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涉嫌幫詐團律師鄭鴻威藏放300萬元現金,甚至將款項放在他的辦公室,捲入洗錢案遭到約談。不僅石育恩,同樣被起訴的律師張作詮,以及發現律師涉案進行偵辦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郭宣佑,他們是政大法律系同窗,竟成為嫌疑人、被告及執法者,令人感嘆。對於他們「系出同門」,政治大學法學院院長許政賢周四(5/22)發表「致法學院同學」公開信,坦承涉及倫理教育失敗或價值觀明顯偏差,對法學教育是一大警訊,但認為不能簡化為專屬「政大法律」。然而「危機就是轉機」,許政賢表示,應藉此案反省體制性缺漏問題,以防止未來發生類似事件
日期:2024-05-23
編按:一名旅英設計師近期在網路上分享,76歲父親加入股票操盤的80人群組,被詐騙集團哄騙簽約,98坪市價3000萬的房子過戶給詐騙集團的人,更被拿去貸款1600萬,存款現金也都被取走,損失慘重,控訴「台灣就是一個詐騙天堂」,文章曝光後掀起熱議。
日期:2024-05-10
行政院會今(9)日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等「打詐新四法」,將送請立法院審議。希望透過打詐政策專法化,落實政府打詐決心,保障人民的財產安全。
日期:2024-05-10
被詐騙已經夠傷心了,眼見遭詐資金成功被凍結在銀行帳戶,且銀行根據金流軌跡,將錢還給受害者,這看起來像是不幸中的大幸;但沒想到下一刻,最高法院卻認定:銀行將錢還給被害者『無法律授權』。這個窘境,在打詐專法通過後,可望迎刃而解。
日期:2024-05-09
新型態詐騙手法層出不窮,行政院周四(5/9)通過「打詐新四法」,其中最重要者為制定《詐欺犯罪防制條例》專法(打詐專法),要求一定規模的網路網路廣告平台業者負有4項義務。首先這次專法最特別的是「類落地」義務,是要求域外業者須提報「法律代表」,作為在台灣的防詐窗口,第二是強化網路廣告資訊透明度,第三是制定詐欺防制計畫納入風險管理措施,第四是執行詐欺廣告處理與通報。未來無論是TikTok(抖音國際版)、LINE、Google、X(原Twitter)以及Meta(Facebook, Instagram, Threads)等大型業者,需負擔上訴義務,違者可處新台幣250萬元至2500萬元鍰並限期改正,且得按次處罰,拒不配合者,情節嚴重甚至可管制流量或阻擋連結(封網)。
日期:2024-05-09
新加坡第二大銀行華僑銀行(OCBC)旗下子公司傳出集體詐保事件,多名員工兩年來詐領自家公司的醫療保險金,申報項目不僅有美妝、保養品、燕窩補品,甚至還有牙刷,超過百人遭到調查,最終有40人被解僱。
日期:2024-05-02
詐團洗錢爆新招「入金機」金管會要查。近期爆出有人向保全公司租用「入金機」,以每台每月2萬多元租金租用,每台可存入800萬元現鈔,保全公司再將現鈔轉存入銀行來洗錢。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16日表示,金管會將追查這台入金機是否來自銀行,還是保全公司提供的「出租保險箱」。
日期:2024-04-17
國內新型態詐欺案件猖獗,檢警使用科技工具辦案,卻長年於法無據,面臨偵查困境。行政院力拚這會期推出《科技偵查及保障法》新版草案,但四年前引發的侵權爭議真能解決?
日期:2024-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