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汪建民因肺腺癌離世,享年56歲,傳生前欠下2000萬巨債,債主超過20人,他幾年前一度跑路、還被黑道圍堵,工作停擺又罹癌,連醫藥費都難以負擔。汪建民的妹妹,長期照顧長年中風失智的母親,在哥哥走後發文,希望被汪建民欠錢的「朋友們」不要來找家人:「哥哥下輩子再還大家」。家人欠下鉅款後離世,當家人的就要扛起債務還債嗎?
日期:2024-10-09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8年前過世,遺囑將遺產全留給2房獨子張國煒,並指定張國煒接任總裁,引發大房不滿,大房3子張國政提確認遺囑無效訴訟,一審認定判張國煒勝訴。張國政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駁回,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駁回確定,張國煒將可獲逾百億元遺產。
日期:2024-08-14
有一位母親在兒子結婚時,幫忙出買房的頭期款700萬元,婆婆處處挑剔媳婦,並以有幫忙繳房子頭期款為由施壓。媳婦不堪其擾,所以找丈夫商量後決定,要盡快返還婆婆(母親)出的700萬元,所以夫妻倆晚上兼差賺錢,不料,兒子晚上工作結束,騎機車回家時發生車禍,不幸斷腿,夫妻一家後來決定搬離結婚所買的房屋,等婆婆發覺時房子早已一空。(在新聞挖挖哇聽到黃越绥老師分享的故事)
日期:2024-01-30
台北市一名女教師在父親過世後,繼承了37萬餘元遺產及490萬餘元的借貸債務,因此遭到嘉義市第三信用合作社強制扣薪長達18年,這期間陸陸續續還款共638萬元,銀行端卻仍不斷扣押薪資,讓她憤而提起訴訟,認為償還金額已逾父親遺留債務;對此,銀行稱劉女的還款僅為利息,仍有本金490萬元未還。不過,嘉義地院判決劉女勝訴,490萬債權不存在。
日期:2023-06-02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2016年1月20日過世後,留下一張遺囑,內文指定由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全部財產,引爆其他家屬與張國煒決裂的遺囑攻防戰,2018年家屬提出遺囑無效之訴,歷經兩年審理,一審臺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遺囑的確是張榮發生前所立,判決遺囑有效,張國煒勝訴。(今周刊編按:大房三子張國政二審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週二(2023/4/25)宣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若全案確定,張國煒將獲逾百億元遺產。)
日期:2023-04-26
「人生沒有預定的時間表,我們無法預測自己走的時間。」律師劉韋德舉例去年韓國梨泰院事件,受難者大多為二十幾歲年輕人,他們應當是離死亡最遙遠的一群,但沒想到就在剎那間失去生命,「立遺囑永遠不嫌早,因為我們無法預測意外的來臨。」東方社會對生死議題較忌諱,劉韋德表示:「寫遺囑是一種準備、一種託付,也是一種責任,不代表不寫就不會發生任何事,希望大家能改觀。」
日期:2023-02-16
第一次競選市議員時,我的選舉政見之一就是提供「義務法律服務」,因為這是民眾最有感,同時我能用專業直接幫助民眾的服務。從當選那一天開始,每個星期二,我都固定在服務處親自接受民眾的預約諮詢。假日我也會到社區、菜市場、里辦公室等處去巡迴服務。這是我對選民的承諾,除了生病或出國,我的服務風雨無阻,到我辭去議員進入市府的那一天,整整在港湖服務21年。法律與陳情服務其實很簡單,就是「與民有約」,民眾先打電話預約,就跟醫生看門診一樣,我會一對一、面對面的回答民眾問題,大部分都是陳情案或法律問題,後來做出口碑,還有民眾從外縣市遠道而來。很多民眾陳情的內容,讓我更堅定了自己的信念,法律不能傷害人民。好比讓我特別揪心的這位女孩。
日期:2022-08-04
負債讓人有壓力,債留子孫更讓後代蒙受無妄之災。關於繼承債務,一般人可能會陷入三個誤區而需要加以釐清,才能有效規劃遺產繼承事宜,避免債務如雪球般越滾越大還傳宗接代。
日期:2022-02-25
所謂繼承,多數人想到的都是錢,但很多時候,這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可能不是錢,而是債。正如俗話所說:「父債子還」!
日期:2021-07-01
民眾進行保險規劃時,無非是擔心當碰上人生四大風險「老」、「病」、「死」、「殘」時,可以給自己及家人妥善保障,但在購買保單的當下,就算了解各項條款、保障內容及給付條件等,若沒搞清楚「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的設定,以為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保障就萬無一失,反而可能造成保障防護網的「破洞」。
日期:2020-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