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勤紀錄為雇主核發勞工薪資及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之重要依據,尤其在計算延長工時工資(加班費)的情形下更是不可或缺。為避免勞工雙方對於計算工作之起訖時間發生爭議,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實有其重要性。
日期:2020-10-05
這是一場「風雲錄」,風雲錄中,台灣最大的海運業者,耗費千日,只為更新廢船政策;全球最大的電子代工廠,首度在股東會暢談「永續治理」;國內金融業的永續模範生,為回應大股東的一紙提問,而緊急「跨部門動員」;國內知名紡織大廠,每個月固定要做的一件事,是與「跨國NGO」開會;全球最大半導體封測廠,為了遵守法令,連「客戶的客戶」也要關心,他們那麼拚命,都只為了一件事,這件事,叫做ESG……
日期:2020-09-16
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根據主計總處統計,到今年5月失業人數突破48萬人,無薪假人數更已經逼近3萬人,創10年新高。疫情對各行各業的衝擊目前尚未歇緩,企業在這麼嚴峻的社會大形勢下,也是舉步維艱。究竟在這個非常時期,該怎麼保護自己的飯碗、捍衛自己的勞權呢?而身為雇主,又該如何透過管理和制度,不讓瑣碎的人事問題,釀成經營危機呢?
日期:2020-09-03
「公司強迫我們要休無薪假一路休到7月,不願意接受的話,就得要『自願離職』,這樣合法嗎?」
日期:2020-03-31
勞資雙方唯有正確認知勞動事件法第38條工時推定效力並進一步加以完整規範、定義加班申請及指派程序,並嚴格管理出勤紀錄,才能防止此一規定帶來的預期之外人事成本(加班費支出)增加,影響勞資互信及企業營運。
日期:2020-01-02
勞動事件法終於即將施行了!經過一年多的準備,司法院明定自2020年1月1日施行的勞動事件法,給予勞工許多強而有力的機制保障自己的權益,相對的當然就形成對雇主的壓力,其中比較顯而易見的重點如下:
日期:2019-12-25
《勞動事件法》第49條規定,當勞工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的訴訟時,如果法官認為雇主涉及不當解僱調動,勞工有較高機率可以勝訴,且雇主繼續僱用該員工也沒有太大困難時,可依照勞工提出的聲請,裁定雇主應繼續僱用該名員工並給付工資的「定暫時狀態處分」。也就是說,能以原職原薪打官司,對勞工而言是相當好的消息,因此《勞動事件法》也被稱為史上最有感的司法改革。
日期:2019-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