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電通近一年來雖然在電子股投資上獲利頗為豐富,不過卻也正面臨著今年六月二十五日之前因經營登記範圍以外業務,違反公司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項規定「公司不得經營登記範圍以外之業務」,「公司負責人違反前二項規定時,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並賠倘公司因此所受之損害」的可能民刑事責任。
日期:1999-11-25
「通訊保障與監察法」在七月十六日正式施行,關係人民權益最大的,就是過去不會被監聽的「民營大哥大」,包括○九三五的台灣大哥大、○九三六的遠傳電信、○九三八的和信電訊等,依法都有「協助監聽」的義務。嚴刑伺候 業者一定得配合
日期:1999-08-26
每當電視記者拿著麥克風與攝影機,對著警察局內的「嫌犯」的時候,這位「嫌犯」已經不再是嫌犯,而是千夫所指的「罪犯」。不論最後法院判決如何,「嫌犯」已經被新聞媒體「公審」完畢,他的未來,已經毀在電視攝影機的鏡頭下。為了民眾一分半鐘的快感 毀掉嫌犯的一生
日期:1999-08-13
在台北地檢署收發室上班的蘇誠德,今年三月底,太太因車禍腦部受傷住院,開刀急救後昏迷迄今,每天二千元的看護費讓他備感壓力,於是他採取法律途徑,寄望於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可以解決燃眉之急,卻遭到同事、也是承辦申請案件的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富美的「刁難」。其實,除了檢方,還有稅捐機關人員,似乎都是去年十月才開始實施的犯罪被害補償金新制度的障礙。
日期:1999-08-05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有個行之有年、聞名金融圈的「婚外情條款」,可能得隨著時代進步「現代化」了。這個條款規定凡是在中信銀任職的已婚員工,一旦發現有女朋友(或者男朋友,目前為止,有男朋友的機率比較小),而且,經配偶證實,一律開除。現在中信銀正著手檢討這個條款,以符合最新的社會現況。
日期:1999-03-25
台灣與中國的距離,既貼近又疏遠。兩岸同文同種,貿易往來密切,但是在教育的交流上面,卻仍然停留在起步的階段。去年六月,教育部做出無限期延長「大陸學歷採認」,卻阻止不了台灣學生赴大陸求學的趨勢,每逢大陸高校或研究所招生期間,台北市民間補習班搭起報名的仲介橋梁,由於政府尚未承認大陸學歷,不但民間仲介行為違反規定,也使得有意赴大陸求學的台生無法獲得正確與充足的資訊,吃虧最大的是學生,喪失顏面的是政府。
日期:1999-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