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的贈與「完全不需要」課徵贈與稅,「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中就有明文規定,配偶之間的贈與不計入贈與總額,現金、房子、土地等也在此列。
日期:2015-02-24
日期:2014-08-07
上法院、打官司長期纏訟不僅消磨意志,更要花去不少金錢、時間,對市井小民來說,哪還有餘力去支付高額的訴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