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多數台灣駕駛來說,貼汽車隔熱紙幾乎是買車的標配,駕駛想達到隔熱效果都會選擇貼上隔熱紙;但若透光率太低,夜間開車可能會因視線不足發生事故。交通部2/3說明,已完成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條及第39條之1,並公告自2/28起實施,適用對象為該日起首次申領牌照的新車。公路局表示,目前已有26家共378款型號合格,若黏貼不合格隔熱紙將可依法開罰,最重可註銷牌照。一般車輛若黏貼隔熱紙,前擋風玻璃可見光透過率須達70%以上,前側窗須達40%以上;計程車及幼童專用車則規定前擋70%以上,其餘車窗及後擋風玻璃均須40%以上。此項強制納管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新制,實施前已領牌的舊車不溯及既往。事實上,國外汽車隔熱紙規定普遍比台灣更嚴格,尤其針對前擋風玻璃和前側窗的透光率要求更高,以確保行車安全與視線清晰。
日期:2026-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