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一場火燒車意外,讓國內電動巴士一哥,不惜砸下3千萬元也要加速安全改革。華德動能非但沒掉單,還在去年轉虧為盈,又在今年打敗中國廠進軍墨西哥,它有什麼能耐?
日期:2026-06-17
政府推動50到60項關鍵藥物國產化,啟動240億元藥物韌性整備計畫,試圖降低對全球供應鏈依賴。然而,衛福部關鍵藥品清單還沒出爐,經濟部卻搶先發補助,加上市場需求不明朗,亟須政府面對。
日期:2026-06-17
南韓星巴克(Starbucks Korea)在今年(2026年) 5/18光州民主化運動紀念日,推出「518坦克日:保溫鋼杯促銷活動」。因宣傳文案出現「猛敲桌子」等敏感字句,引發外界質疑影射嘲諷「光州事件」和1987年遭警方刑求致死的民主運動人士朴鍾哲,掀起全韓網整體怒火,引發拒買、剪卡等抵制潮。根據《韓聯社》週一(6/15)最新報導指出,南韓星巴克近2000家門市,在6/22下午3點統一閉店。所有員工會透過視聽課程「接受歷史意識、社會敏感度的相關教育」。這是該公司,自1999年進入韓國市場後,首次全國性提前打烊紀錄。日前經營韓國星巴克的新世界集團會長鄭溶鎮(Chung Yong-jin,정용진),5/26親上火線鞠躬道歉。隨著爭議不斷延燒,韓國星巴克也宣布,自6/1至6/14,無論儲值卡金額使用比例,只要顧客提出申請就可退餘額。原本只是一個隨行杯的企劃,卻因「行銷文案」上等多重疏失,瞬間引爆全韓國的怒火與抵制聲浪,演變成跨國品牌公關危機。相關事件始末與發展,請看《今周刊 》一文整理。
日期:2026-06-16
2026年1月的最後兩個交易日,一件在台灣幾乎沒有人注意到的事發生了。印尼的股市,在48小時之內,蒸發了800億美元。不是戰爭,不是金融海嘯,不是央行失誤。只是一份來自紐約的警告,全球最大指數編製機構MSCI,在一份措辭平靜的聲明裡,暗示印尼股市可能從「新興市場」降級為「邊境市場」。
日期:2026-06-16
笑看波斯灣風雲:不對稱的國家力競賽,川普總統宣布簽下14點美伊和解備忘錄,油價?間大幅下跌,WTI一度跌破80美元,各國鬆了一口氣,股市紛紛上漲⋯⋯
日期:2026-06-16
編按:AI 的算力極限,竟然被「電力」卡住了?當大家還在瘋搶記憶體、被動元件,有些聰明錢已經悄悄轉向最底層的基礎建設。輝達執行長黃仁勳已多次喊話:未來限制 AI 擴張的真正瓶頸,就是「電不夠用」!提到電力供應鏈,許多投資人頭一個想到穩健的台達電(2308),但股價居高不下讓不少人望而興嘆。本篇將由理財達人點名台股 13 檔隱形電力黑馬,其中包括光寶科(2301)、華新(1605)以及某檔訂單能見度直接排到 2028 年、外銷毛利驚人的重電狂飆股。不想押單一個股?也有電力基建 ETF 的懶人投資解方,卡位下一波 AI 黃金十年!
日期:2026-06-16
驅動IC股矽創(8016),2026年5月營收成長率高達39.84%,前5月累計營收成長率達29.45%,皆雙雙拔得頭籌,傲視台灣驅動IC(簡稱DDIC)產業。當中最大的功臣當屬矽創獨門的零電容驅動暨觸控IC技術。
日期:2026-06-15
「搖滾教父」黃大煒於6/3在夏威夷驟逝,享壽61歲,各界不捨尚未平息,似乎藏有未見的遺產風暴。黃大煒的兩個姊姊Consulina及Joann,透過「漢英得力法律事務所」陳鎮宏律師發出辭世聲明,聲明中稱兩位姊姊為黃大煒「全體繼承人」,將全權處理後事,音樂資產也以該律師事務所為唯一合法授權窗口。此舉引發與黃大煒相伴超過31年的女友兼經紀人Vicky(趙瑞芳)強烈反彈,痛斥該律師聲明「不合法」,將對陳鎮宏律師提告。黃大煒與Vicky相差3歲,在Vicky 28歲時兩人就認識相戀,Vicky在2003年確診胃癌,但黃大煒從沒介意還曾向她求婚。Vicky表示,週六和黃大煒媽媽和弟弟通電話,不敢相信他就這樣走了,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黃大煒外婆過世時,Vicky便以「外孫媳」名義印在訃聞上,兩人關係早如同夫妻,Vicky說黃大煒曾多次求婚,最後她也答應了,只是還沒約好時間去登記就天人永隔!Vicky坦承黃大煒搬回夏威夷時2人確實有吵架,但沒有分手,但「他因為姊姊的關係,和我吵架後有陣子斷聯。」Vicky說,會請黃珊珊律師對陳鎮宏提告,包括之前在5月26發布的黃大煒離台返回夏威夷律師聲明函,以及週日的律師聲明函都是違法,自己會盡快補上自己這方的聲明。台灣法律中「未婚同居伴侶」在另一半過世時,所面臨的現實困境也被反應,即便Vicky與黃大煒感情深厚、長年以伴侶相稱,並共同經歷生活與事業起伏,但在現行《民法》規範下,若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存活的一方在法律上便缺乏「配偶」身分,自然沒有任何法定繼承權。依據台灣《民法》第 1138 條的規定,繼承權有嚴格的順位限制。在死者無配偶、無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與父母的情況下,兄弟姊妹即為合法的法定繼承人,這也是為何黃大煒的胞姊能夠在法律上主張自己是「全體繼承人」。對於未婚伴侶而言,若逝者生前沒有透過「預立遺囑」將財產遺贈給對方,伴侶往往在悲痛之餘,還得面臨被家屬「依法」切割、甚至無權參與後事的窘境。不過,儘管如此,未婚伴侶在法律上仍有最後的防線。若生前未立遺囑,但存活的一方長期依賴逝者提供經濟支持,依《民法》第 1149 條規定,可向死者家屬主張「遺產酌給請求權」,爭取部分遺產以維持生活。然而,實務上這需要嚴格舉證,像是扶養事實與經濟困難,對於身兼經紀人、具備工作能力的Vicky來說,這條法律途徑的門檻相對較高,未來若要翻盤,黃大煒生前是否曾留下任何形式的遺囑、信託或授權契約,將成為後續訴訟的關鍵。專業法律人士呼籲,現代社會伴侶關係多元,若選擇不走入婚姻,務必提早進行生前財產規劃,透過合法預立遺囑、保險受益人設定或生前贈與等方式,才能真正保障摯愛之人的權益,避免在生命盡頭留下遺憾與無解的紛爭。
日期:2026-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