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嫌在立委時詐領46萬30元助理費,今年7月26日一審認定高虹安不法所得為11萬6514元,被判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高虹安和檢方不服一審判決,雙雙提起上訴。高院周四(1/2)表示,因該案有牴觸憲法疑慮,並危及民選公職人員身分穩定的民主憲政精神,將案件裁定停審,並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合議庭認為,唯有從本質面、制度面尋求正本清源之道,方能讓所有民意代表知所遵循、行止合度,並徹底解決此類問題,因此廣泛蒐集資料,深入研究,耗費時間精力,撰寫2萬言書狀,聲請釋憲並裁定停止本案審理。不過,高院要聲請釋憲,後面問題還很多,第一個就是「憲法法庭能運作嗎?」主要是7名大法官被提名人全遭封殺,依照新修正的憲法訴訟法,目前的8名大法官無法作出憲法法庭判決、暫時處分,僅能審查是否受理案件。對此,高虹安表示,尊重高院合議庭決議,也高度肯定合議庭從憲法的高度,以及人權保障的角度聲請宣告違憲,高虹安再度重申,沒有貪汙不法,「希望能夠盡快還我清白」。
日期:2025-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