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在申報遺產稅時,要特別注意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贈與近親的財產,也需併入遺產總額中課稅。日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接獲民眾詢問,丈夫在109年10月分別贈與妻子與女兒500萬元及200萬元,但不幸於今年7月逝世,這兩筆共700萬元的贈與是否需要列入遺產稅申報。高雄國稅局對此表示,雖然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規定,配偶間相互贈與的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課徵贈與稅,但是,由於該筆金額為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依《民法》規定,仍被視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需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日期:2021-09-06
屏東縣日前發生81歲失智街友被長照中心女主任「偷偷登記結婚」,遭屏東地院撤銷婚姻,關鍵就是這位街友名下竟有約4000千萬市值不動產;也有網友分享,曾遇到一位遊民坐擁上億不動產,卻淪落街頭。專家揭露,其實有不少坐擁土地,卻因產權複雜與面臨高額土增稅金,難處分的案例。
日期:2021-08-31
林律師,我買屋一年多後,牆壁內開始出現水漬和壁癌、天花板也開始有漏水,請人來看後發現是屋頂和外牆有瑕疵會漏水,我該怎麼辦呢?我向賣家反應,賣家說房子都賣了一年多了,保固早就過了,這個漏水跟他無關,要我自己處理,請問這樣有理、我可以請他賠償嗎?我該怎麼辦?
日期:2021-08-27
「如果公司對我進行PIP(績效改善計畫),之後可能要資遣我,我覺得不想經歷這樣的過程,可不可以乾脆雙方談一談,直接資遣我比較痛快?」答案是:可以的。
日期:2021-08-11
鄭員外是一位非常有愛心的人,他名下財產有存款1000萬,不動產5000萬,他在遺囑上特別交代老婆及2位小孩要把一部分遺產捐給慈善機構。於是繼承人們協議,依照鄭員外的遺願,把其中一筆市價1500萬的不動產,捐給生前成立的財團法人鄭氏紀念基金會,作為建設育幼園使用,另外捐贈現金1000萬給基金會,作為育幼園營運基金,所以共捐贈了2500萬。
日期:2021-07-09
所謂繼承,多數人想到的都是錢,但很多時候,這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可能不是錢,而是債。正如俗話所說:「父債子還」!
日期:2021-07-01
年過50歲後,無論是繼承父母資產或是財產欲移轉給子女,建議可開始做相關規劃,提早試算做分配,可有效達到節稅,也能避免多位繼承者不必要的紛爭。關於資產贈與及財產繼承的範圍,包含不動產、動產和其他有財產價值之權利,如土地、房屋、現金、黃金、車輛、股票、公債、信託權益、漁礦業權等,依財產項目不同,有各自的時價認定,例如不動產的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建物以房屋評定現值計算。
日期:2021-06-29
扶養,最根本來自於人性自然而然的親子(屬)照顧行為,從道德層面來看比較是責任義務。而從法律層面來看呢?民法當中對於這樣的行為有怎樣的規範呢?本次邀請施雅馨律師撰文從案例解析來跟大家談談扶養費這件事情。
日期:2021-06-13
王先生花2,000萬買了一間不動產,土地公告現值加房屋評定現值1,220萬,他之後又把該房子送給兒子,扣掉免稅額220萬,應申報贈與淨額為1,000萬,贈與稅10%為100萬。另一位李先生花2,000萬買了一間不動產,土地公告現值加房屋評定現值1,220萬,但他把房子直接登記在兒子名下,同樣扣掉免稅額220萬,應申報贈與淨額1,000萬,贈與稅10%為100萬。
日期:2021-06-03
編按:本業是冷凍空調工程技師的股素人,曾在1998年進入股市,當時只會「憑感覺」買賣股票,3年不到即因嚴重虧損套牢而黯然退場。2008年,悟出「買股的3個15準則」與「3個先決條件」的原型理念後,重返股市,從此不再虧損、安穩獲利。股素人現在處於半退休狀態,不僅每年領穩定股息,靠著土法煉鋼篩選股票,還在同一社區買下三間房與家人同住。本文為股素人投書對於「安樂死」議題的討論與深省。
日期:2021-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