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男罹患肝癌,在醫院治療時,獨子卻沒來探視,邱男為此特地向醫院請假到律師事務所寫遺囑,指獨子「非常不孝」,不能讓獨子繼承他的遺產,且其房產歸他2名妹妹所有。邱男過世後,邱男妹妹依遺囑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但遭獨子質疑。邱男妹妹為此向法院提出「確認遺囑真正」之訴。
日期:2019-10-23
「律師,我想寫遺囑,把我的財產全部給兩個孫子」「你的子女呢?是有什麼特殊考量?」「因為我的兒子、女兒,把我的錢都拐走了。只剩下二間房子,我怕房子又被子女敗光,我什麼東西都沒有了。」
日期:2019-10-23
爭遺產悲劇!當時,婆婆沒留多少遺產,僅剩這房子和一些存款而已,所以不需繳遺產稅,也報完遺產稅拿到免稅證明了。接著,他就和哥哥談到:「這個房子,是否就按照媽媽生前的遺願,留給我?」沒想到哥哥竟然說不同意,直言是媽媽的遺產,就都有份可以來分!
日期:2019-09-04
經濟全球化時代,資金跨國流動日益頻繁,面臨不少稅賦成本與稅務風險,因此企業與企業主更需仰賴華南銀行這樣的全方位財務專家,擅長整合各種金融服務資源,輔佐做好資產配置及財富傳承準備。
日期:2019-09-03
一般人都知道保險金可以節稅,且常常聽到「保險金3330萬元內免稅」,就誤以為只要保險給付在3330萬元以下,全部都可以免稅,其實這觀念是錯的!只有死亡的保險金可納入節稅,生存給付〈如保險還本金〉是不適用3330萬元的免稅額,而是要併入基本所得課稅。
日期:2019-05-10
高雄有對阿公阿嬤,把自己兩層樓透天厝,用低價2萬元賣給自己的孫子,且在土地建物買賣交易明細中,特別註記「親友特殊關係間之交易,孫子願意照顧阿公阿嬤。」引發外界猜測,原屋主刻意以低價轉讓給子孫,是否為了減稅?其實,會計師表示,將財產傳給孫子、隔代贈與在台灣相當普遍,因除了可依自己意志做財產配置,還能節稅,但提醒在執行的過程中,要留意三件事情。
日期:2019-02-26
重病期間,若要提領現金繳交醫療費的話,要記得留存單據或證明,否則小心被當作遺產課稅!財政部國稅局就曾查獲,有民眾死亡前的重病期間,其子女密集提領現金千萬元,雖然主張是支付醫療費,但因無法提出醫療費用的收據和發票,而遭到補稅100多萬元。
日期:2018-12-26
林姓老婦去年過世,遺留12筆不動產,因為么兒常對她出言不遜,老婦生前曾交代其他子女不可讓么兒繼承遺產,後輩依約分產,並向法院提出「確認繼承權不存在」民事訴訟,法官傳喚老婦子孫及親友,認為么兒對老婦有重大虐待行為,更口出「趕快去死一死」等悖逆言語,判么兒不得分財產,可上訴。
日期:2018-10-02
遺囑能交代的事項很多,但只有財產及身分安排具有法律效力;一份有效遺囑,只有及早面對,深思熟慮,才能將人生最後休止符,畫上圓滿句點。
日期:2016-03-03
今年50歲的王先生,結束在海外的事業搬回台灣定居,由於賣掉公司及海外房地產,手邊有3,000萬元的現金想要做退休規畫,生性保守的他原想全數放銀行定存,每個月再領利息出來當生活費即可,但是銀行理財專員提醒他:「放銀行定存會有二代健保的問題,而且就資產移轉的角度來看,買投資型保單會比較適合王先生現在的需求。」
日期:2015-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