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英國權威雜誌《The Banker》(銀行家)日前揭曉2024年全球一千大銀行榜單,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簡稱「中國信託銀行」)以第一類資本(Tier 1 Capital)規模120.1億美元,較2023年成長7.5億美元的佳績,晉升全球第158名,八度稱霸臺灣金融業。無獨有偶,由《Euromoney》(歐洲貨幣)主辦之國際獎項「Awards for Excellence 2024」甫於7月19日公布得主,中國信託銀行再度蟬聯「臺灣最佳銀行」(Best Bank in Taiwan)大獎、並首度奪得「臺灣最佳企業銀行」(Best Bank for Corporates in Taiwan)。
日期:2024-07-22
今周刊編按:越南國家通訊社「越通社」19日報導,根據越南共產黨中央保健委員會消息,越共總書記阮富仲已經過世。中國官媒對此表示,「中共中央就越共中央總書記阮富仲逝世向越共中央致唁電。」
日期:2024-07-20
台灣哪一間私立大學最強?2024《遠見》台灣最佳大學排行榜出爐,曾入列「黃仁勳大學」的東海大學,躍居全國大型大學(15,000人以上)私立大學排名第1,不僅在SDGs(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影響力單一項目拿下全台第1,更在「社會聲望」(共有11細指標)面向,較去年進步11名,成為私校龍頭。其實,先前也有人力銀行調查,台灣哪所大專院校,最受企業歡迎?在「私立一般大學」排行中,三雄淡江大學、輔仁大學、東海大學依舊屹立不搖。
日期:2024-07-17
台灣職業籃壇這個月發生劇烈的震盪,新北國王隊董事長王文祥登高一呼,原先兩聯盟P. League+(簡稱PLG)和T1球隊大洗牌,新聯盟「台灣職業籃球大聯盟」(簡稱TPBL)橫空出世。歷經合併到洗牌重組,期間充斥逆襲與策反的戲碼,至7月16日,形成新聯盟7隊、PLG聯盟4隊的新局面。
日期:2024-07-17
(今周刊1439)台灣職業籃壇這個月發生劇烈的震盪,原先兩聯盟P. League+和T1球隊大洗牌,新聯盟「台灣職業籃球大聯盟」(簡稱TPBL)橫空出世,P. League+則死守陣地。這局,已不只是球場上的廝殺拚搏,更是球團背後市值動輒數千億元、甚至破兆元的母公司老闆們,明槍暗箭、理念的對決,圖謀何在?枱面上下的好戲至今未歇。
日期:2024-07-17
今周刊編按:日前遭槍擊的美國前總統川普,宣布其副手為暢銷書「絕望者之歌」作者范斯,不過根據外媒路透社報導,范斯曾把川普比喻為希特勒,並在公開場合稱川普為「白癡」,如今將與川普在角逐白宮大位對抗現任總統拜登。
日期:2024-07-16
曾任總統府秘書長及國安會秘書長的民進黨大老邱義仁認為,中國對台灣的法律戰手法愈來愈細膩,目的除了反制美國對台灣的支持,也有從俄烏戰爭獲得的教訓。以俄羅斯入侵烏克蘭為例,俄方始終稱之為「特別軍事行動」,儘管這明白就是赤裸裸的武力侵略。邱義仁指出,從中國近期在國際社會上的一連串動作,以及其海警船經常逗留我方領海之外來看,北京都在營造一種國際氣氛,就是哪一天真的武力侵台時,就可以宣稱這是中國內部事務,因此排除國際社會介入的可能性,國人對此不可不慎。
日期:2024-07-16
編按:財經主播詹璇依曾經是理財一竅不通的月光族,剛畢業時月入3萬元,卻把第一筆薪水拿去買名牌包,後來慢慢接觸投資理財,一開始也曾慘賠,直到學會用錢滾錢的「懶人投資法」,在堅持定期定額、逢低加碼下,3年賺到第一桶金。我們都知道,定期定額存股ETF可以走出微笑曲線,但隨著時間增加,難有效降低成本。小資族要怎麼突破這個瓶頸,才能快速壯大資產、達成3年獲利100%的目標呢?
日期:2024-07-15
紐約時報引述多名消息人士指出,美國太空探索科技公司(@@@SpaceX@@@)創辦人馬斯克(Elon Musk)積極放眼火星,除了已指示員工深入研究火星城市的設計和細節外,甚至自願捐獻精子,以協助發展火星人口。
日期:2024-07-13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及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收賄,他先在7/6被桃檢聲押,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後法院重開羈押庭,改裁定1200萬元交保。後檢方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二度發回更裁,並由桃園地方法院在周四(7/11)下午第三度開羈押庭後,裁定收押禁見。鄭文燦委任律師周四晚間9時許遞狀再次提出抗告,桃園地院回應已於當晚9時40分派車將交卷證送給高院。律師提出的抗告書,主要針對簡訊部分予以反擊,不過案經高等法院火速分案審理後,周五晚間駁回律師抗告,不得再抗告,鄭文燦確定羈押至少2個月。鄭文燦抗告否認知道手提袋內有500萬現金,高院合議庭認為,500萬元的重量體積非小,鄭文燦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顧慮官邸維安或好奇打開查看的道理。而鄭文燦抗告指稱證人廖○松的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土地變更計畫的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高院認為不可採。鄭文燦抗告另指檢察官沒說明勾串的對象與待證事實,高院指檢察官已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高院說明3個駁回抗告原因如下。一、抗告人即被告鄭文燦雖否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惟有卷內相關證據可佐,足認被告涉犯上開罪嫌重大。二、被告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 不 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係法定本刑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審酌重 罪本即伴隨有高度逃亡 、串證之可能。且被告尚有於檢察官訊問前傳送與本案答辯相關訊息予秘書之舉 顯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衡以被告之政商關係,以及本案土地變更計畫一事涉及桃園市政府多個局處事務,經手承辦公務員甚多,則相關公務員或因與被告過往職務親誼、權力甚至為免自己涉入刑責,即不無附和被告說詞之動機,而此勾串之虞顯難以透過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拘束人身自由較輕之手段加以防止。 原審考量國家刑罰權之行使及被告人身自由限制等一切情況後,認有羈押之必要 ,核無不合 。三、被告抗告否認知悉廖O松攜往其官邸而留在該處之手提袋內有 500 萬元現金且辯稱若真是行賄,依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利益,怎可能只有 500萬元之賄賂 云云 。然 500 萬元現金之重量、體積非小,被告或家人對於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基於 官邸維安或 好奇打開查看 之理 ?且由被告所述發現該手提袋後之舉止,竟係 遲 至 6 、7 個月後 始 親自歸還廖 O 廷以轉交廖 O 松,而非即時指示部屬交還或交政風室處理,其反應更啟人疑竇 。另依廖 O 松就此數額決定過程之證述,非無可能僅係土地變更計畫完成之「前金」。而檢察官係認被告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是被告於此過程中以其市長職位在職務上為如何之裁示,正為檢察官後續偵查內容之一,被告抗告指稱廖OO松之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採。至抗告另指檢察官未釋明勾串之對象與待證事實一節,實已為檢察官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 ,其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綜上,本件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且不得再抗告。
日期:2024-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