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際局勢有兩大重點現象、趨勢,首先是中國經濟「內捲」,以及美國前總統川普重新崛起。談到中國「內捲」,資深政經評論家吳嘉隆指出,中國所謂的「內捲」簡言之就是「過度競爭」,此前首先體現在產能過剩,其背景因素包括國家補貼、信用扭曲及一窩蜂現象。吳嘉隆說,進行中的中國三部曲為內捲/過度競爭、躺平,最後是連公務體系都「擺爛」。他解釋,這背後為台裔美籍經濟學家辜朝明提出的「資產負債表衰退」,概念就是家庭不敢消費、企業不敢投資,最後中央與地方政府因財政壓力拚命搶錢、開單、收費,等於變相加稅。吳嘉隆結論,從前述中國「內捲」,到近期川普重新崛起等現象,揭示全球從左右不得罪的地緣政治世界,走向必須明確選邊站的價值觀世界;他更引述美國前國務卿龐培歐(Michael Pompeo)說法:「依賴專制者,不配稱作民主」。財信傳媒董事長謝金河也直言,台灣生存與發展最大敵人就只有中國,卻還有人「兩岸一家親」,他質問「你的敵國到底是誰?」謝金河認為,如今台灣有許多人大搖大擺地心向敵國、在台灣搞破壞,甚至幫中國威脅自己人,若對這些人沒有任何規範,他從心裡懷疑「這樣的國家會富強?」
日期:2024-07-22
一名蘇姓台大醫學系在學生為了體驗「面試快感」,報名台大醫學系並再次錄取上,讓「落榜第1名」的李姓考生不滿學校讓蘇生占了1個名額,又未增列備取生,導致他落榜,怒告台大要求正式錄取他。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李生分數未達最低錄取標準,學校處分無誤;如今,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台大原處分無誤、北高行判決並無不當,駁回李生的上訴確定。
日期:2024-07-20
爭產事件時有所聞,不論是豪門還是平民老百姓,談「錢」就是考驗人性的時刻。國稅局就分享1個案例,1名父親在2023年間將名下台北市房地公告現值計1500萬元贈與兒子,完納贈與稅125.6萬。然而兒子在拿到受贈房地後,一改先前孝順恭敬有禮態度,經常頂撞父親,還出惡言侮辱,父親身心受創,後悔贈與房地,欲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及退還已繳納稅款,這時該怎麼辦呢?資誠家族及企業永續辦公室協同主持律師鄭策允指出,如果第1代送房產給第2代,除非第2代對贈與人有「故意侵害之行為」,如不肖子對父母家暴,且傷害罪成立,法定可以撤銷;否則一般贈與若無正當事由,恐怕很難拿回來。
日期:2024-07-19
大同公司市場派、台商鄭文逸與上海知名地產商任國龍共謀,找來股市作手鄒興華配合炒作大同公司股價,一審判依違反證交法判鄭文逸13年6月徒刑,二審撤銷原判決,但仍判決鄭13年6月徒刑,犯罪所得12億5717萬元發還被害人,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除了鄭文逸之外,同樣犯證交法高買低賣證券罪的林振興判9年10月、發還3億897萬,鄒興華判刑4年8月、發還2669萬,張湘羚判刑3年8月,張莒華被處4年徒刑、發還30萬元確定。
日期:2024-07-18
海基會原董事長鄭文燦因涉案被羈押並請辭後,致使董事長一職出缺逾10天,陸委會副主委暨發言人梁文傑周四(7/18)在例行記者會中宣布,即日起委請海基會副董事長許勝雄代理董事長職務。梁文傑進一步指出,後續人事作業程序,將依相關程序辦理。
日期:2024-07-18
先前國民黨與民眾黨合力推動國會改革,不只議場內外爆發抗議,也引起國際社會關注,不少外國學者發聲直指有悖於民主精神,超越大多數憲政民主國家的國會權力範疇。長期致力於台灣民主發展的海外團體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NATPA),曾在2015年頒發「NATPA廖述宗教授紀念獎」給曾參與太陽花運動的領袖人物黃國昌。不過,今年5月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發表聲明,指出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不尊重台灣民主體制與程序,持續破壞民主行為、蔑視民主價值,「強烈譴責黃先生當前的行為,也不願黃先生繼續以廖述宗紀念獎得獎者的身分破壞台灣的民主」,因此決定撤銷頒發給黃國昌的獎項。黃國昌對此表示,尊重授獎單位決定,因公共政策上不同看法被稱破壞民主,實為不可承受之重;民主屬於全民,非專屬以民主進步為名卻背棄承諾的單一政黨。
日期:2024-07-14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及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收賄,他先在7/6被桃檢聲押,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後法院重開羈押庭,改裁定1200萬元交保。後檢方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二度發回更裁,並由桃園地方法院在周四(7/11)下午第三度開羈押庭後,裁定收押禁見。鄭文燦委任律師周四晚間9時許遞狀再次提出抗告,桃園地院回應已於當晚9時40分派車將交卷證送給高院。律師提出的抗告書,主要針對簡訊部分予以反擊,不過案經高等法院火速分案審理後,周五晚間駁回律師抗告,不得再抗告,鄭文燦確定羈押至少2個月。鄭文燦抗告否認知道手提袋內有500萬現金,高院合議庭認為,500萬元的重量體積非小,鄭文燦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顧慮官邸維安或好奇打開查看的道理。