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臉書上Po文:「請教臉書大神,有誰近兩年去過日月潭,跪求假日6千元上下的房間,安靜恬適,適合全家出遊,希望沒有陸客出沒,遠一點無所謂。」朋友們瘋狂留言、按讚,只有我回:「人多的地方不要去」。是的,就是這句話,不僅是我的人生觀,更是我的決策模式。
日期:2023-11-07
台新銀行前理財專員周勵宏盜用6名VIP客戶3.5億元存款來彌補投資虧損,並住豪宅、開名車、到酒店尋歡,一審判刑10年6月,二審改判12年4月徒刑,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依違反銀行法背信罪判周11年6月徒刑,可上訴。
日期:2023-10-25
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龔青夫婦,因王立強共諜案被依涉犯國安法遭檢方偵辦,台北地檢署兩度不起訴,台灣高等檢察署上月駁回再議確定。夫妻另被控洗錢,一審無罪,台灣高等法院9月6日以檢察官舉證不足,且對岸國太集團吸金不等於向心知情且洗錢,駁回檢方上訴。11日是高檢署上訴最後期日,高檢署未上訴。
日期:2023-10-12
農業臉書粉絲專頁「Lin bay 好油」版主林裕紘,在9/22臉書發文指他做粉絲團,評論政府受到了很多的批評跟抹黑,甚至曾被恐嚇過家破人亡,為了家人,他決定停更、不再上節目公開露面。不料事情並不單純,檢警逮到恐嚇的許男,不只是國民黨黨工,他還自曝是和林裕紘自導自演,而且手中還握有通話錄音。清晨5:56林裕紘發文道歉後,證實這場戲就是由他主演,整個事件儼然成為「大型社死現場」,讓不少曾經聲援林裕紘的,包括黃國昌、管中閔、王鴻薇以及林為洲等政治人物,要不是立刻刪文鎖文、要不就狂發聲明自清!但也有時隔半天都還不出來面對的,讓不少網友在底下留言噴翻!而許男(許哲賓)的長官、國民黨團總召暨政策會執行長曾銘宗稍早出面致歉,表示對於員工交友不慎造成爭議,他個人督導不周「金拍謝!」國民黨文傳會主委林寬裕則是表示,上午國民黨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後,決議依照國民黨員工守則及勞雇契約相關規定、即日起解除與許哲賓的勞雇關係。
日期:2023-10-03
5月初一位民眾報警,到合作金庫景美分行臨櫃領錢提領10萬元現金,100張千元鈔拿回家居然有59張是玩具鈔,合庫曾為此緊急回應,「並無客戶指陳之情事」,但仍會全力配合調查;事隔2個月後,員警調查發現,民眾提領的玩具鈔其實早被調包,但調包的人並非是銀行行員,而是該名報警民眾的同居女友。
日期:2023-08-22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案,周一(8/14)檢方偵查終結,台北地檢署經過8個月的偵辦,依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高虹安。檢方認為,高虹安以其權勢要助理配合共同虛報、足認被告公私不分、貪圖小利,且犯後態度不佳,檢方請妥予量刑並宣告其褫奪公權,以示警惕。高虹安周一在接近中午時,開直播大約20分鐘說明,針對被起訴的部分她說:「今天一點都不意外結果,整個過程讓我變成已經變罪犯的人設,這些偵查過程選擇性揭露,所謂偵查不公開,已經是台灣史上最大的笑話」。高虹安說:「如果這些錢我都想要貪到自己口袋,我不需要這麼複雜、46萬20元這些都是辦公支出,很多的事情根本不是我去受意去這樣處理錢,檢察官很多情緒用語,根本都不應該存在」。高虹安的前老闆、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則在臉書發文力挺,他喊話:虹安,加油!在最黑暗的時刻我們仍然堅信光明會重新到來!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也召開記者會表示:「司法應該要符合比例原則,本人支持她上訴捍衛清白,檢方起訴內容毫無意外,一審法院是公開審理,整個社會是可以公開評論」。
日期:2023-08-14
台中賴姓高中生墜樓案,台中地檢署今天傳喚賴母,說明法醫鑑定報告,說明賴生死因,歷經5小時後,律師認為,案情仍有矛盾之處,而且毒物採驗種類過少,加上檢警採證未封鎖現場等,將再聲請調查證據。台中地檢署今表示,此案死因符合高處墜落,且體內無驗出酒精、及常見千種毒物反應,檢察官將審酌報告內容,持續縝密偵查,以釐清事實。
日期:2023-06-06
在經歷華為、中芯等多家科技公司被美國制裁後,中國終於向美國記憶體大廠美光出手。然而,高調制裁的背後,實際帶來的影響,以及可能延伸出的衝擊,究竟如何?
日期:2023-05-31
七大工業國(G7)廣島峰會21日中午閉幕,期間除了對中國在南海「軍事化活動」提出警告,並重申台海和平穩定的重要性。未料晚間中國政府宣布,美國記憶體晶片大廠美光(Micron)產品存在較嚴重網安問題,因此不予通過網路安全審查,中國境內關鍵資訊基礎設施業者應停止採購美光產品。
日期:2023-05-22
社群媒體假冒名人開設臉書粉絲團投資詐騙案件層出不窮,除了先前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張淑芬夫婦與台積電總裁魏哲家照片被冒用以外,最近宏達電(2498)董事長王雪紅也遭冒名「王雪紅患癌的最後選擇」、「要趁自己還有體力時,分享多年來的投資心法」。對此,宏達電發出聲明表示,董事長王雪紅並未使用個人身分經營任何公開臉書帳號,公司或本人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日期:2023-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