撤銷。但由於柯文哲涉貪案備受社會高度關注,且充滿了政治色彩,國民黨立委李彥秀28日曾表示,雖然司法「只講證據、不講政治」,不過此案中大媒體、政論節目日以繼夜報導,民眾心中早已留下「政治辦案」刻板印象,雖然檢方指控柯賄賂,但仍缺乏具體金流的明確事證,若法院駁回抗告,就算不影響日後司法審判,社會孔會持續發酵,後續政治影響力不容小覷。此外就實務上來說,起訴移審後人犯經法院釋放,檢方再提抗告案例並不多,法界人士也有不同見解,有的認為既然被告移審、案件繫屬法院,被告在審理中就是法院的人,無檢察官置喙餘地,但檢察官主張本身也是案件當事人,仍有抗告救濟權利。高院裁定書指出,應曉薇涉犯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及洗錢等罪嫌重大,其中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及圖利均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應曉薇除中華民國護照外,尚持有另一外國護照,原裁定漏未審酌此項攸關逃亡與否之重要事實,仍有未恰。
日期:2024-12-29
台北地院審理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5人移審庭,合議庭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交保、李文宗除偵查中200萬元之外,加保800萬元、彭振聲以500萬元交保、沈慶京以4000萬元交保、應曉薇1500萬元交保,均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台北地檢署在當晚9時30分對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李文宗4人交保裁定提出抗告。但法界人士指出,目前全案最重要的是「實質證據力」部分,全案中最重要的金流部分,以及收賄詳細細節均仍未明朗,證據未達一刀斃命程度,因此要再說服法官羈押難度很高。
日期:2024-12-28
今周刊編按: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週四(12/26)遭檢方起訴28年半,下午移送北院審理,裁定是否繼續羈押柯文哲以及應曉薇、沈慶京、彭振聲、李文宗5人。自晚間7點半歷經近5小時審理後,北院週五(12/27)凌晨3點15分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同時嚴禁接觸、干擾證人,其餘4人也全數交保,台北地檢署表示,收到裁定理由後,將依法提出抗告。其中,保釋金最低的彭振聲率先步出北院,家人深夜已先備足500萬、上午8點半委由律師用行李箱拖至法院點算,「大帳房」李文宗早前已交200萬元,稍早繳納剩餘800萬保釋金後也與妻子離開。至於柯文哲,也在裁定交保9小時候,籌足3000萬保證金開始辦保。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得知可以交保後,向現場數百名支持者表示,3000萬金額很高,需要時間想辦法籌錢,「柯文哲不是鄭文燦,會想辦法籌錢帶主席回去」,柯文哲等人深夜暫留候審室休息,待上午家人帶錢交保、台銀員工點鈔,而小草們也陸續平和離開現場。在庭上辯護律師團主張檢方拼湊金流,指柯文哲收受沈慶京面交1500萬元現金,但證據在哪?檢方則是指出,林洲民證稱柯文哲全程參與京華城案,明知不能適用都更獎勵仍執意推動,「各位可以不相信檢察官,但應該相信證據!」雙方攻防後,最後為何法院5人均裁定交保?據了解逃亡在外的許芷瑜(橘子),是檢方沒有成功接押的關鍵。合議庭認為本案經檢察官偵查完備而提起公訴,且重要證人於偵查中均已具結證述,法院並無接續檢察官實質舉證責任而依職權調查證據之義務。審酌柯文哲等人涉案情節、國家司法權有效行使、公共利益之維護及被告人身自由及防禦權受限制之程度,並衡量比例原則,柯文哲等人非不得以具保及其他必要處分方式替代而免予羈押,而無繼續羈押之必要。合議庭指出,檢方主張同案被告許芷瑜逃亡在外有勾串之虞,但並未指其涉案情節,因此裁定5人交保。
日期:2024-12-27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身陷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案,9月5日羈押禁見至今已113天,台北地檢署上午10時將召開記者會說明偵查結果,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期間柯文哲因剃了大光頭引發熱議,而從羈押至起訴,柯文哲不管是心理狀態還是容貌,都有極大轉變。
日期:2024-12-26
台北市前市長、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假帳案案,迄今收押達113天。台北地檢署周四(12/26)偵查終結,10點召開記者會說明案情與偵查結果。北檢對柯文哲、李文宗、彭振聲、邵琇珮、沈慶京、應曉薇、吳順民、黃姓被告、張姓被告等共11人,依貪汙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等罪嫌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涉收賄、圖利、公益侵占3罪共求刑28年6月。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獲緩起訴處分2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分別支付330萬、120萬元。檢方起訴書也揭露了柯文哲涉貪團伙收賄兩大管道。第一管道,是在沈慶京、柯文哲前,由柯的大帳房李文宗、沈的心腹朱亞虎作為中間人,賄款包括有政治獻金為名的210萬元款項,以及在市長辦公室、京華城工地交付的1500萬元。第二管道,為應曉薇以多個協會收取威京集團旗下公司賄款5190萬元,居間為京華城容積率案陳情、奔走,並施壓北市府公務員。在這兩大收賄管道中,彭振聲已認圖利罪、朱亞虎已認行賄罪,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都否認犯罪。目前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彭振聲、李文宗5名被告在押,預計檢方起訴後將5人移送北院審理,最快下午裁定是否繼續羈押5人。
日期:2024-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