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任職於J傳產公司已有17年年資的K姓主管,在民國99年2月2日因職場相處問題,向製造部經理F提出辭職書,但隔日想反悔,就委託董事L取回辭職書,撤回辭職。然而,F經理當天就將辭職書複印並呈交總經理簽核,公司就通知K先生辭職於同年3月3日生效,導致雙方對僱傭關係是否存在產生爭議。
日期:2025-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