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編按:新竹市長高虹安貪汙罪二審判決大逆轉!高虹安因國會助理費案,一審遭重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周二(12/16)宣判撤銷貪污罪,被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檢方仍可上訴。對此高檢署回應將「研議提起上訴」。高虹安貪汙罪改判無罪,高虹安回應將依法並儘速完成復職程序,回到市長的工作崗位,持續承擔市民所託付的責任,把全部心力放在城市建設與市民福祉上。高虹安表示,感謝所有市民朋友的關心與支持,也感謝這段期間堅守崗位的新竹市政府團隊,未來會以更謙卑、也更謹慎的態度,持續為新竹市努力。「今日判決結果,高等法院合議庭已明確認定,我在相關案件中並無貪污不法,對此我尊重並感謝合議庭就事實所作出的判斷。」至於判決中涉及的其他法律認定,高虹安說將待收受判決書後再行回應。內政部說明,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之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由內政部停止其職務,依前述規定停止職務者,如經改判無罪時,於其任期屆滿前,得准其先行復職。律師黃帝穎則是認為,高院特殊法官是在為陳玉珍試辦貪污助理費除罪!黃帝穎說,高虹安辦公室三主任認罪貪污,但高虹安竟遭高院改判貪污無罪,高院特殊法官見解罕見異常,因此他認為檢察官應該要上訴。「高虹安貪污被高院特殊法官改判無罪,其實不意外。這從高院特殊法官之前聲請釋憲,就可以看出對於高虹安多所維護,但法官這樣的見解,變相鼓勵立委苛扣助理費的貪污風氣,跟藍白現在想要提的助理費除罪修法方向如出一轍,社會無法接受」。黃帝穎說,高虹安辦公室三個主任認罪貪污,在高院特殊法官眼裡,是助理自己傻,自願上繳薪資,又自願認罪,簡直為陳玉珍試辦貪污助理費除罪,顛覆一般人是非對錯底線。
日期:2025-12-16
編按:憲法法庭癱瘓400天,行事曆顯示12/19確認文本評議,透露新判決將出爐!憲法法庭自去年11月起僅8名大法官,逾1年未做出判決,究竟什麼案子能讓憲法法庭「復活」?據了解,大法官可能針對《憲法訴訟法》做出違憲與否判決,不過也可能是日前台中高鐵新市鎮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的釋憲聲請案。主要是「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的受理及評決門檻比較低,確認文本評議的意思,則代表大法官就已做出評議的裁判做最後文字校對確認。
日期:2025-12-15
美國最高法院即將裁定美國總統川普徵收的關稅是否合法,這項判決對總統權力的範圍具有深遠的影響。為此,《巴隆週刊》根據與貿易律師、政策顧問和策略師的對話,整理出了三種可能結果。
日期:2025-12-15
憲法法庭職司憲法審查,擔負保障人權及維護憲法秩序的重責大任,而素有「憲法守護者」之稱。惟自去年11月起,憲法法庭陷於癱瘓,迄今未能作成任何一個判決;其功能幾乎蕩然無存,業已釀成嚴重的憲政危機。何以至此,其來有自。按大法官法定名額15人,2024年10月底7人任滿退職。賴總統於同年8月提名新任人選,12月慘遭國會在野黨封殺;翌年3月再度提出新名單,12月同樣全部未獲同意。更且,在藍白陣營主導下,立法院於2024年12月20日通過憲法訴訟法第30條修正案,提高憲法判決評議及違憲判決可決門檻,分別規定為至少10人、9人。
日期:2025-12-11
2024年11月以後,法定總額15名的大法官,僅剩下8位,立法院靠著修《憲法訴訟法》、杯葛大法官人事兩招,癱瘓憲法法庭運作,不僅人民憲法訴訟權利遭剝奪,背後更藏著歷史性憲政危機。
日期:2025-12-10
今周刊編按:馬祖防衛指揮部(馬防部)遭詐團滲透,詐團以每月3千元至5千元代價,月租官士兵人頭戶,涉案國軍超過60人,違法賣帳戶行為至少超過一年以上。國防部周一(12/8)發布新聞稿表示,本案係由連江地檢署發動,透過軍司法聯繫窗口,與馬防部共同查獲犯嫌,全程秉勿枉勿縱、刑懲併行原則,將已確定涉案官兵以「國軍官兵涉詐欺案件懲罰參考基準表」依情節輕重,核予適處,並依法究辦。馬防部強調,案發迄今均依法主動查察、速辦速決,同時完成戰備編組兵力調整,在兼顧防區戰備不墜前提下,將影響降至最低;另持恆落實法紀教育,建立守法觀念,確維部隊純淨。目前,連江警已依違反《洗錢防制法》將涉案人員移送地檢署偵辦。檢方表示,涉案軍人除受軍紀處分,依法無正當理由收集他人帳戶,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提供帳戶供不法使用,則會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此,國民黨立委徐巧芯表示,涉案官士兵為了每個月多幾千塊的額外收入便鋌而走險犯法,尤其部分涉案官兵已服役長達17至18年,只差一步之遙的終生俸,卻因一念之差而功虧一簣,令人扼腕嘆息。
日期:2025-12-08
作為主管,身負企業賦予的管理大權,但權力行使的邊界,就是法律的紅線。職場霸凌(或稱職場不法侵害)不僅嚴重損害員工身心健康,更會讓企業面臨鉅額賠償風險與名譽掃地。尤其在臺灣,勞動部明確將「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納入《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2 項的預防範圍。
日期:2025-11-25
美國要求中國停止智財竊取並接受監督,中國卻拒絕,寧可承擔高關稅成本。美中談判多輪破局,冷戰態勢更清晰。
日期:2025-11-05
內政部今年7月預告修正中國人民來台定居相關規範,要求申請人除了提供喪失中國戶籍的公證文件外,還需附上未申領、已放棄或註銷中國護照的公證書。經過預告期後,內政部已於10月29日正式發布命令,修正辦法自10月31日起施行。據媒體報導,截至10月底,因事證明確、且程序完備,已通報戶政機關「廢止台灣戶籍」者約有50人。據民視新聞網報導,在這波50人廢止戶籍名單中,有3位知名人士,分別為:跆拳道銅牌選手李東憲、台籍教師張立齊、泉州台青創業園區總負責人林金城。陸委會主委邱垂正11月4日指出,台灣人民不得去中國大陸申領戶籍、護照,違法者取消台灣的戶籍,《兩岸人民條例》明定得很清楚,並透露目前加總註銷國人戶籍有50幾件,是經由主管機關統計的結果,也呼籲國人要遵守國家的法律。
日期:2025-11-04
七月間,雙北兩起凶殺案、三條人命,凸顯現行家暴保護令機制下已產生重大破口,立委提案祭出科技監控,但涉及人權疑慮、政府量能吃不消等難處,必須審慎為之。
日期:2025-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