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贈與稅免稅額可兼顧節稅及家族傳承,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民眾在運用這項節稅工具時常有兩大誤解,第一是誤解「每年」起算時間,第二是誤解「每人」定義。
日期:2024-03-17
每年的贈與稅免稅額是224萬元,所以許多的父母親總會利用該免稅額,逐年贈與現金給小孩,如果父母親各贈與244萬元給小孩,每年即可取得488萬元的資產,10年就可以幫小孩累積4880萬元的資金,對於未成年小孩購置不動產,有很大的助益。但是,該資金流向是否明確,攸關未來以自有資金購置不動產時,是否會被課徵贈與稅的關鍵。
日期:2024-03-07
有時候我們會為了節稅而做了錯誤的規畫,誤入補稅罰鍰的窘境,但不用擔心,《民法》及稅法常有反悔機制。《民法》第408 條第1 項規定:「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其一部分已移轉者,得就其未移轉之部分撤銷之。」
日期:2023-12-06
年底將至,國稅局表示,自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調高為新臺幣244萬元,明年又重新起算免稅額,建議納稅義務人可善用每人每年免稅額,由父母各自贈與給子女,跨年合計父母雙方最高可贈與子女976萬元,為節稅好方法。
日期:2023-11-30
贈與稅最主要的目的,就是避免納稅義務人透過生前贈與行為來規避遺產稅,是遺產稅的輔助稅。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他人,而對方也接受時,就必須申報贈與稅。贈與人在同一年內各次贈與他人的財產總額在免稅額244萬元以下時,可以免辦申報,但因為辦理產權移轉登記需要贈與稅免稅證明書時,仍然應該辦理申報。
日期:2023-09-28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理財商品推陳出新,保險更是相當熱門的投資選擇,依《保險法》規定,人壽、年金保險契約的保險利益為要保人所有。當民眾要將保單要保人無償變更為他人時,意味要保人將保單在上的財產權益,無償移轉給他人,屬於贈與行為的一種,原要保人應依規定申報贈與稅。
日期:2023-08-30
房價居高不下,年輕人來說想要擁有一間自己的房子,可以說是相當不容易;不僅好屋難求、更要背負沉重房貸壓力,如果有長輩幫忙負擔肯定會減輕許多。一名年僅22歲的民眾(以下簡稱為A君)表示,外婆名下有間市價1800萬的公寓想要賣掉,但其他親戚卻希望能過戶給A君,並讓他每月只要負擔2.5萬房貸就好(房貸總共4.1萬,其餘家人會幫忙出);對此A君感到有些猶豫,真的有這麼好康嗎?
日期:2023-08-22
楊揚贈與一間別墅給其長子楊光,因楊光無固定工作,無法負擔受贈別墅的銀行貸款,以致被稽徵機關核定500多萬元的贈與稅,楊揚想撤銷對楊光的贈與,但不知該怎麼辦理撤銷手續?
日期:2023-08-10
房屋買賣,簽約人通常就是登記名義人,但是,常常有買方希望先以自己名義完成簽約手續,至於登記給誰?考慮以後,再事後補上登記名義人身份證影本及印章。因為指定登記名義人,是買方的權利,所以我們也樂觀其成,配合辦理。
日期:2023-03-27
更新時間:2022/2/15編按:今(2022)年起《遺產及贈與稅法》新規定,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從原本的220萬元,調升至244萬元。只要當年度贈與金額不超過244萬元,即可免納贈與稅。以下為2021年案例,免稅額以舊制220萬元舉例說明。------------------------一位民眾日前想無痛轉移資產給子女,原以為依國稅局規定「受贈者之受贈金額在免稅額220萬元」內即可免贈與稅,因此分別在2021年5月、6月,先後各贈兒子及女兒每人220萬元,沒想到竟遭到國稅局要求補稅並罰緩。
日期:2021-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