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過世後,另一方可依法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金額也可從遺產稅額扣除,少繳遺產稅,但別以為這個法定的權益看得到就一定吃得到。有一位民眾少了一個動作,原本可扣除1,700萬元的遺產額度,結果遭國稅局追繳130萬元的稅款,還要加計利息。
日期:2020-11-13
【案例故事】花媽有繼承人(1)韓總、(2)阿邁。花媽過世時有遺產200萬,但花媽在過世前2年,有贈與200萬給阿邁。花媽的遺產是400萬(200萬+200萬),還是只有過世時的200萬呢?花媽的債權人可以向阿邁跟韓總討多少錢呢?國稅局又是以400萬課遺產稅?還是以200萬課遺產稅?阿邁拿到的贈與200萬,要不要分給韓總呢?
日期:2020-10-15
父母離世後將財產移轉子女必須注意稅務制度,如果未釐清免稅額規範,很有可能被要求補稅甚至罰款。一位父親分別贈予2名子女一人200萬元財產,想說一年有220萬元贈與免稅額(編按:從2022年起為244萬元),但卻還是被國稅局課18萬元贈與稅。原來是因為每年220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度,是以「贈與人」送出去的錢做計算,而非每一位「受贈人」收到的錢分別計算。
日期:2020-10-06
南區國稅局接到民眾黃小姐來電詢問,其先生於今年中贈與2名子女各200萬元,每個人均未超過220萬元免稅額,還須申報贈與稅?
日期:2020-09-29
一名網友在PTT表示,今年繼承媽媽名下房子,媽媽買入總價1,000萬元,房貸還有750萬元,等於媽媽只留給他250萬元。他想以原價1,000萬賣掉,結果發現,房地合一稅竟然得繳262萬元,等於賣房子要倒貼12萬元,簡直快昏倒。
日期:2019-12-05
因應政府推動境外資金回流政策,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簡稱「中信銀行」)近期於臺北、桃園、臺中、臺南、高雄舉辦五場「中國信託銀行家庭傳承論壇」,由中信銀行理財智庫及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專家,解析海外資金匯回專法以及資金回臺事宜,優化臺商企業資金使用效益與稅賦,並滿足資產規劃需求,巡迴論壇累積逾七百人參與。
日期:2019-12-05
一般人都知道保險金可以節稅,且常常聽到「保險金3330萬元內免稅」,就誤以為只要保險給付在3330萬元以下,全部都可以免稅,其實這觀念是錯的!只有死亡的保險金可納入節稅,生存給付〈如保險還本金〉是不適用3330萬元的免稅額,而是要併入基本所得課稅。
日期:2019-05-10
有位爸爸付款給建商5,700萬元,買到了台南市的房子。但是在過戶登記所有權的時候,將房地產登記在爸爸及二位子女名下,平均各持有三分之一。由於子女年紀輕,卻名下新增高價的房地產,果然引起南區國稅局的注意。經稽徵機關調查後,發現爸爸為子女出資購買房地產的事實,根據遺贈稅法第5條視同贈與規定,對爸爸課徵贈與稅。
日期:2019-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