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曾在98年6月修訂,對我國繼承制度有重大影響。舊制下的繼承制度,以「概括繼承」為原則,「限定繼承」、「拋棄繼承」為例外。過去採「概括繼承」者,可能出現父債子還的情形。在98年修法後,現制下的繼承制度改採「限定繼承」(概括繼承,限定責任)為原則,「拋棄繼承」為例外。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的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及連帶責任。舊制:「概括繼承」為原則,「限定繼承」、「拋棄繼承」為例外現制:「限定繼承」為原則,「拋棄繼承」為例外
日期:2023-07-27
「我照顧王先生20幾年,他前妻和小孩都沒有來醫院探望過他。直到王先生去世後,他兒子才突然出現,說王先生的遺產都是他的,叫我一毛錢都別痴心妄想。其實,我從來沒圖過王先生一分一毫,還把自己為數不多的養老金全花在他的治療上。最後被他兒子這樣說,你說我情何以堪?」一位60幾歲的婆婆,在我面前涕淚縱橫。
日期:2023-07-26
志明的父親不幸去世,留下一棟房地產。由於志明姊弟兩人相當孝順,因而兩人決定拋棄繼承權,希望由其母親一人獨自繼承父親全部的遺產。可是,當志明姊弟辦妥拋棄繼承權手續後,其母親卻無法單獨全部繼承,致使志明相當懊惱,究竟志明姊弟應該如何處理較好?
日期:2023-07-19
打完爭產官司並拿到判決書,郵局卻不給領出遺產?一名老父過世後,家中5名子女因遺產分配不攏,而上法院打官司請求分配遺產,官司好不容易落幕,其中一兄長持確定判決請求提領父親部分存款時,郵局卻以金額不符為由,婉拒讓他領錢,郵局這樣做合法嗎?
日期:2023-07-11
有網友在臉書分享,自己的先人遺產中有定存,因為繼承官司或其他原因、導致帳戶被「凍結」成了管理戶。他發現,當凍結原因消失、提領該筆遺產時,「郵局不會給你定存的利息」,而是只依照活存算利息。該網友說,從帳戶凍結開始到提領遺產時,竟然該有的「定存利息」都不會列入帳戶之中,他認為只要沒留心或相信郵局、相信電腦,「遺產」該有的利息,就可能被郵局污了。對此,中華郵政說明,該公司若獲悉儲戶死亡,即將定期存單設定附因管理帳戶,目的是為了防止被繼承人的儲金遭到提領,以維儲金安全並保障繼承人權利。
日期:2023-06-21
吳先生及高先生的年齡都是55 歲,有美麗的另一半、育有一兒一女,而且兒女皆已滿18 歲成年,更巧的是,各自都擁有1 億元財產,其中有5,000 萬元存在銀行裡。某次他們一起出遊卻不幸發生意外身故,結果,兩個家庭最後繼承的遺產竟然差距高達554 萬元。這是怎麼一回事?
日期:2023-06-21
曾小姐是獨生女,由父親獨自撫養長大。父親因病過世之後,她是遺產的唯一法定繼承人,繼承了父親的存款500多萬元及多張股票。曾小姐的祖母不滿兒子的遺產全部由孫女繼承,便提出告訴,說兒子的存款及股票其實全都為她所有,是她以兒子的名義借名登記。如今兒子過世,這些存款及股票應返還於她,不應由孫女全部繼承。阿媽竟會跟孫女爭產?令人不免懷疑:「哪有這麼誇張?」是的,在我執業的這些年裡,就遇過很多客戶因為贈與、遺產等財富傳承及稅賦問題前來諮詢,為了遺產,彼此從親人變仇人的也不算少。很多家庭真的為了一棟房子、一塊土地、一張保單,甚至一小筆存款,母子交惡、兄弟互告;也有長者提早安排好財產分配,子女們卻在拿到房子土地後,就把老父老母棄之不顧,看了令人心寒。
日期:2023-06-14
法庭上,兩姊妹不甘心的表示,母親去世後哥哥拿出母親留下的遺囑,裡面宣稱「姊妹倆未曾扶養我,且基於媽媽的立場,那些財產是蘇家祖傳的,我有責任傳承,所以我不打算傳給女兒,要把內湖的3棟房子全部留給獨子蘇長翔。」
日期:2023-06-09
由於金融市場競爭,銀行貸款的取得相對容易,謹慎理財非常重要,當卡債發生時,有人選擇面對, 有人選擇躲避。於是繼承權發生時,有人可以安心的繼承父母親的遺產;有人只能拋棄繼承權,避免銀行找上門追債。
日期:2023-06-02
台北市一名女教師在父親過世後,繼承了37萬餘元遺產及490萬餘元的借貸債務,因此遭到嘉義市第三信用合作社強制扣薪長達18年,這期間陸陸續續還款共638萬元,銀行端卻仍不斷扣押薪資,讓她憤而提起訴訟,認為償還金額已逾父親遺留債務;對此,銀行稱劉女的還款僅為利息,仍有本金490萬元未還。不過,嘉義地院判決劉女勝訴,490萬債權不存在。
日期:2023-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