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開車超速,被監理機關 A 開罰四張罰單,金額共計 1 萬 8,000元,甲逾期未繳納,A 將甲移送 B 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甲的名下只有一棟房屋,市價值 250 萬元,並無其他財產。B 多次催請甲繳納罰款,甲均置之不理。B 即將甲的房屋查封拍賣,由 C 得標,標價為135 萬元,並辦理移轉登記。甲被命令限期搬離,甲主張並未收到任何通知,就被限期搬離,且他只欠 1 萬 8,000 元,拍賣房屋不合比例原則,B 主張所有的查封、拍賣通知都由同居的甲母親乙簽收,然乙並不識字,甲也很少回家,故都不知情,雙方何者有理?
日期:2022-03-24
編按:2021年台灣民眾刷卡額超過3兆元創歷史次高,不用帶現金、甚至可以分期付款和預借現金,不過,使用不當也可能淪為卡奴,甚至信用破產。最近臉書社團有網友貼出1999年萬泰銀行發行的「George&Mary喬治瑪莉現金卡」,喚醒不少人2005年「卡債風暴」的慘痛回憶當年現金卡超夯,很多人一開始借了20多萬,最後滾成100多萬,以卡養卡悲慘度日,估計超過80萬人淪為卡奴。「喬治瑪麗現金卡」1999年問世,是台灣第一張現金卡,英文名稱為「George & Mary」,以臺語的諧音「借錢免利」命名。問世2年之後,讓萬泰銀行的獲利攀上高空,同時創下罕見的股價大漲8倍奇蹟。因為借貸相對容易,大學生、阿兵哥都能輕鬆申請,加上銀行搶著發卡拚業績,廣告主打買房、買車的頭期款輕鬆到手,吸引很多人借款,最後卻還不出錢,選擇走上絕路,成為當時台灣嚴重的社會問題,過來人表示真的是「塑膠鴉片」!王至德律師分享他處理債務清理(卡債)案件的真實故事....(原文刊載於20190712,更新時間為2022/3/11)
日期:2022-03-11
一個誤會差點和44萬退休金擦身而過!新北市一名林姓退休勞工未拿到「舊制退休金」,該公司老闆也未依規定給付,所幸經勞工局發現,聯繫勞資雙方後才讓林先生順利領回44萬元,讓他感激寫信給勞工局:「感謝勞工局員工讓我在過年前領到44萬大紅包!」不過,這場「雇主不主動給退休金、勞工也未申請」的誤會是怎麼產生的?原來是仍有很多民眾搞不清勞退新制與舊制的規定,才會讓差點錯失領退休金的機會。
日期:2022-02-24
「護國神山」台積電在2月15日晚上近9點一口氣發佈13條重大訊息,其中買回庫藏股成為這幾天股票論壇討論的焦點。
日期:2022-02-18
曾為生技股王的康友-KY ,在2020年8月發布重大訊息,證實董事長黃文烈失聯,高階主管辭任後,股價一路暴跌,最後因財報難產,被強制下市,台北地檢署偵辦發現,黃文烈涉嫌2018年9月間,1個月內把股價從361元炒至537元,趁機倒貨大撈7.6億元,黃的女兒黃子庭因涉嫌在海外幫助洗錢到新加坡,成為檢察官首波偵結起訴被告。
日期:2022-02-11
台灣疫情看似有升溫之勢,萬一勞工不幸染疫,必須住院治療或收治在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導致無法工作取得「原有薪資」,勞保局表示,有這種情況的勞工能申請「勞保普通傷病給付」,領5成薪、最長為期1年。
日期:2022-01-21
新藥上櫃公司藥華藥(6446)日前因取得美國藥證、新藥三期臨床試驗獲正面回應等利多消息成為生技股中相當受到關注的公司,甚至一度躍上生技股王的寶座,股價從最低69元起漲,一度創下422元的歷史天價後,出現獲利了結的賣壓而拉回,6日收盤價為262元。
日期:2022-01-06
2021/12/24 17:06更新:針對懲戒法院認定,石木欽數次與翁茂鍾會面或球敘,以及在擔任最高法院法官期間,未迴避翁茂鍾相關案件等行為,無積極事證可認違失部分,監察委員王美玉、高涌誠指出,社會所期待的法官,乃以高於一般公務員之品格操守自我要求,以具體行動避免公務及私人生活中違法不當或外觀疑似違法不當的行為。監察院聲明稿強調,「本件判決是臺灣司法風紀重要的里程碑,判決負有確立司法人員交友分際之使命,以維護司法尊嚴,贏得人民對司法的信賴,將詳細檢視判決理由,作為是否上訴之參據。」-------------------2021/12/24 15:40更新:關於懲戒法院判決結果,石木欽發出聲明指出,「本人任最高法院法官期間,無不當行為;且其餘餐敘、球聚及監察院指控本人未迴避之部分,均無證據證明本人有違反任何規定,所以就此『不付懲戒』。據此,監察院對本人的指控及主張本案件沒有時效適用,且明顯不實。」至於石木欽以兒子名義買賣股票,遭法院認定違失行為,石木欽反駁指出,「顯然將本人兒子於2015年、2016年在集中市場賣出聯亞股票之個人行為,當作本人之行為,本人對此深表遺憾,將依法提起上訴。」
日期:2021-12-24
一同分攤房貸的秀英,為了給自己多一點保障,央求丈夫這一次房屋登記掛自己名下。這樣一人一次,好像也沒什麼不公平?但宥廷卻表示,只能買在自己名下,不然土增稅就不能退稅了。這讓秀英十分困惑,買在不同人名下真的有差嗎?還是,這只是老公的一面之詞?
日期:2021-12-10
最近房屋交易火熱,買賣房屋糾紛的諮詢大量增加,我幾乎每天都會接到全台各自無論是賣方或是買方,各種關於房屋買賣的問題。其中,關於最常見的瑕疵擔保責任漏水問題,可以參考我的文章「買到漏水屋該怎麼辦?我該打官司、上法院嗎?」、另外關於雙方現況交屋不負瑕疵擔保責任可以嗎?也可以參考我之前寫的這篇:「買房合約註明「現況交屋」,發現漏水、壁癌就都沒辦法向屋主請求賠償是真的嗎?律師這樣說」。今天,我想談一個,不論是買方還是賣方,都很喜歡問我的問題:房屋瑕疵擔保免責條款是否有效?
日期:2021-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