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實務上,若被繼承人沒有預立遺囑時,遇到最多也最難處理的狀況,就是公平性的問題,因為很多老人家在生前,就會陸續移轉財產給小孩,尤其是在預知自己時間不多的時候,這種情況更是常見。父母移轉財產給小孩並沒有問題,但問題往往出在「不公平」,例如只有給其中某個子女,但其他子女沒有,又或是雖然各子女都有給,但之間的價值卻不等,而因為這種不公平,往往造成子女間彼此有心結,為日後分割遺產時埋下導火線。
日期:2022-10-21
前一陣子上財產規劃的課程聽到一個真實的案例,有位老父親傾盡一生的積蓄買了一棟透天厝,疼愛孩子的他,想說現在賺錢辛苦,只要把房子留給孩子收房租,每月都有固定的房租收入,孩子就不用擔心生活有問題,但因為這位父親積蓄都拿來買房子,身上沒有太多的存款,他認為錢給孩子容易被花掉,只要可以固定收租,日子也能衣食無缺。
日期:2022-07-08
明賢母親早逝,由父親獨自養育姊弟 2 人直到成年,在姊姊結婚時,父親還給了姊姊一筆財產作為嫁妝。日前,明賢的父親逝世,才發現其生前已立有遺囑,內容寫明將其遺產全部由明賢繼承,至於姊姊因已得到一筆嫁妝,所以不得再繼承其遺產。可是明賢的姊姊認為,嫁妝是一般社會風俗慣例,而且是父親生前的贈與,與遺產繼承不同,因此堅持依法繼承其父的遺產,姊姊的請求合法嗎?
日期:2022-03-18
一位民眾詢問:律師您好,我的父親在111年過世了,留下年邁70歲的母親與我。父母白手起家,父親留下現金及上市櫃股票投資合計約400萬、一間市價約3,000萬的房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合計約2,100萬)房屋是父母結婚時購入,貸款已還清,母親名下資產約有現金及上市櫃股票共計1,500萬。 請問律師我需要繳遺產稅嗎?有沒有節省遺產稅的方式?
日期:2022-03-14
因應物價上漲,財政部昨日公告調升2022年度綜所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及薪資扣除額,財政部官員表示,整體減稅利益達95.7億元,申報戶幾乎都可受惠,有感減稅,2023年5月報稅時適用。
日期:2021-11-25
一位民眾詢問,父親在2020年2月贈與土地給母親,但母親在該年10月過世,父親也在今(2021)年8月逝世,子女們在辦理父親遺產稅申報時遇到了難題,因為那筆父親死亡前2年內贈與母親的土地,到底要不要併入申報?
日期:2021-11-09
申報遺產稅過去常出現漏查、短報的情況,甚至也因此錯失理賠機會。財政部表示,110年9月1日起民眾查詢股票、保險、存款等金融遺產時,統一由國稅局做為單一窗口,不用一一等待各金融機構回覆,可透過2種方式將金融遺產的財產資料一次拿到手,有利民眾辦理遺產稅申報。
日期:2021-09-12
民眾在申報遺產稅時,要特別注意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贈與近親的財產,也需併入遺產總額中課稅。日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接獲民眾詢問,丈夫在109年10月分別贈與妻子與女兒500萬元及200萬元,但不幸於今年7月逝世,這兩筆共700萬元的贈與是否需要列入遺產稅申報。高雄國稅局對此表示,雖然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規定,配偶間相互贈與的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課徵贈與稅,但是,由於該筆金額為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依《民法》規定,仍被視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需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日期:2021-09-06
又到了上市櫃公司除權息旺季,民眾除要留意除權息權益,若家中有人不幸在近期內過世,且有持有有價證券,除權息日與遺產申報也息息相關。若被繼承人在除權息後、領得股利前去世,這筆股利要納入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擔心子女一時無法負擔重稅,可以先用壽險「預留稅源」。
日期:2021-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