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先生的父親,在去年過世了。生前他本來也想留下遺囑的,但總有一些顧忌,因此沒有把這個想法付諸實行,沒想到在檢查出胰臟癌後只不過一個月,老天爺就把他給帶走了。
日期:2023-09-12
許多坊間與網路影片,流傳著光電業者向農民承租土地,會損及農民權益情事的說明,嚴重偏離事實,損及光電業者的商譽,並拖累國家光電發展及國內企業要達到RE100的進度。關於土地稅賦疑慮,太陽光電5大公協會發出共同澄清表示,光電用地若是不利耕作地,走的是「農業容許」的申設流程,不須變更,沒有土地稅負問題。「唯有農地需要變更為特定事業目的地,才會有地價稅、土增稅等稅負的產生」。太陽光電5大公協會說,但地價稅通常都是由業者支付,如果是由子女繼承,不僅沒有土增稅問題,也同樣可照合約收取租金,且遺產稅如果付不出還可以分期付。至於,農保權益,光電業者都會維護農民權益,在租地時,都會請農民留下一分地,以保有農保資格。光電業者祈望與農民共存共融,為台灣永續而努力。以下為太陽光電5大公協會以條列式詳加澄清說明。
日期:2023-09-05
過去常聽到父債子償的故事,例如孩子一出生就背負父親幾千萬的債務,永無翻身的一天。這件事在民國98年6月10日,民法改成「概括繼承限定責任」(全面限定繼承)後就不再發生了。當時民眾一片叫好,認為是德政。然而律師看過太多誤會此制度的當事人,以為從此限定繼承不用辦,後悔當時沒有辦理拋棄繼承或是陳報遺產清冊(即限定繼承),緣由為何呢?一定要陳報遺產清冊嗎?讓律師說明清楚!
日期:2023-08-31
父親生前已經說好要把房子留給我,哥哥卻說女生嫁出去就不能分財產,這是合法的嗎?我竟然一塊錢都拿不到!
日期:2023-08-31
7月20日下午1點,新北市板橋區新埔捷運站發生一起死亡悲劇。一台冷氣突然從17樓墜落,當場砸死正在等公車的21歲黃姓政大女學生,肇事的31歲李姓工人事後遭警帶回偵訊,隨後移送到新北地檢署複訊,以新台幣3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法務部8/4協助死者家屬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申請金,轄區新北地檢署將於8月底開會審議,預估黃家最高可獲180萬元。新北地檢署週二(8/30)下午開會審議,因女大生確係因犯罪行為而死亡,犯罪事實明確,決定補償家屬新台幣180萬元。
日期:2023-08-30
「有個追求我的科技新貴,之前送了我一間套房……但我們後來沒有在一起,他要求我把房子還給他。我想,送我的東西,不就是我的了嗎?怎麼可以這樣出爾反爾?」「請問他將這間房子送給您時,有說什麼嗎?」「他是有說那房子就當作我們結婚後愛的小窩……」「嗯……所以,他有提到這個房子是打算作為你們婚後的住所?」「可是我連交往都不想,怎麼可能嫁給他呀?」「還有幾個男生也在追我,他們也都會買東西給我,像是名牌包包、名牌手錶這一類的。然後,他們都覺得送我禮物,我就得和他們交往。見我沒有答應,其中幾個小氣鬼就要我把東西還給他們。我可以不還吧?」
日期:2023-08-28
基隆一名女子2021年在網路購買4只戒指,結果賣家寄出後因未取件被退件,隨後女子又要求賣家再寄出卻再度沒取貨付款,氣得賣家提告毀損罪求償。網購下單後有哪些狀況可以不取貨?多次不取貨會有什麼責任嗎?
日期:2023-08-26
編按:國內喜劇泰斗顧寶明去年3月心肺衰竭逝世,享壽72歲,但就在他1年忌日前夕,卻驚爆遺族爭產官司。顧寶明與第一任妻子所生的女兒顧乃玠清查遺產,發現父親第三任妻子陳燕青在父親死後10天,火速將他價值逾千萬的存款、股票和外幣陸續轉進自己帳戶,因此對繼母提告侵占和偽造文書,陳女則辯稱財產為夫妻共有。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認定陳女涉嫌偽造文書及侵占顧寶明遺產共1058萬3320元,將陳女依法起訴並建請法院宣告沒收不法所得。(原文刊載於2023/3/15,更新時間為2023/8/25)
日期:2023-08-25
昨天我姪女問我為啥不寫山道猴子,我回她說最近太忙,沒時間寫,不過其實是不知道要講什麼。
日期:2023-08-25
我國民法有規定所謂「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49民法第1030-1 條),這個請求權讓夫妻任何一方,在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例如一方死亡、離婚),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於扣除婚後債務後如有剩餘,則財產少的一方就可以向財產多的一方請求雙方財產差額的一半。
日期:2023-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