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一個京都重度喜好者來說,在京都散步、騎自行車,只要不是來工作,都是一件舒服的事情。曾經有一次,從京都車站拖著行李箱「走路」到Haytt Place,就在京都紅十字會旁邊,依稀記得大概走了50分鐘,一路上只覺得很舒服,路上的風景迷人,重點是,完全也沒有安全顧慮。
日期:2023-05-11
今周刊編按:中天新聞台遭NCC決議不予換照,因而退出有線電視第52台頻道。中天為此提出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撤銷處分並准予換照,再向NCC求償79億餘元。歷經2年的審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週三(5/10)下午判決,撤銷NCC不予換照處分,判決中天勝訴,NCC應依判決意旨做出適當處分,但仍可上訴。NCC發出聲明表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北高行」)就109年訴字第1435號案件判決,撤銷NCC對中天新聞台作成之不予換照行政處分,該會感到意外且表達遺憾。本次判決北高行同時駁回中天電視主張NCC應作成換照處分及國賠請求,NCC將於收到法院判決書後,研析判決理由依法提起上訴。NCC指出,中天新聞台換照案,駁回申請且不予換照之行政處分,主要考量如下:1.該頻道執照有效期間出現大量申訴與違規、2.內部控管與自律機制運作失靈,無法維護新聞專業、3.聽證會證實該新聞台受到不當介入、4.無法證明可以排除大股東與外界對新聞不當干預、5.該台103年換照時,NCC即予以警示並附加附款。NCC說,惟中天新聞台仍無法有效改善,甚難確信其能改正過往違規情事等,經委員會議通盤考量,並踐行嚴謹的行政程序後決議作成處分。NCC表示,衛星廣播電視法所設定期換照制度,是國家維護新聞自由、新聞專業倫理及公共利益的機制。NCC依法律上之職責,透過嚴謹之行政程序,本於獨立機關之專業判斷作成駁回中天新聞台申請換照之處分,於法並無違誤。NCC強調,廣電新聞媒體具公益性,涉及公眾資訊接收自由及社會公共利益,對北高行判決未能尊重獨立機關專業判斷,該會將依法提起上訴,並持續督促媒體落實法遵,完善我國廣電產業健全發展。
日期:2023-05-10
泰山企業經營權大戰打到獨董身上,泰山週二(5/9)發布重訊,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第二項,獨立董事於執行職務範圍內應保持獨立性,解任獨董陳敏薰。這是繼2021年底光洋科將台鋼派的獨董吳美慧解任後,又一上市公司祭出此招反制市場派。而證交所週三(5/10)則是發出要求泰山公司更正解任獨立董事重大訊息之說明。證交所表示,針對泰山5/9重大訊息「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陳敏薰依法當然解任」乙案,依主管機關函示,泰山公司前揭獨立董事解任事由非屬「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各款所列當然解任之事項。惟泰山公司逕依兩份法律意見書自行認定並任意發布重大訊息,證交所已發函要求泰山公司應即更正前揭重大訊息。證交所再次重申,對於經營權爭議事項,均保持中立立場,然重大訊息為投資大眾所高度關注之資訊,公司所發布之重大訊息應詳述事實,不得發布尚未確定之消息或公開資料與事實不符,亦不得以重大訊息做為經營權爭奪之相互攻詰平台,如仍蓄意違反,將從嚴處置。陳敏薰週三(5/10)稍晚也發聲明指出,當年受詹景超之邀請出任泰山公司獨立董事,如今詹景超為了個人利益,面對她基於獨立董事職權之行使,提出不合理質疑,故意扣上缺乏獨立性的帽子,讓陳敏薰始料未及並深感不可思議。陳敏薰表示「所謂的解任,完全違反法律,根本無效,詹景超等破壞法紀與公司治理,越加變本加厲」!
日期:2023-05-10
聯華食品彰化廠惡火奪九命,成為近十年中台灣最嚴重工安意外。勞動部將對食品業全面勞檢,但勞檢單位被動、法規懲處力道不足,恐讓檢查流於形式。
日期:2023-05-10
泰山(1218)5月5日董事會通過投資街口支付36億元,引發市場派大股東龍邦不滿,質疑程序非法。泰山董事長詹景超今(9)日親上火線,召開記者會反擊龍邦指控,更表明投資街口支付是「泰山的下個未來」。
日期:2023-05-09
在上一期,我們詳述了涂阿姨被詐騙的過程,用意是,希望我們的訂閱戶能引以為戒,不要重蹈覆輒。這一期,我們針對涂阿姨的情況,提出一個比較完整的退休財務規劃,希望翻轉「高資產、低流動」人士的的命運。
日期:2023-05-08
昔日有全球「面板五虎」之一的中華映管2019年黯然下市,廠房也陸續遭到法拍。楊梅廠一拍底價63億元,但因為無人投標而流標;龍潭廠則將在10日開標,一拍底價162億餘元,超越曾被戲稱為「最貴停車場」信義計畫區D3的土地,成為全國一拍底價最高的法拍案件。
日期:2023-05-08
甫於今年1月與4月,因「違反內控」及「違反重大訊息申報規定」遭證交所罰200萬元與250萬元的泰山(1218),周日(5/7)再因投資街口支付一案被盯上。證交所認定泰山的說明「未確實將攸關資訊透明且公平地給傳達給投資大眾」,要求5/9前提供相關議事資料及說明。
日期:2023-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