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主管,身負企業賦予的管理大權,但權力行使的邊界,就是法律的紅線。職場霸凌(或稱職場不法侵害)不僅嚴重損害員工身心健康,更會讓企業面臨鉅額賠償風險與名譽掃地。
尤其在臺灣,勞動部明確將「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納入《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2 項的預防範圍。
主管必學7招,拆解職場霸凌、合理行使管理權
這意味著,公司對職場霸凌有法定的「預防義務」,而主管正是這道防線的第一線守門人。
透過以下七大要點,搭配重要法規,為企業主管釐清如何合法、合理地行使管理權,徹底避免跨越職場霸凌的界線。
一、言語與身心攻擊:零容忍的法律高壓線
注意避免於職場有言語攻擊、人身攻擊同仁之行為,更要避免飲酒或服用非法、可能影響精神狀態之藥物。
這不只是基本職場倫理,更是法律的嚴格要求。
職場霸凌行為一旦涉及公然侮辱、誹謗甚至恐嚇,即可能觸犯《刑法》第 309 條、第 310 條、第 305 條等罪嫌,讓主管從民事糾紛上升至刑事責任。
在工作場所內,主管的任何肢體或言語暴力行為,都將構成《職業安全衛生法》所稱的精神或身體不法侵害,直接導致公司因未盡管理及預防義務而負連帶責任。
請務必保持專業清醒的狀態,這是行使管理權的前提。
二、 合理行使管理權:區分懲處與霸凌
合理行使管理與懲處權,要避免排斥、脅迫、辱罵、毆打等不當或不法對待勞工。
主管行使權力最容易踩雷的就是這裡:「合理的管理行為」與「職場霸凌」之間界線模糊。
管理權的邊界必須畫在哪裡?依據《勞動基準法》,主管基於營運所需,確實擁有對員工進行調動、考核及懲處的權力。然而,前提必須是「正當」且「合理」。
到底如何判斷界線?合理的管理應符合目的性(為公司營運)、必要性(無其他溫和手段)、衡平性(符合比例原則)等原則。
一旦出現「排斥、脅迫、辱罵、毆打」,無論您內心理由多充分,都已脫離「管理範疇」,直接構成不當對待,並可能涉及《民法》第 184 條的侵權行為,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三、 積極參與教育訓練:預防是法律的義務
主管必須積極參與反職場不法侵害之教育訓練,發揮指揮監督功能,禁止同仁間有潛在職場不法侵害之行為。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2 項及相關指引已明確要求,雇主應採取暴力預防措施。主管作為「雇主代理人」,必須成為預防機制的實踐者。
指揮監督的義務:透過教育訓練,主管不僅要學會辨識職場霸凌,更要懂得介入和制止。
當發現同仁間有排擠、言語嘲諷或任務分配不公等潛在霸凌行為時,主管必須立即行使指揮監督權,主動介入處理,這才是履行法定義務的積極表現。
四、熟知並及早通報:啟動保護機制
熟知職場不法侵害(霸凌)事件處理程序是主管的責任,若發現任何疑似不法侵害(霸凌)行為,應及早通報。
「及早通報」不僅能及時保護受害者,更是公司履行職安法預防義務的重要證明。
為何要及早通報的意義?根據勞動部《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公司應建立「立即有效的通報及處理機制」。
主管作為發現者,您的及早通報動作,是將事件從個人問題轉化為公司內部程序處理的關鍵一步,避免事態擴大。
五、保密與公平:處理程序中的法律責任
主管應協助公司進行調查、調處程序,此期間應注意資訊保密,確保各方都得到公平的對待與隱私保護。
在處理霸凌案件時,對「資訊保密」的注意,是主管在程序中應盡的法律責任。
保密義務來自於何處?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無論是申訴人、被申訴人或證人的個人資料及陳述內容,都屬於個資或隱私。主管必須嚴格保密,防止資訊外洩或被不當利用,否則可能觸犯個資法,對當事人造成二次傷害。
此程序要特別注意公平原則,確保調查過程對雙方都客觀、公平,是維持程序正義的基礎。主管應避免立場先行,確保所有證據和證詞都能被充分採納。
六、調整職務或單位:保護申訴人的重要手段
必要時,主管得視事件情節或個人需求予以調整職務或單位,保護申訴。
這項措施是《職安法》要求公司履行事後保護義務的重要體現。
此時要調動的合法性,職務調整必須以「保護申訴人」為目的,並應盡量符合《勞動基準法》調動五原則中關於「業務上所必須」和「對勞工薪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的要求,否則可能引發違法調動的爭議。
要注意目的是保護,而非變相懲罰。
七、作為被申訴人:立即啟動程序並尋求自保協助
如果主管自己就是被申訴人,請將案件立即通報公司專責窗口,並往上報告;同時尋求勞動法專業律師協助應對接續的調查或調處。
當主管不幸成為被申訴人時,您的首要任務是確保程序的公正性。
首先是自我迴避機制,主管必須立即迴避該案件的所有處理工作,這是程序正義的基本要求。
將案件交由「上一層主管」或「職務代理人」接手,以確保調查不受主管個人立場的影響。
亦可委任律師介入程序。由於主管身分敏感,建議立即尋求勞動法專業律師的協助。
律師將能指導您如何合法、有效地配合公司調查,準備書面陳述,並確保當事人的程序權益在調查和調處過程中得到充分保障,避免因一時錯誤應對而承擔過度的法律責任。
主管守住法律底線,又能帶好團隊
作為主管,權力與責任並存。合法行使管理權,不僅能保障公司營運效率,更是對員工身心健康、對企業法規遵從的最終擔保。
熟記這七點,您就能在複雜的職場關係中,穩穩守住法律界線,成為一位既能領導、又懂法律的現代主管。
作者簡介_陳業鑫
在台灣勞動法園地辛勤耕耘的工作者。
台灣唯一同時具有法官、勞動局長、訴願審議委員會主委、金控公司董事、公司治理委員會委員經驗的律師。
目前致力於勞動法普及教育,除以主題式企業內訓從源頭減少勞資糾紛風險外,亦於各民間團體授課,期使勞資雙方對勞動法適用有正確觀念,知悉權利義務邊界之紅線,消弭不必要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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