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報稅季來臨,報稅前一定要了解節稅撇步,節稅可以拿來做資產分配的一環,節稅有哪些要注意的事項?怎麼做才不會誤踩國稅局的地雷?合法的方式來告訴你節稅的方法!(編按:110年度所得稅申報繳納期限已全面延長至6/30,所有申報戶一律適用)
日期:2022-06-02
現在稅捐稽徵機關都是用電腦查緝逃漏稅捐,不是用人工監看側查,都是由自動程式在跑,只要符合條件會跳出異常立即列單出來,再交由專門的稅務人員來處理。在AI電腦化的今天,雖然非十全十美,但是還滿管用的,若是應稅所得而圖謀避稅,都不是聰明的作法,所以千萬不要小看現在稅捐稽徵機關稅務人員們的查稅方法和手段。依據執業多年和報導整理出現行稅捐稽徵機關必定進行稅務調查的重點條件如下:
日期:2022-06-01
如何在過世後,將遺產留給真正想給的人?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洪連盛表示,除留意贈與稅與遺產稅課稅條件外,可善用相關免稅額與扣除額,最重要的是,透過合法的壽險保單規畫,將財富留給真正想照顧的人。
日期:2022-04-29
志明因為從小家貧,只有國小畢業,從小即至機械工廠當學徒,後來老闆退休後,便將機械工廠交由志明管理,志明感於老闆的賞識,遂日夜打拚,雖有改善家庭經濟,但卻老來病痛纏身。志明與春嬌於民國60年結婚,有子女小華、小康、小玲,嗣於110年8月間突然過世,遺有A屋一棟,志明、春嬌夫婦平常住在A屋,試問有下列情形時如何分割遺產:一、 若志明生前曾訂立有效書面遺囑,希望死後A屋能成為後代子孫聚會場所,不希望分配為某一繼承人全部所有,更不希望出賣給第三人,所以在遺囑裡載明永遠禁止分割A屋,請問遺囑內的這樣要求是否有效?二、 若志明未訂立遺囑,但死亡後,其所有繼承人為感念志明遺澤,遂做成協議,大家同意永遠禁止分割A屋,請問上開協議是否有效?三、 若志明未訂立遺囑,且繼承人也無法達成分割協議時,請問如何分割遺產?四、 若志明的繼承人並未有人拋棄繼承,且一致同意由春嬌單獨繼承A屋時是否可以?是否會有負擔贈與稅的可能性?
日期:2022-03-31
美國政治家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曾說:「世事無常,只有死亡跟繳稅例外。」高資產人士該如何看待資產傳承呢?首先可以思考是,在「稅務面」,如何合規的降低或延緩稅負成本?除此之外,亦應思考在「非稅務面」上,如何預防家族紛爭?如何確保財富傳承之後,仍然能夠保全資產?
日期:2022-03-29
一位民眾詢問:律師您好,我的父親在111年過世了,留下年邁70歲的母親與我。父母白手起家,父親留下現金及上市櫃股票投資合計約400萬、一間市價約3,000萬的房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合計約2,100萬)房屋是父母結婚時購入,貸款已還清,母親名下資產約有現金及上市櫃股票共計1,500萬。 請問律師我需要繳遺產稅嗎?有沒有節省遺產稅的方式?
日期:2022-03-14
蔡董想在自己百年後,將一生攢下的10億資產全數傳承給小兒子,因此興起了寫遺囑的念頭。但洪會計師告訴蔡董:即使蔡董寫了遺囑,未來蔡董百年的時候,太太可先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剩餘的財產部分,太太及大兒子仍可再主張合計1/3的特留分。因此透過遺囑,蔡董的小兒子大概僅可繼承約3億多的遺產。此時,蔡董該怎麼辦?
日期:2022-02-22
日前有一讀者來訪,向我哭訴其父親已往生逾2年多,迄今仍無法辦理遺產相關事宜。乍聽來訪者所述情節看似單純,一般遺產繼承拖久不能辦好,不外乎有人貪婪、有人鄉愿、有人無知或利害關係人平時早已結下心結等。後來我就從專業角度抽絲剝繭,希望能查明該遺產繼承問題究竟卡在哪個關鍵環節。
日期:2022-02-18
每到了情人節,情侶之間總會準備禮物或慶祝活動來聊表愛意,許多情侶在還不想結婚,卻又穩定交往的前提下,也會開始規劃安排未來的人生進程,再加上現在的低利環境及買屋保值的觀念,情侶常會考慮在婚前就共同購屋。不過,專家提醒,未婚的情侶要共同購買浪漫小屋之前,有許多的問題諸如貸款、房屋物件的共有持分以及未來售出的問題必須要注意,且權利與義務要規劃清楚,以免到時這些世俗的瑣事,影響了當初羨煞旁人合購時的甜蜜。
日期:2022-02-14
台積電在2022年初創下688元高檔,去年套在679元的投資人尋求解套,造成不小的賣壓。後來又因為費城半導體指數大跌20%,台積電美國ADR受到牽連,連帶使得台積電股價不振。
日期:2022-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