而鄭文燦抗告指稱證人廖○松的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土地變更計畫的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高院認為不可採。鄭文燦抗告另指檢察官沒說明勾串的對象與待證事實,高院指檢察官已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高院說明3個駁回抗告原因如下。一、抗告人即被告鄭文燦雖否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惟有卷內相關證據可佐,足認被告涉犯上開罪嫌重大。二、被告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 不 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係法定本刑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審酌重 罪本即伴隨有高度逃亡 、串證之可能。且被告尚有於檢察官訊問前傳送與本案答辯相關訊息予秘書之舉 顯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衡以被告之政商關係,以及本案土地變更計畫一事涉及桃園市政府多個局處事務,經手承辦公務員甚多,則相關公務員或因與被告過往職務親誼、權力甚至為免自己涉入刑責,即不無附和被告說詞之動機,而此勾串之虞顯難以透過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拘束人身自由較輕之手段加以防止。 原審考量國家刑罰權之行使及被告人身自由限制等一切情況後,認有羈押之必要 ,核無不合 。三、被告抗告否認知悉廖O松攜往其官邸而留在該處之手提袋內有 500 萬元現金且辯稱若真是行賄,依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利益,怎可能只有 500萬元之賄賂 云云 。然 500 萬元現金之重量、體積非小,被告或家人對於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基於 官邸維安或 好奇打開查看 之理 ?且由被告所述發現該手提袋後之舉止,竟係 遲 至 6 、7 個月後 始 親自歸還廖 O 廷以轉交廖 O 松,而非即時指示部屬交還或交政風室處理,其反應更啟人疑竇 。另依廖 O 松就此數額決定過程之證述,非無可能僅係土地變更計畫完成之「前金」。而檢察官係認被告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是被告於此過程中以其市長職位在職務上為如何之裁示,正為檢察官後續偵查內容之一,被告抗告指稱廖OO松之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採。至抗告另指檢察官未釋明勾串之對象與待證事實一節,實已為檢察官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 ,其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綜上,本件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且不得再抗告。
日期:2024-07-12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爆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及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收賄,他先是在7/6被桃檢聲押,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法院重開羈押庭,裁定改以1200萬元交保,但檢方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二度發回更裁,並由桃園地方法院在周四(7/11)下午再開羈押庭後,由法官裁定收押禁見。
日期:2024-07-11
單身女性千千父母均在早年過世,從小由哥哥嫂嫂扶養長大,不料成年後哥哥也車禍身亡。千千看報導發現,許多單身人士死後財產被充公,若要避免這個情況,可以怎麼做?她能把遺產分給嫂嫂和姪子嗎?
日期:2024-07-10
今周刊編按:國民黨立委賴士葆9日晚間駕駛休旅車行經北市大安區,撞傷2名綠燈過斑馬線婦人,導致骨折及頭部撕裂傷送醫,無生命危險,而賴士葆酒測值為0。賴士葆10日上午在立法院受訪時鞠躬道歉,表示已取得對方諒解、強調未來開車會更加小心,會再了解禮讓行人法規;賴士葆也說自己沒有酒駕,不過因為當地昏暗,又有「A柱死角」才沒注意到行人,「這是人生第一次撞到人,面對所有批評都完全接受」。73歲賴士葆駕車撞到路人一事,讓不少民眾湧入他的臉書留言,也掀起民眾對高齡駕駛的討論。律師林智群在臉書表示,年紀過70歲,注意力跟反應都下降,避免開車比較好,「日本、英國都是以70歲做管理標準,台灣現在是75歲以上才做換照管制,可以考慮降低年齡」。台灣步入高齡化社會,駕駛人隨著年齡增長,視力、聽覺、認知以及協調反應能力都會逐漸退化,而國際社會對於老人開車又有何什麼配套措施呢?
日期:2024-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