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接連出現一名廚師罹患肺腺癌,及女子經常半夜被上司以WhatsApp交辦工作最後竟導致過勞死,雙雙被勞保局認定為職業傷害而予以理賠。勞工職災、過勞等問題,再度引發社會各界重視。
日期:2014-08-07
台灣訴訟採「三級三審」制,部分案件雖可在二審定讞,但拖個一年半載已屬常態;上訴到最高法院,光分案就能等上大半年,萬一陷入「發回更審」的輪迴夢魘,更可能花上好幾年,雖然最高法院近年來要解決積案問題,而將發回更審比例降低,但是訴訟案件從起訴到判決確定,仍須2至3年時間,但也有些官司纏訟10幾年,仍沒等到判決確定,在人事全非下引來「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抨擊。
日期:2014-08-07
上法院、打官司長期纏訟不僅消磨意志,更要花去不少金錢、時間,對市井小民來說,哪還有餘力去支付高額的訴訟費用?
日期:2014-08-07
日前新聞報導,一名修車師傅前年3月工作時暈倒,送醫診斷為腦中風,沒想到10個月後竟被車行「炒魷魚」,家屬憤而向老闆提告,新北市勞工局調查發現,這名修車師傅當月加班高達106小時,法院認定,男子中風確實屬於職業災害,判決車行必須給付薪資、醫藥費共127萬元。
日期:2014-08-07
「我要保留法律追訴權!」、「你等著接我的律師信吧!」聽到這些法律術語,有些民眾常常會很緊張,怕被告、被檢警傳喚。其實,只要了解這些法律術語的真正意函,還有適用的範圍,它們並沒有那麼「恐怖」的。
日期:2014-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