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撤回,就是讓一份原本有效的遺囑全部或一部分失效的意思,因為既然可以立遺囑,只要心意改變,當然就可以廢止遺囑,這就是遺囑自由原則的一種表現。由於自書遺囑可自行增刪修改內容,所以不一定要撤回遺囑,但是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口授遺囑等幾種遺囑,因為當初在製作遺囑時,並非是由遺囑人一個人所完成,因此不能由遺囑人自己修改,否則會影響當初見證或公證的內容完整性。因此除自書遺囑外,其他種類的遺囑若要更改內容,只能透過撤回重立的方式辦理。
日期:2022-12-14
我被問過最多次的繼承法律問題:「我爸爸(媽媽)過世後,我能不能用祂的印鑑與存摺把戶頭的錢領出來?」之前粉專雖然曾經寫過,但這個問題還是值得再提醒粉專的朋友多加留意,因為一直有人重複犯同樣的錯誤。
日期:2022-12-10
在承辦家事案件的過程中,親情常常會被擺在現實的檯面上,尤其在金錢之前,這彷彿是最不值錢的!但當看見爭奪到你死我活的場面時,卻又讓人感受到「親情」是最奢侈的東西。
日期:2022-12-04
遺產實務上,若被繼承人沒有預立遺囑時,遇到最多也最難處理的狀況,就是公平性的問題,因為很多老人家在生前,就會陸續移轉財產給小孩,尤其是在預知自己時間不多的時候,這種情況更是常見。父母移轉財產給小孩並沒有問題,但問題往往出在「不公平」,例如只有給其中某個子女,但其他子女沒有,又或是雖然各子女都有給,但之間的價值卻不等,而因為這種不公平,往往造成子女間彼此有心結,為日後分割遺產時埋下導火線。
日期:2022-10-21
貝琳是我的忘年之交,72歲了,最近我們見面,聽她聊聊近況,她說最近很忙,我問她忙什麼,貝琳回答:「忙著分財產啊!」
日期:2022-10-13
洪小姐從小就是父親的掌上明珠,家中雖然還有兩個哥哥,但洪小姐書念得最好,天資聰穎,一路從北一女、台大財金系到美國哈佛大學財經碩士畢業,最後也在美國紐約的華爾街從事金融工作。不幸地是,父親在洪小姐剛於美國開始工作沒多久,就因車禍身亡,洪小姐悲痛萬分,特地從美國回來處理父親的喪事跟遺產問題。但是在調取國稅局的財產、所得清單、金融遺產資料,以及比對父親銀行存款的明細後,發現有人於父親過世後,還從父親的銀行帳戶提領了上千萬元,幾乎將存款提領一空,經詢問兩個哥哥後,兩個哥哥雖承認有去提領存款,但是卻反過來批評洪小姐自小獲得父親疼愛及經濟支援,到美國念書花了好幾百萬,所以這些提領出的錢應該由他們平分,拒絕分配給洪小姐。此時洪小姐該如何主張自己的權利?
日期:2022-10-05
元亨5年前經公司指派到位於上海的子公司,擔任經理的工作,當時莉貞是元亨的秘書,莉貞聰明能幹又非常體貼,兩人很快便墜入愛河,隨後在3年前結婚。2年前元亨因職務調動返回台北工作,但莉貞則在婚後跳槽到上海另一家外商公司上班。然天有不測風雲,元亨在前幾天因車禍身亡,兩人未有子女,元亨的父母都健在,目前定居在高雄,元亨遺有現金新臺幣200萬元,還有1棟座落於台北市價值新臺幣3,000萬元的A屋,請問莉貞如何繼承元亨的財產?若婚後元亨與莉貞即返台居住於A屋,莉貞繼承的權利會不會有所不同?
日期:2022-10-01
「這些房子和建地都是爸生前,白紙黑字寫好要留給我兒子的,怎麼爸爸一走,大家就嚷著不算數,難道爸爸的房,還不能憑他自己意志決定要給誰嗎?」
日期:2022-08-10
遺產女兒也有繼承權,應繼分與兒子相同,就算遺囑註明只給兒子,女兒仍有法定的特留分。要姊妹們拋棄繼承,態度應該是感恩而不是理直氣壯或情緒勒索。如果堅持女兒嫁出去是別人家的人沒有拜祖先不能繼承祖產,很簡單,兒子拿房產,女兒領現金就可以解決了。
日期:2022-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