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通膨、薪水停滯的時代,許多年輕人與上班族都面臨一個世紀大哉問:「這輩子,我到底該買房還是買股?」隨著政府「新青安」貸款補貼即將在2026年到期,這個問題變得更加迫切。一方面是看似穩健、能夠抵抗通膨的房地產;另一方面是頻創新高、充滿機會的股票市場。究竟,我們有限的資金該投向何方?知名財經達人清流君在《股民想知道》節目中,用犀利的數據和實證回測,給出了毫不猶豫的答案。
日期:2025-08-18
退休教師「葉霸」葉春蓮,是在這場大罷免浪潮中最堅定不移的領頭羊之一。她在726罷免投票前夕決定接受《今周刊》專訪,再度向全台灣民眾表達她對花蓮甚至台灣的擔憂與期待。葉春蓮強調「這次大罷免關係到台灣命運」,她呼籲所有花蓮人乃至全台各地民眾,都一定要回到戶籍所在地,投下「同意罷免」的一票,直言這關鍵性的投票,可以決定台灣的未來。
日期:2025-07-25
宜蘭澳花派出所所長胡傳明多年來捐款濟弱1400萬元,愛心感人,消息曝光後,這兩天大量電話湧入派出所,很多團體表示要捐善款、警政署也要表揚他,更有人想幫未婚的他找老婆。胡傳明屆齡退休服務到今天,他婉謝所有表揚與餞行,也無結婚打算,選擇繼續走在行善的大愛之路。
日期:2025-07-16
超高齡社會不應該只是強調老年人的需求,而是應該要致力於開發讓任何人為各世代所需要,給予任何人機會了解其他世代的生活經驗;讓每個人都能成為他人心中——那個重要、有用與完整的人。而代間學習與青銀共創,就是給予跨世代相互了解與相互學習的機會,也是打造幸福溫暖的全齡社會的解方。
日期:2025-05-08
全台大罷免連署進入最後倒數,民進黨本週公布第二支挺公民罷免行動影片,由「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名字」發想,在每個人生關鍵的時刻,都會留下自己的名字。對比藍白立委多次表決過程中不願具名,以逃避責任,呼籲民眾,在最後關鍵時刻,踴躍於罷免連署書寫上自己的名字,「為更好的台灣留名」。據透露,這支短影是由黨內新媒體中心影像小組的黨工自己發想、寫腳本和進行拍攝,引發不錯的迴響,影片2天在YouTube、FB、IG、Threads等社群平台上共有28萬點閱,總統賴清德十分喜歡這支影片,還要求在週三的(4/23)中常會上播放。面對藍白黨主席在22日提出各種對因應關稅、以及反罷免的訴求,並將於4月26日在總統府前的凱道集會,賴清德則說,面對美國關稅,政府對美的經貿談判第一階段順利,並在美國宣布關稅政策隔天就宣布20項措施,總經費880億元」的產業支持方案,另也透過貿易融資利息減碼、農業金融支持方案、支持至少1.2萬家廠商。「當在野黨在進行政治攻防的時候,國家已經繼續在向前走,政府的承諾也如期上路,做所有受到關稅影響產業的靠山。」對於在野黨倡議廣納各界意見提「民間版衝擊影響評估」,賴清德則透露,為了確保政府的措施符合產業的需要,他和行政院長卓榮泰在過去兩週,前往多個縣市,和工具機、製造業、輕工業、ICT產業、農漁業、印刷、紡織,以及關鍵零組件等業者座談。
日期:2025-04-23
學生時期,我是股票社團的社長,當年我主要採用價值投資策略。我們社團每個禮拜都會聚在一起進行深度的企業分析,然後再上臺發表,互相交換意見。我主攻小型股small capital,我的特殊技能是:發掘規模雖小但基本面扎實、且具有高度成長潛力的企業。菲利普.費雪Philip A. Fisher是我的英雄,他的書我已不知反覆看了多少遍。畢業之後,基於這段時間以來累積的知識,我開始正式投資。不幸的是,我遇到了IMF事件(編按:即1997年的亞洲金融危機。當時韓國多家大企業相繼破產,無力償還銀行的高額借貸,韓元大貶)爆發。
日期:2025-04-14
前幾天小哲來電,約我週六下午見面,見面時他抱了一大袋的保單,原來他媽媽上個月身故了,留下12本保單,他實在看不懂,所以請我幫忙檢視一下身故保險金及身故受益人等等問題。
日期:2025-03-17
編按:現在把錢存在銀行,得到的利息遠遠比不上通貨膨脹的速度,當你想到同事靠股票賺了6位數,內心又在掙扎有人因股票傾家蕩產,造成這樣的天差地遠的決定關鍵是什麼?本書作者歐陽立中就點出,問題在於:「投資這件事,越努力,越有可能失敗。」並提到,政大財務管理學系教授周冠男在《長期買進》給出的投資方法就是:「躺在指數的道路上耍廢。」他持續20年買進追蹤市場指數的ETF「0050」,總報酬率是550%,年平均報酬率是9.8%。
日期:2025-02-17
如何準備退休金?近年不少民眾會透過買基金、買ETF等方式,幫助自己滾出一桶金。資深財經媒體人羅際夫表示,不論透過定期定額、買零股、每月投入3千元或5千元投資,重點是挑到好標的。他建議處在人生不同階段民眾,單身族勇於投入科技類股等積極標的;三明治族佈局全球市場並著眼債券或ETF避險;進入準退休族群,慎選高配息型ETF或債券等穩健標的。透過不同階段紀律投資習慣,人人有機會達到財務自由!
日期:2024-11-25
親愛的呂律師:我是一名警察,最近要跟我在一起三年的女友結婚,我跟我女朋友在婚前各自有各自父母贊助房子的頭期款,而對方的媽媽不收任何的聘金,而我們也打算登記節省費用。但是最近我父母表示,希望結婚前,我們可以簽署如果我或我女友不小心過世了,然後剛好有孩子,而父母不能繼承遺產時,要給過世那方父母三百萬養老。我女友覺得怎樣聽起來都很怪,因為平常我們並沒有給孝親費,以及我的職業風險也偏高,希望呂律師可以給點建議。
日期:2024-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