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稱:良辰桔市有限公司主要產品:連鎖超商平台授權招商合作夥伴負責人:李盈輝企業成立時間:109年07月核貸銀行:華南商銀信義分行
日期:2025-01-08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貪污案停職中,案件已到二審,週四(1/2)高等法院合議庭認為立法院組織法有違反憲法法庭關於法規範不得違反「明確性原則」的解釋,聲請釋憲並裁定停止本案審理。對此,熟悉政治案件的律師黃帝穎分析,法界普遍對於《立法院組織法》目前高院所指的32條第1項,有關於立委聘任助理的相關規定,並沒有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的質疑。高院的違憲見解,跟法界普遍意見有很大的落差。此外黃帝穎也表示,依照國民黨、民眾黨日前主推的《憲法訴訟法》修法,釋憲必須有 10 位以上的法官同意才能開始審理,該法適用後,第一個被影響的可能就是高虹安,因為案件恐無法審理。而高院的做法,泛藍政論名嘴黃智賢也不買單,質疑「高院法官有閱讀障礙?」黃智賢表示,立法院要救高虹安跟柯文哲,就乾脆直接把貪污治罪條例整部法律廢掉。台灣直接貪污合法化,這樣比較快。「貪污除罪化以後,大家都來做貪官撈錢。」
日期:2025-01-03
被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嫌在立委時詐領46萬30元助理費,今年7月26日一審認定高虹安不法所得為11萬6514元,被判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高虹安和檢方不服一審判決,雙雙提起上訴。高院周四(1/2)表示,因該案有牴觸憲法疑慮,並危及民選公職人員身分穩定的民主憲政精神,將案件裁定停審,並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合議庭認為,唯有從本質面、制度面尋求正本清源之道,方能讓所有民意代表知所遵循、行止合度,並徹底解決此類問題,因此廣泛蒐集資料,深入研究,耗費時間精力,撰寫2萬言書狀,聲請釋憲並裁定停止本案審理。不過,高院要聲請釋憲,後面問題還很多,第一個就是「憲法法庭能運作嗎?」主要是7名大法官被提名人全遭封殺,依照新修正的憲法訴訟法,目前的8名大法官無法作出憲法法庭判決、暫時處分,僅能審查是否受理案件。對此,高虹安表示,尊重高院合議庭決議,也高度肯定合議庭從憲法的高度,以及人權保障的角度聲請宣告違憲,高虹安再度重申,沒有貪汙不法,「希望能夠盡快還我清白」。
日期:2025-01-02
頂著台大名醫光環,因葉克膜、太陽花學運打開知名度的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連兩屆當選台北市長,甚至一度角逐總統大位,曾被視為備受期待的第三勢力,如今重重跌落神壇。因涉貪被起訴的階下囚、人設逐漸崩解,或許這一切要從錯綜複雜的「亂帳門」開始說起,《今周刊》本篇就帶讀者回顧柯文哲的投身政治之路。
日期:2024-12-26
(今周刊1462)十一月二十二日,台泥按慣例舉辦法說會,然而會上的一個畫面,立刻讓人感受到這場法說會並不簡單。七十二歲的台泥董事長張安平,彎著腰,背上扛著的是一包四十公斤重的卜特蘭低碳水泥。
日期:2024-12-25
(今周刊1462)彷彿是意外驚喜,在鴻海會議室內,我們與獨立董事黃清苑進行訪談才開始幾分鐘,董事長劉揚偉突然推門而入,瞇瞇眼伴隨著一抹謙和的微笑,原本只打算致意寒暄就離開的他,在我們的邀請下,拉開椅背坐下來。
日期:2024-12-25
(今周刊1462)理性、非理性;秩序、混亂;和平、戰爭;希望、風險……都並存著。這些古老卻直指人性的概念,強而有力地拉扯著二○二四年的世界。二○二四這一整年,大國之間的博弈無絲毫趨緩,甚至持續升溫;地區性的衝突也沒有停歇,俄烏戰爭仍持續,以哈戰火節節升級。
日期:2024-12-25
立法院院會週二(12/24)進行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投票結果,7名大法官被提名人全都未通過立法院同意,值得注意的是,被提名人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兼所長劉靜怡遭到民進黨團封殺,卻獲得民眾黨團支持。最後投票結果,7名被提名人全軍覆沒。由於上週通過的《憲法訴訟法》在藍白主導修法之下,明訂至少需要10名大法官出席評議會議才能開會,因此在目前僅有8名大法官的狀況下,僅通過1人,憲法法庭仍然無法達成開會人數。民進黨質疑,藍白就是要癱瘓憲法法庭,讓他們可以進行各種違法憲法的修法。民進黨立委吳沛憶、黃捷、社民黨台北市議員苗博雅等太陽花世代民代和小黨、公民團體,週二上午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憂心若藍白聯盟拒絕通過大法官提名,將直接導致憲法法庭無法運作,或是極少數大法官透過迴避、不出席就能綁架整個憲法法庭的狀況。
日期:2024-12-24
《麻省理工科技評論》(MIT Technology Review)日前發表2024年「最失敗科技」。從畫出黑人女性教宗的「政確」AI,到更新出錯的CrowdStrike,引發全球百萬台微軟電腦大當機,今年共有8個事件入選。其中一件還無端將台灣捲入。
日期:2024-12-21
在中國國民黨、台灣民眾黨攜手合作下,強力排除占領議場的民進黨立委後,立法院周四(12/20)強力三讀「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95條與第30條等修正案,通過的版本皆為民眾黨團再修正動議版本。現行規定為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現有總額大法官參與評議、現有總額超過半數大法官同意時才能做成判決;然三讀條文明定參與評議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做出同意違憲宣告的人數不得低於9人。此條也適用於暫時處分裁定、宣告彈劾成立、宣告政黨解散。此外,若參與人數未達評議規定,現有大法官總額過半數同意就可不受理裁定,但三讀條文增定若迴避大法官人數超過7人以上,要求剩餘未迴避大法官應全體參與評議,並將同意做成判決門檻拉至三分之四。此次修法通過,代表憲法法庭未來必須至少有10名大法官參與,且須有9名以上同意,才能做出違憲判決,若法案施行,現任8位大法官將無法召開憲法法庭,形同被變相架空。
日期:2024-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