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佛羅里達州一陪審團週五 (1 日) 裁定,特斯拉應對 2019 年發生的一起致命自動駕駛車禍負部分責任,並需支付總額達 2.425 億美元的賠償金予死者家屬與重傷倖存者,特斯拉隨後宣布將提起上訴。
日期:2025-08-02
編按:明明吃得少,體重卻不掉?總覺得疲倦,睡覺也沒效,常常感冒,很難痊癒,這些可能都跟肝有關係。根據統計,在台灣,每3人就有1人罹患脂肪肝。我們的肝臟全年無休、一天24小時默默工作,即使我們大吃大喝、熬夜喝酒,它也從不抱怨。但當肝臟慢慢累了、胖了,身體的各種毛病就會悄悄浮現。本書作者尾形哲是日本肝臟專科醫師,在門診實行照顧肝臟的飲食指導,協助超過八成以上的患者在3個月內瘦5公斤以上,並改善脂肪肝。他提到養肝飲食三大守則:主食定量,把白飯控制在100g(約一顆便利商店飯糰的大小);每天攝取350克以上的蔬菜,第3個是:每天分三次攝取「把體重(kg)換算成g」的蛋白質。同時,分享照護肝臟技巧,養肝從早餐開始,好好吃早餐、戒掉含糖飲料,建議日常飲品以水、茶或黑咖啡為主。作者強調,養肝原則是:「三餐吃好,避免吃零食」,嘴饞時,可以選擇堅果、水煮蛋,如果眞的很想吃甜食,建議吃3~5顆剝殼甜栗子。
日期:2025-08-01
(今周刊1493)南投埔里基督教醫院擔起服務偏鄉弱勢的職責,由醫務社工楊智凱領軍,推動「好撒瑪利亞人計畫」,堅持前進患者的家,看見對方真實的處境與需要。
日期:2025-07-30
(今周刊1493)全台約兩千名醫務社工,都是默默守護患者的無名天使。無論在醫院內外,都可以看到他們疲於奔走的身影。他們是橋梁、是窗口,也是接住脆弱靈魂的網。
日期:2025-07-30
今週刊編按:台師大女足抽血案,稍早台師大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結果出爐,表示針對周台英對女子足球隊隊員霸凌事件,決議:對周師予以解聘,並處以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之懲處。教育部表示,在收到台師大函報解聘案後,將依規定儘速審議辦理,因為不是現職教職員,將不得申請退休及請領退休金。
日期:2025-07-25
台師大女足隊驚傳學生長年被教練要求「抽血換學分」,引爆師對生霸凌、違反研究倫理等爭議。此案反映出學校教評會輕縱、學術倫理審查疏失等問題,背後隱藏的機制缺漏,必須持續追蹤檢討。
日期:2025-07-23
台灣師範大學爆出女足隊教練周台英逼學生抽血做實驗的爭議,相關研究論文登上國際期刊《運動科學與醫學》,引發外界譁然。有網友表示,17日寫信給《運動科學與醫學》期刊的主編告知此事,昨(19)日主編回信,指編輯委員會已決定因作者的不道德行為撤回該文章,並在9月份的期刊刊登撤回通知。周台英的論文指導教授兼研究計畫主持人陳忠慶,昨也認了計畫執行過程有缺失,已請期刊協助撤稿。
日期:2025-07-20
台灣師範大學女足隊爆出抽血爭議,但目前此案鮮少研究端的聲音,且仍有4大混淆點待釐清,包括教練與學生的說法為何有出入?抽血和採血一樣嗎?聯合報掌握台師大校方內部討論內容,學生指控的每天抽3次血,包含靜脈抽血及指尖採血,無違反研究倫理;國科會113年「精準研究計畫」確定是醫護人員抽的血,只是在調查霸凌案時,發現多年前的計畫,曾有非醫護人員實施。至於連續抽幾天血,每天抽幾次,須把這7年來所有的研究案都拿出來調查,以及看不同研究案時間有沒有重疊,才能判斷。
日期:2025-07-18
漢光41號演習實兵演練結合「2025城鎮韌性演習」,北部地區演習今(17)日下午1時30分展開,不料,演習才開始沒多久,台北市警方在中山區伊通街附近發現1名男子不聽勸告,持續在街上行走,最後警方到場後將其攔截,強勢將他帶回偵辦,後續將依《民防法》第25條開罰。
日期:2025-07-17
今周刊編按:台師大爆出女足教練要求學生配合實驗計畫抽血長達數年,若不配合就威脅扣留畢業學分,引發社會譁然。教育部表示,經該校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調查,涉案教師的確有霸凌之行為,且違反人體研究法,情節重大,應對案內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及台師大處以行政裁罰,追究相關責任。教育部說明全文:一、本案學生於參與研究過程中,疑因教練要求配合研究並施加壓力,涉有校園霸凌情節。學校於113年11月29日完成校安通報,並依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啟動調查程序,提供學生申訴、霸凌調查、性平諮詢與心理輔導等協助資源。調查期間因案情複雜延長一個月,最終經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審議認定,涉案教師對學生確有霸凌行為,建議學校予以解聘2年處分,後續已由學校教評會接續辦理中,校方做成決議後應報教育部備查,教育部並將依《教師法》第26條第4項規定持續關注並監督其審議情形,若有未依規定審議或處理不當之虞,將依法要求退回重審,並視情節追究學校相關人員責任。二、有關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師執行國科會研究計畫,經該校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調查確有違反《人體研究法》,經本部114年5月19日召開大專校院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會議決議,台師大及其審查會未就審查通過之研究計畫善盡監督及查核,確認違反本法第16條、第17條等規定,爰依本法第23條至第25條規定,認定屬情節重大,分別針對案內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及台師大處以行政裁罰,另命台師大於114年7月1日起停止受理新案審查,並於3個月內限期改善書面報告函報本部,本部會視其改善情形決定得否恢復受理新案。
日期:2025-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