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明因為從小家貧,只有國小畢業,從小即至機械工廠當學徒,後來老闆退休後,便將機械工廠交由志明管理,志明感於老闆的賞識,遂日夜打拚,雖有改善家庭經濟,但卻老來病痛纏身。志明與春嬌於民國60年結婚,有子女小華、小康、小玲,嗣於110年8月間突然過世,遺有A屋一棟,志明、春嬌夫婦平常住在A屋,試問有下列情形時如何分割遺產:一、 若志明生前曾訂立有效書面遺囑,希望死後A屋能成為後代子孫聚會場所,不希望分配為某一繼承人全部所有,更不希望出賣給第三人,所以在遺囑裡載明永遠禁止分割A屋,請問遺囑內的這樣要求是否有效?二、 若志明未訂立遺囑,但死亡後,其所有繼承人為感念志明遺澤,遂做成協議,大家同意永遠禁止分割A屋,請問上開協議是否有效?三、 若志明未訂立遺囑,且繼承人也無法達成分割協議時,請問如何分割遺產?四、 若志明的繼承人並未有人拋棄繼承,且一致同意由春嬌單獨繼承A屋時是否可以?是否會有負擔贈與稅的可能性?
日期:2022-03-31
一位民眾詢問:律師您好,我的父親在111年過世了,留下年邁70歲的母親與我。父母白手起家,父親留下現金及上市櫃股票投資合計約400萬、一間市價約3,000萬的房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合計約2,100萬)房屋是父母結婚時購入,貸款已還清,母親名下資產約有現金及上市櫃股票共計1,500萬。 請問律師我需要繳遺產稅嗎?有沒有節省遺產稅的方式?
日期:2022-03-14
蔡董想在自己百年後,將一生攢下的10億資產全數傳承給小兒子,因此興起了寫遺囑的念頭。但洪會計師告訴蔡董:即使蔡董寫了遺囑,未來蔡董百年的時候,太太可先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剩餘的財產部分,太太及大兒子仍可再主張合計1/3的特留分。因此透過遺囑,蔡董的小兒子大概僅可繼承約3億多的遺產。此時,蔡董該怎麼辦?
日期:2022-02-22
台灣人愛買保單的程度眾所周知,人壽保險滲透率更高居世界第一;然而,投保眉角多,如果沒有掌握好這些眉角,即便買了再多的保險,可能都是白搭!就像你還記得之前買保險時,是否有填寫要保人、被保人及受益人等相關資訊?或是壓根已經忘了是否有指定受益人,甚至有填寫受益人卻不記得寫了誰當受益人……。
日期:2022-01-12
真的需要替孩子節稅布局,早早轉移名下財產嗎? 請容我開門見山地說:除非資產有5000萬元起跳的實力,否則對一般小康退休家庭來說,真的不太需要為了節稅,急呼呼地把資產提前移轉給兒女...
日期:2021-12-15
民眾都想要在合法範圍內獲得最大節稅效益,並將資產完整傳承給心愛家人,國稅局「節稅秘笈」可幫助民眾合法節稅、傳承資產,其中「保險指定受益人」也是好用的節稅方式之一,國稅局還教戰民眾如何指定受益人最安心。
日期:2021-09-16
民眾在申報遺產稅時,要特別注意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贈與近親的財產,也需併入遺產總額中課稅。日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接獲民眾詢問,丈夫在109年10月分別贈與妻子與女兒500萬元及200萬元,但不幸於今年7月逝世,這兩筆共700萬元的贈與是否需要列入遺產稅申報。高雄國稅局對此表示,雖然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規定,配偶間相互贈與的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課徵贈與稅,但是,由於該筆金額為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依《民法》規定,仍被視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需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日期:2021-09-06
不少民眾都知道若能善用保單的特性,可以達到資產傳承的目的,不過,其中卻牽涉不少稅務問題,特別是贈與稅的部份。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日前表示,民眾自己的保單要保人,若是無償變更為別人的名字,這樣的行為也屬於贈與,若該保單價值超過當年度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者,仍需主動申報並繳納贈與稅。
日期:2021-09-02
被譽為「經營之神」的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2008年過世後,國內的526.8億元遺產已分配完成,但仍有存在渣打銀行的1億1485萬元未分配。大房王月蘭2012年7月死亡後,遺囑執行人、因前大法官戴東雄、律師許進德與施中川請求分割遺產,遭台北地院駁回。案經上訴,但在今年7月30日和解,撤回起訴。
日期:2021-09-01
又到了上市櫃公司除權息旺季,民眾除要留意除權息權益,若家中有人不幸在近期內過世,且有持有有價證券,除權息日與遺產申報也息息相關。若被繼承人在除權息後、領得股利前去世,這筆股利要納入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擔心子女一時無法負擔重稅,可以先用壽險「預留稅源」。
日期:2021-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