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周四(7/30)院會上,拍板通過有「大老婆條款」之稱的《遺產及贈與稅法》(遺贈稅)修正草案。修法草案明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贈與特定親屬(包含其配偶、各順序繼承人及其配偶)的財產(擬制遺產),受贈人須按比例成為納稅義務人,且負擔上限以其受贈財產價值為限,避免單一繼承人獨自承受全部稅務負擔。此外修正也刪除原本遺贈稅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才能申請分期繳納的限制規定,未來不論稅額多寡,只要現金繳納有困難,均可申請分期繳納。
日期:2026-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