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職場霸凌,這樣做真是不可取!有名女子任職1家化工廠,卻因自認受到同事排擠,被主管否定工作表現,覺得在辦公室受到欺負,冒名購買高度致癌的核酸染劑「溴化乙錠」,稀釋後擦在主管桌面,再以相同手法報復另一名同事,在下手前被抓包,女方雖被依傷害起訴,法院審理期間考量到她與主管和解,最後判決不受理。其實,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324 條之 3 規定,雇主為預防勞工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致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應採取預防措施,建構不法侵害行為規範,亦即俗稱之職場霸凌防制責任。若雇主未對員工盡保護責任,員工可向主管機關進一步檢舉,主管機關調查屬實者,得依同法第45條規定,處事業單位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員工若因此身心受創,亦可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91條、民法第184、185條規定,請求實施職場霸凌行為的主管、同事個人及雇主公司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日期:2024-08-13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於2023年11月2日上午開會前,突然有一名自稱是立法院公報處的職員走入會議室,並下跪用膝蓋走路,向立法院秘書長遞交陳情書。該名職員表示,他遭受長官言語霸凌,盼秘書長可以主持公道
日期:2023-11-02
愛爾蘭鐵路公司一名年薪約390萬台幣的財務經理,不爽自己過去9年在公司被「惡意報復」,讓他天天沒事做,只能讀報、吃三明治和散步,就將公司告上法院。
日期:2023-02-18
「每次辦公室訂奶茶、雞排甚至午餐,同事都刻意漏掉我,我提出抗議,他們依然故我,我向主管投訴,他雙手一攤說這是員工私人行為,人際關係互動他無法介入處理,不能強迫其他人一定要揪我,我被這種『冷暴力』持續對待,但又因為這份薪水是家中唯一收入來源不得不忍受,每天要進辦公室都非常痛苦,捷運快到站時眼淚就不自覺地留下來,我都懷疑我得到憂鬱症了…..面對這種不友善的職場環境,難道我只能自己默默離職嗎?」一位上班族向我表示她工作時遇到的無形壓力,已經讓她快要崩潰了。面對不友善的職場環境,難道上班族勞工只能默默承受?或是選擇離職?
日期:2022-10-20
近來頻頻傳出有超商勞工,因勸導顧客戴口罩,夜間工作時遭攻擊甚至致死,為了確保夜間工作者身心健康及降低職場暴力風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在2021年12月1日公布「職場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規範萬一發生消費者暴力攻擊事件,工作者可緊急迴避或採取必要之自衛手段,如因而造成財物之損失,工作者無須承擔賠償義務,且不會遭受不利之待遇」,若雇主未依指引評估恐怕會挨罰。
日期:2021-12-02
職場霸凌時有所聞,也是切身相關的勞動權益議題。面對這樣無形的職業災害,勞動法規可以如何保障工作者?勞工與雇主又有哪些該注意的責任?
日期:2020-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