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常聽到父債子償的故事,例如孩子一出生就背負父親幾千萬的債務,永無翻身的一天。這件事在民國98年6月10日,民法改成「概括繼承限定責任」(全面限定繼承)後就不再發生了。當時民眾一片叫好,認為是德政。然而律師看過太多誤會此制度的當事人,以為從此限定繼承不用辦,後悔當時沒有辦理拋棄繼承或是陳報遺產清冊(即限定繼承),緣由為何呢?一定要陳報遺產清冊嗎?讓律師說明清楚!
日期:2023-08-31
台北市一名女子指控行天宮以「消業障」為由,讓87歲獨居又失智的父親瞞著她將市價逾億元的9戶房產全數捐給給廟方,引發社會議論;對此,行天宮董事長吳岳羽澄清,當初是老翁主動到廟裡表達捐贈意願,當時他身心也很健康,強調程序一切合法。無獨有偶,台東也有一名失智婦人生前將一塊市值699萬元土地以108萬元賤賣給同鄉,但隔年被宣告禁治產,婦人女兒也主張「失智症併近期記憶喪失及定向感錯亂」,雙方打官司爭地,最後台東地院因「1關鍵」認定契約有效,婦人的女兒應移轉所有權。
日期:2023-07-19
今周刊編按:行天宮爆發受贈爭議,根據《鏡週刊》報導,台北市1名87歲、罹患輕微失智症獨居老翁,瞞著女兒將市價逾億元的9戶房產捐給行天宮,老翁女兒稱老父親表示廟方承諾會照顧餘生,但房產過戶後就沒人聞問,甚至簽約之前,都沒有告知家屬。對此,行天宮董事長吳岳羽表示,當初是老翁主動到廟裡表達捐贈意願,當時他很健康,廟方也未承諾照顧餘生,程序一切合法。周二傍晚行天宮也發出千字文聲明強調,行天宮推行正信理念,於本案處理合情合理合法,希望當事人不要受此事件影響心情,並希望其家庭能相處融洽。至於行天宮是否有照顧老先生的意願?行天宮說,是否照顧老先生應與其捐贈行為無關,行天宮本於慈善的立場,給予需要的民眾關懷,在合情合理的請況下,會持續關懷他。
日期:2023-07-18
中市霧峰85歲呂姓老翁今年初喪子、清明節前又喪女,54歲女兒臨終前仍心繫老父,遺言交代「叫爸爸要吃飯!」催淚,地方善心人士陳聖尉號召募款協助辦後事外,並籌募20萬元要助呂女完成遺願。市議員張芬郁16日前往探訪,要求社會局應研議協助無依長輩辦理財產信託頣養天年計畫。
日期:2023-04-16
台灣進入高齡化社會,一旦家中長輩生病需要照料,許多孝順的晚輩都會考慮辭職回家照顧。但選擇離開職場,還回得去嗎?中間沒有工作與收入的狀態下,又能撐多久?如果兄弟姐妹願意在經濟上支援,他們的另一半又能否體諒呢?近來網路論壇Dcard出現一篇的發文,引發兩方不同意見,起因正是原PO小姑為照顧行動不便的公公,多年沒有工作,但公公過世後,小姑仍未到外謀職,年近50歲仍由哥哥支付生活開銷,讓原PO怒喊:「老公要養他妹妹一輩子?」
日期:2023-03-05
我想身為手足,是非常深厚的緣分,也許會吃一點虧,但是別讓善緣變成孽緣,多為對方想,手足就會是彼此在世上最親密的人。
日期:2023-01-19
寒流來襲!23日受到「強輻射冷卻作用」影響,清晨本島平地最低溫破上波強寒流紀錄,分別為苗栗(造橋)3.9度,新竹(峨眉鎮)4.1度,南投(中寮鄉)4.6度。氣象專家吳德榮表示,聖誕佳節期間入夜後氣溫降得非常低,本島平地的最低氣溫將降至4度左右。在17、18日入冬首波寒流發威,連2日135件送醫前失去生命跡象案後,這週寒流又要來了!專家提醒,猝死雖然來得突然,猝不及防,但是有一些猝死發生前是有一定徵兆的。只不過身體發出的預警訊號,很多人沒把它當回事而已。下面這些警訊不可不慎......
日期:2022-12-25
今周刊編按:新竹縣關西鎮日前發生一起人倫悲劇,原本家人齊聚為百歲人瑞辦後事,但家中兩兄弟素來感情不睦,72歲哥哥正準備與弟弟討論老父親後事,62歲弟弟卻不樂意讓哥哥插手,雙方隨即爆發口角。兩人在靈堂大打出手,意外中哥哥疑似被弟弟推倒,當場後腦著地,最後傷重不治。台灣民眾在辦喪事的過程,常常會因為溝通過程不順利,讓家人間的感情產生破裂,律師吳挺絹表示,如果沒有預先為自己安排後事,一旦發生意外、重病導致身故,不論身邊是否有親友,任誰都很難在悲痛當下,同時妥貼地處理決定告別式細節(訃聞發給誰?遺照選哪張?墓誌銘?)、安葬方式與地點...等內容。建議民眾能夠在生前預立遺囑,一併思考:「對於自己的身後事,有什麼想法嗎?已經安排了嗎?」吳挺絹建議客戶先購買規劃好生前契約內容與塔位,協助親友安排符合自己需求的「畢業典禮」。
日期:2022-12-11
律師您好家家有本難唸的經,無論是柴米油鹽醬醋茶、小孩教育方式,以及難解的姑媳問題。公公雖然年紀年過70,但目前仍可以建築業維生,我跟先生目前有四個嗷嗷待哺的小孩,目前階段則是幼稚園、國小。我們與公公住在一起,平常公公負責房租的部分,先生跟我負責小孩幼稚園學費、生活費、以及車子貸款。最近收到先生姐姐的簡訊,她質問我,為什麼到現在還在讓年邁70歲老人家付房租,甚至因為如此就認為我對公公很不好,也質問了先生說,為什麼沒有好好保護他自己的爸爸?我百思不得其解,因為嫁出去的女兒,難道就不用對自己的爸爸負責任,就把這樣的錯誤歸咎於也是在為了小孩、生活而打拼的媳婦?我想請問,今天這樣的媳婦犯了什麼錯誤?因為沒有幫忙繳房租,媳婦就變成了壞媳婦,先生變成了沒有好好保護爸爸的兒子,這是什麼樣的道德勒索?還是真的是問題都在媳婦身上,先生的薪水大多都是給太太繳納小朋友學費,小朋友補助則是給幫忙帶孩子的娘家媽媽。想好好傾聽律師您在這件事情上能夠帶給我一些啟發跟想法。
日期:2022-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