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爸爸在郵局幫兒子買了一張6年期的儲蓄險,年繳保費100萬。投保時以自己為要保人,兒子為被保險人和滿期金的受益人,期滿可以領回620萬。原本想幫兒子存購屋的頭期款,沒想到滿期領回後,卻收到國稅局的追稅通知,為什麼會這樣?
日期:2025-01-22
本書作者PG(Pig,小豬撲滿)警察大學畢業,在試過股票、基金等各種投資工具後發現,只有ETF,最適合他這種工作時間長、收入又很固定的人。寫作本書時他畢業第5年,透過投資ETF,在24歲存到第一個100萬,25歲存到200萬,27歲達到300萬,29歲時存超過400萬。
日期:2020-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