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所有的政府都進行某種程度的監控,而台灣政府也是其中之一。《南華早報》曾報導台灣政府在2015年到2016年間,其情報機關與警方單位曾向社群媒體公司與網路公司,索取近七萬筆的個人資料,這其中包括客戶的私人通訊紀錄與定位。事實上台灣設有《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而根據該法第一條指出:「為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及隱私權不受非法侵害,並確保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秩序,特制定本法。」
日期:2020-03-26
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台北地院認為馬是在行使「權限爭議處理權」判他無罪,北檢不服提上訴,高院今(15)日二審宣判,認定馬為了撤銷王金平黨籍、拔掉王的立法院長資格,涉犯公務員洩漏中華民國國防以外秘密罪嫌、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和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改判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日期:2018-05-15
這是一個比公司更像公司、分工更明確、管理更嚴密、利潤分享更透明的組織;一般公司大多是1周或1個月開一次檢討會,但是,這家企業每天都開檢討會,對「客戶」說的每一句話都要字斟句酌,一有不對,當天立刻要求改善!
日期:2016-04-28
肯亞案引發「詐欺輕判」的討論,當各界聚焦提高刑度與法院量刑之際,攸關定罪與量刑的第一線蒐證工作,卻因法規及台灣外交處境受到極大限制。要反制台灣詐「遍」全球、成為國際間不受歡迎國家,政府還有哪幾件事必須立即行動?
日期:2016-04-28
所有人都能理解,政府為維護國家安全與治安穩定,必須建構適當的監控網絡。但是,一般人更關心的是,錯綜複雜的監控系統,會不會成為國家機器伸進私領域的那隻黑手?
日期:2014-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