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編按:衛福部食藥署周二(11/4)公布13項食品檢驗不合格,包含2批越南出口的「Wake Up」碳酸飲料、中國大陸白蘿蔔、日本「龜甲萬」醬油、西班牙「卡門」肉桂粉、中國大陸砧板容器,中國大陸肉桂、印度薑黃粉、荷蘭新鮮波特菇、馬來西亞香菜、越南「湄公牌」調味沾醬、泰國冷凍旭蟹、泰國青芒果。
日期:2025-11-04
緬甸政府對境內詐騙集團展開大規模清剿行動,位於克倫邦苗瓦迪的惡名昭彰「KK 園區」近三日連續遭到軍方「動用無人機」空襲與爆破,現場火光沖天、爆炸聲不斷,數以千計的中國人與外籍詐騙成員倉皇逃命,整個園區宛如陷入戰區。
日期:2025-10-27
台中一間養豬場爆發非洲豬瘟疫情,全台22日起禁宰、禁運、禁止廚餘養豬5天,今天到期,行政院長卓榮泰今(26)日宣布,相關政策將延長10天,禁宰、禁運、禁止廚餘養豬的管制總天數將拉長至15天,「請豬農、產業、消費市場、國人同胞們,一起用更高標準自律、合作,把這10天安然度過,才能進到防疫的下一個階段」。
日期:2025-10-26
穩定幣真的「穩定」嗎? 幣圈好學生PAXOS堅持合法合規、接受監管,卻意外「誤鑄」三百兆美元等值的穩定幣,威脅全球金融市場安全。加密貨幣處處都有地雷,是幣圈不願面對的真相。
日期:2025-10-22
人人一杯手搖飲,連天團Black Pink來台開場,吃播環節都入境隨俗,拿上一杯手搖。不過,衛福部食藥署今天公布邊境不合格品項,知名連鎖手搖飲店「麻古茶坊」自中國大陸輸入吸管,被檢出溶出試驗超標,共450公斤被要求退運或銷毀。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說,溶出試驗超標,代表吸管在酸性飲料中,可能溶出殘渣,造成健康危害。
日期:2025-10-21
中秋節前夕爆發嚴重食安事件!一家位於屏東的黑心食品公司「百威食品有限公司」,使用工業級雙氧水浸泡病變豬大腸,將其漂白後再販售給各家餐飲小吃,據了解,共3.7公噸「毒豬腸」流入包括台北、桃園、高雄與屏東4縣市,其中,西門町知名的阿宗麵線也中鏢,令民眾人心惶惶。針對這起「毒豬腸」食安風暴的事件經過、影響範圍、相關措施等,《今周刊》本篇完整整理讓讀者一次掌握。
日期:2025-10-05
台灣自行車品牌「捷安特」製造廠巨大機械(9921),遭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週三(9/24)發布台灣製造據點發布暫扣令(Withhold Release Order, WRO),禁止巨大台灣製造包括自行車、自行車零件及配件輸美。巨大機械凌晨發布新聞稿證實消息,聲明中指出已建立內部監督機制與第三方稽核,並持續落實盡職調查,確保所有作業流程符合國際人權與勞動標準。經濟部也強調,將與勞動部合作,協助該公司儘速解決其可能涉及的強迫勞動議題,以利CBP儘早撤銷該暫扣令。巨大表示,目前將聯繫CBP提出申訴(petition),並積極爭取撤銷暫扣令並說明公司已經採取了適當的措施。根據年報顯示美洲市場2024年營收貢獻8.6%,此禁令預估影響巨大集團合併營收比重約4-5%。美海關最新發布聲明點出,巨大違反5項包括過度加班、扣留工資等國際勞工組織強迫勞動指標。巨大開盤股價急殺近9%,最低來到91.5元,失守百元大關,探逾15年新低,不過之後買盤湧入,跌幅收斂至3%以內。
日期:2025-09-25
印尼知名速食麵品牌「營多麵」(Indomie)近日再度陷入食品安全爭議。衛福部食藥署公布最新的邊境查驗結果,多項進口食品與容器具因不符我國規定,被攔截在境外。其中,一批來自印尼的知名品牌「營多麵」,其調味粉包被檢出含有國內禁用的農藥環氧乙烷(Ethylene Oxide),因此高達900公斤全數被要求退運或銷毀。此外,來自越南的黑胡椒粒、中國的食品容器具也分別被驗出禁用色素和螢光增白劑,同樣不得入關。
日期:2025-09-13
上網買棉花棒竟會惹出是非?一名女子在2年前於網購平台淘寶下單了20包共480元的棉花棒,2年後警方竟上門逮人,拘留在看守所內一晚,並要求繳交新台幣10萬元罰鍰。突如其來的「無妄之災」讓該女子一頭霧水,直言「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錯,要怎麼認罪?」據了解,棉花棒屬於管制醫材,需有許可證才能輸入,至於還有哪些常見的醫療器材不能隨便透過網路購買,《今周刊》本文帶大家一次瞭解來源始末及醫療用品法規。
日期:2025-08-23
今周刊編按:台師大爆出女足教練要求學生配合實驗計畫抽血長達數年,若不配合就威脅扣留畢業學分,引發社會譁然。教育部表示,經該校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調查,涉案教師的確有霸凌之行為,且違反人體研究法,情節重大,應對案內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及台師大處以行政裁罰,追究相關責任。教育部說明全文:一、本案學生於參與研究過程中,疑因教練要求配合研究並施加壓力,涉有校園霸凌情節。學校於113年11月29日完成校安通報,並依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啟動調查程序,提供學生申訴、霸凌調查、性平諮詢與心理輔導等協助資源。調查期間因案情複雜延長一個月,最終經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審議認定,涉案教師對學生確有霸凌行為,建議學校予以解聘2年處分,後續已由學校教評會接續辦理中,校方做成決議後應報教育部備查,教育部並將依《教師法》第26條第4項規定持續關注並監督其審議情形,若有未依規定審議或處理不當之虞,將依法要求退回重審,並視情節追究學校相關人員責任。二、有關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師執行國科會研究計畫,經該校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調查確有違反《人體研究法》,經本部114年5月19日召開大專校院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會議決議,台師大及其審查會未就審查通過之研究計畫善盡監督及查核,確認違反本法第16條、第17條等規定,爰依本法第23條至第25條規定,認定屬情節重大,分別針對案內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及台師大處以行政裁罰,另命台師大於114年7月1日起停止受理新案審查,並於3個月內限期改善書面報告函報本部,本部會視其改善情形決定得否恢復受理新案。
日期:2025-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