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正視青年自主、確保法律權責相符與順應國際趨勢等目標,十八歲成年新制上路,綜觀新法帶來的諸多改變,總算解決了介於十八到二十歲之間青年的尷尬處境。先看權利。成年新制上路後,年滿18歲即在《民法》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不再需法定代理人,便能獨立進行有效的法律行為,影響層面包括契約、金融、婚姻、醫療、稅務等。滿18歲的青年就算是成年,擁有完全行為能力,在被社會視為成年的同時,也會被賦予自己養活自己,不能靠人扶養的義務,過往所得稅法允許20歲以下的人被父母扶養,未來就會降低到18歲,以配合前述的民法修正。父母對子女的扶養義務將限縮到子女18歲為止,因此若請求父母(或一方)負擔扶養費用到20歲或大學畢業,將可能因為法院認為子女已經有足夠的謀生能力而遭到駁回。至於贍養費部分,過去離婚父母對於小孩子扶養費的給付期間,協議書可能會寫「至成年為止」,且法院關於扶養費給付的裁定,通常也是寫至成年為止,也就是20歲。112年1月1日成年年齡改成18歲後是重大變革,既有有扶養費協議、裁定不受影響,若以成年為期間末日,一樣須給付到小孩滿20歲,112年1月1日後的扶養費協議,則以18歲為成年定義。
日期:2022-12-21
「今年有一些勞動法令修正,勞動部也發佈最新的工作規則參考手冊版本,你們公司更新工作規則了嗎?」這是近期我最常提醒企業人資夥伴的議題。又到了歲末年終,企業人資同仁最繁忙的時刻,除了處理年度考績、年終獎金、調動、升遷、調薪及年後轉職潮的準備工作外,定時更新勞動契約及工作規則內容,也是不可或缺的工作。
日期:2022-12-14
中國短影音平台抖音、TikTok(國際海外版)資安問題受到各界關注,數位部官員日前曾指出,已經限制公部門資通設備及所屬場域使用。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周一(12/12)指出,除了要求行政院所屬部會的公務員禁止使用這些影音平台以外,也會協調其他4大院比照行政院辦理。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指出,公務人員若違法相關規定,會按照相關規定懲處
日期:2022-12-12
「我們公司的資深業務副總林先生,在2022年5月上旬,被檢舉他在2021年12月間,有偽造單據浮報公款的不誠信行為,美國總公司要求組成調查小組調查,經過半年多的訪查,送交人事評議委員會在2022年10月28日確認屬實,人評會決議停職並送交總部進行懲處,總部在11月7日通知台灣子公司解僱林先生,台灣子公司也在11月9日發出電子郵件及存證信函給林先生,表示很遺憾因為維護本公司廉潔誠信管理制度必須解僱他,沒想到林先生委任律師回函否認一切指控,並表示公司解僱的意思表示已經超過勞基法第12條第2項30日除斥期間,因此不生解僱效力,是非法解僱他,必須讓他回復工作,我們公司該怎麼辦?」一位外商物流業的BAT公司人資長Kat問我上述問題。
日期:2022-12-07
在二○一九年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爆發之後,不願生活在顛沛環境中的香港人選擇移民,語言、文化、地理位置相近的台灣,成為許多港人移居的目的地。據統計顯示,光是去年就有一萬多名港人來台居留,這群為了民主自由離家的異鄉人,一步一腳印熟悉本土文化,在台灣重築生活、漸漸步入軌道的同時,深埋的根沒忘,仍心繫香港。
日期:2022-12-07
社群媒體推特(Twitter)在全球首富、特斯拉創辦人馬斯克(Elon Musk)以440億美元併購入主後,馬上進行大裁員,據傳原先擁有7,500名員工的推特至今已裁掉50%。
日期:2022-11-30
每十年一次的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APG)相互評鑑,臺灣曾在二〇〇七年第二輪評鑑被降級為加強追蹤名單,不過到了二〇一九年第三輪評鑑,猶如脫胎換骨,順利取得亞洲最佳的「一般追蹤」等級成績,代表公私部門在短時間之內眾志成城,共同協力打造更健全的制度環境、執法水準,以及接軌國際規範的透明化金流秩序,深獲各會員國的高度肯定,並得以維持臺灣政經情勢與金融市場穩定,層層確保社會安全與民眾權益。
日期:2022-11-30
2022年11月23日,是世足賽歷史上必須被記得的日子。這天,日本隊隊史上第一次打敗德國隊,德國是曾經奪下四次世足賽冠軍盃的傳統強隊,奪冠次數僅次於巴西名列世界第二,賽前預測及賭盤都是看好德國隊,特別是德國對率先進球得分後,大家都沒有想到日本隊可以頂著落後的壓力,下半場連進二球逆轉勝。這個歷史事件讓我聯想到近年來台灣勞動法的發展。我國勞動法正好是學習日德兩國,不管是勞動基準法的修正,勞動事件法的立法,還有諸多實務判決見解及學說論述,都受到日德勞動法理論及實務的啟發及影響。
日期:2022-11-25
針對《少年矯正學校處遇實施條例》的修法,國家人權委員會在週一(11/21)舉行「少年矯正機關收容處遇法制現況、變革與展望」座談會。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陳菊在致詞表示,「兒童不會因為走進了學校大門就失去了人權」是《兒童權利公約(CRC)第1號一般性意見》揭示的重要兒童人權標準,所有在校園中的兒少,政府都有義務保障他們的人權,在矯正學校裡的少年,他們的人權,也同樣應該受到保障。
日期:2022-11-22
「我們公司總部有一套精密的員工績效評估制度,但聽說你們台灣勞基法在解僱員工時,必須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請問這二者應該如何調適?」一位外商人資長問我這個問題。
日期:20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