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新制上路!職場霸凌新制將於7/1起上路,未來工作時若遇到主管或其他同事的刻意刁難、排擠、侮辱等,職員有權向公司提出申訴,保障勞工權益;汽車駕照考題改為全選擇題,避免考生矇中答案順利過關,其他還有多項交通新制都在7月份上路!提醒民眾務必小心留意,切勿以身試法。
日期:2026-06-26
今周刊編按:台股周三(6/24)大跌1057.05點、收在46,043.60點,守住46000點大關。在一片慘綠中,晶圓代工大廠聯電(2303)逆勢走強,一度觸及185.5元,改寫近37年新高,終場大漲近5%,上漲5元,以178元作收,成交量突破56萬張。聯電近期成為市場焦點,日前股東會上宣布,預計下半年營運確定將比上半年好。與此同時,外資瑞銀和滙豐出具最新報告,看好成熟製程晶圓代工產業景氣回溫,聯電基本面表現優於預期,因此將其目標價調升至230元和235元,並同步給予「買進」評級。若以聯電目標價235元,當天收盤價178元計算,還有3成甜頭。
日期:2026-06-24
《鐵拳教育》6/5在Netflix開播,劇中許多台詞精準戳中教育現場的痛點,像是校園暴力、侵犯老師權益、惡意投訴、考試舞弊等問題,長期以來這些議題都引發民眾的憤怒,開播後果然引發話題討論。教育現場有不少惡質事件被曝光,但仍未能及時或明確解決,甚至是只有輕罰或忽視不處理,《鐵拳教育》正是抓住這種不滿,在影集裡立即追究那些拖延掩蓋問題的加害人,讓觀影的民眾大呼過癮。《鐵拳教育》拍攝內容不少是在韓國真實發生,反映社會現象,讓不少劇迷看完有感,甚至認為台灣也要有「教權保護局」才對!《鐵拳教育》有哪些金句討論度超熱?分集劇情、真實改編背景搶先看!
日期:2026-06-10
(今周刊1538)30週年更好的台灣:社會框架×改革創新回應陳年難題,需要破舊立新的勇氣。《今周刊》主張從教育與法制控管毒駕、鬆綁《財團法人法》引進更多資源從事公益,並呼籲破除高教評鑑迷思,以務實立場面對自身不足。(倡議10)依托咪酯破格升為一級毒品,仍面臨檢測與結構突變的定罪瓶頸。專家建議,嚴刑背後更應思考前端防堵與後端處遇,加強宣導並加固社區戒治網。
日期:2026-06-10
(今周刊1538)30週年更好的台灣:普世價值×擴大共融走在進步的道路上,國際間仍有許多他山之石可供借鏡。從保障非婚伴侶民事權利,到強制勞動概念入法改善移工權益,都應更接軌國際,擴大社會共融。(倡議9)為杜絕仲介、雇主對移工不當收費,《就服法》應納入零招募費與強迫勞動概念,比照性騷擾防制,建立暢通的申訴管道、組織規章、教育訓練等風險預防機制。
日期:2026-06-10
勞動部在6月5日發布通函,重申最低服務年限約定攸關勞工職業選擇自由,雇主不得以不合理條款加以限制。依勞動基準法第15條之1規定,雇主須有符合「提供專業技術培訓並負擔費用」,或「提供合理補償」等二項要件之一的前提下,始得與勞工約定最低服務年限,且該約定不得逾越合理範圍,否則無效。對此,長期擔任勞資爭議調解人與調解委員的律師李瑞敏接受《今周刊》採訪時分析,勞動部此次的通函更清楚定義,一般性入職訓練、新人訓練,例如看影片、或是請資深同仁指導等,公司並沒有額外付出,不能夠當作綁約條款的專業訓練,此通函的內容對勞工相對有利。李瑞敏指出,雖然實務上法官對於「是否為培訓」仍有裁量權,但這次的通函會讓勞工朋友較有權利意識,即使已經簽署培訓合約,仍然可以了解到,不是每種「培訓」都可以作為綁最低服務年限、賠償的有效約定。
日期:2026-06-09
今周刊編按:彰化縣警察局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4日追緝一名涉嫌毒駕的28歲施姓男子時,遭對方駕車衝撞,雙腿被車輪輾過造成骨折;同行的趙姓員警也在追捕過程中遭玻璃割傷。不過,施男落網後,彰化地方法院認為其「難認有逃亡之虞」等理由,裁定無保請回。檢方不服裁定,已依法提出抗告。剛完成手術、目前仍在休養中的陳國銘表示,回想事發經過仍心有餘悸。當時嫌犯突然倒車猛力衝撞,力道相當兇狠,自己閃避不及,只差那麼一點點,整個人就會被捲入車底,雙腿當場遭車輪輾過,劇痛難耐、完全無法動彈。陳國銘直言,自己與死神擦肩而過,「只差那麼一點點,整個人就可能被捲進車底」。他感性表示,「能夠活下來,真的是白沙屯媽祖保佑。」原來埔鹽分駐所今年才剛完成新建辦公廳舍啟用,而在日前白沙屯媽祖進香期間,更獲得媽祖歷史性首度停駕賜福,讓他在歷經生死關頭後,對此感觸格外深刻。
日期:2026-06-07
在日常餐桌上,雞蛋或許是最平凡食材,但一顆蛋背後,承載著什麼樣的生命故事?是來自空間狹小、連轉身都困難的鐵籠,還是來自可以飛奔、展翅、抓癢的快樂母雞?
日期:2026-06-04
含「依托咪酯」成分的喪屍煙/菸彈,近期頻致毒駕死傷事故。行政院周四(6/4)召開院會,拍板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3面向、14項作為因應。其中,研議將依托咪酯改列第一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者最高可處死刑;電子煙製造、運輸、販賣、供應者將課以刑責;「持有」電子煙者納入行政罰,可沒入並處3萬至10萬元罰鍰。毒駕部分,行政院同步祭出重罰:全面提高毒駕刑度;毒駕者吊銷駕照且3年內不得考照;毒駕致人重傷、死亡或2度毒駕者終身吊照;累犯罰鍰加9萬,按次累計且無上限。值得特別注意的是,行政院也研議對毒駕者同車乘客課責,處罰鍰6000至1.5萬元;毒駕車輛不問所有人、一律直接沒入。行政院政委林明昕補充,在設計沒入規定時,會考慮相應例外條款。他舉例,若毒駕車輛為他人所有,沒入後應歸還原車主;若是租賃車輛,租賃公司有控管風險責任;若是借用車輛也有相應處理方式。
日期:2026-06-04
(今周刊1537)職安署署長林毓堂從法規修改,強化業主責任,搭配跨部會合作,精準針對高違規、高職災的業別進行勞檢。另外也透過公私協力,讓上自營造廠、下至工程行,都能整體提升工安意識。
日期:2026-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