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婆條款」修了,保險實質課稅這個問題卻仍然存在,很多人以為:「保單受益人寫誰,錢就給誰;只要不是我的錢,就不會算我的遺產稅。」但這個案例,可能徹底顛覆你的想像。
日期:2026-08-21
立法院周五(8/21)三讀多項財稅相關修法,其中減稅大禮包就是未成年子女免稅額每位由10.1萬元增加至15.15萬元,預計受益人數237萬人,減稅利益約80億元。立院三讀修正的「所得稅法」第17條、第126條條文修正案,將未成年子女免稅額提高50%,且勞保、農保、國民年金、軍公教保險等保險費,可比照健保費於報稅時全額扣除。若一家四口、兩名未成年子女的家庭為例來試算,新法上路後,適用5%稅率者每年約可省稅5050元;適用12%稅率者約可省1.21萬元;適用20%稅率者約可省2.02萬元;適用30%稅率者約可省3.03萬元;適用40%稅率級距約可省4.04萬元。所得愈高,節稅效果也愈明顯。此項修正,待總統賴清德公布後,將自116(2027)年度5月報稅時可適用。此外,立法院也三讀通過俗稱「大老婆條款」的「遺產及贈與稅法」(遺贈稅)部分條文修正案,修正後,未來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及特定親屬財產,應依受贈財產占總遺產比重,由受贈人負擔遺產稅。
日期:2026-08-21
行政院長卓榮泰周四(7/30)院會上,拍板通過有「大老婆條款」之稱的《遺產及贈與稅法》(遺贈稅)修正草案。修法草案明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贈與特定親屬(包含其配偶、各順序繼承人及其配偶)的財產(擬制遺產),受贈人須按比例成為納稅義務人,且負擔上限以其受贈財產價值為限,避免單一繼承人獨自承受全部稅務負擔。此外修正也刪除原本遺贈稅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才能申請分期繳納的限制規定,未來不論稅額多寡,只要現金繳納有困難,均可申請分期繳納。
日期:2026-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