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一日,一位黑人女子搭上公車,按照規定,她應該起身讓座給白人,但她今天沒有,於是警察將她逮捕。但她的不服從像火苗一般,迅速點燃民權運動之火。
日期:2014-12-04
「兩個月前的某天晚上,我跟朋友一起聚餐,大概喝了半瓶的高梁酒,大概十一點結束以後,我就跟朋友一起走路回家,我朋友確認我進家裡後,他們才離開。」,他說。我差點沒跌破眼鏡。「走路回家被臨檢?然後涉嫌公共危險罪?到底是警察喝醉還是你喝醉?」
日期:2014-09-22
「你覺得我會無罪嗎?」,他問,旁邊是關心他的朋友、同事與老婆,他們作證結束以後,一直沒走。「你有想到今天會來這裡嗎?」,我反問他這句話。「沒有。即使在做酒測的時候,我都覺得是一場鬧劇。」,他說。「法律不是永遠是正確的,特別是當法律只剩下數據,那麼就只是一場鬧劇。」,我看著他的眼睛說。
日期:2014-06-17
透過《東洋經濟周刊》記者的眼睛,除了帶我們重回現場了解事發當時的經過,也藉由他當天的經歷,告訴同樣身處地震帶的我們,面對地震時該有的態度與準備。
日期:201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