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提告正本清源,杜絕謠言勿再猜疑,競業禁止索回對價,如有洩密依法追究。
製程差異無法複製,良率高低生死門檻,堅持低成本高良率,客戶信任保持領先。
台積電為何沉默多日才提告羅唯仁?「高度可能」洩密風險
台積電終於宣布將對羅唯仁提出法律訴訟。這是正本清源的正確做法,我之前就已經說過,法律的就歸法律,無論訴訟的結果為何。
台積電的訴訟要分成兩部分來看,第一部分是違反保密義務。先解釋一下這部分。
台積電主張,由於羅唯仁職涯長期深度接觸先進製程與策略資訊,「高度可能」使其在英特爾任職期間使用、洩漏或移轉公司營業秘密及機密資訊,已對公司構成重大風險,因此必須採取法律行動,包括請求違約賠償。
所謂「高度可能」就是尚無證據,但是高度懷疑。妨礙秘密是要舉證取得的資料已經提供英特爾使用並且造成傷害的。
這部分由於羅先生已經不在線上親自指揮生產以及研發很久了,在離職之前在待退單位(所謂的退撫會),有找人來做「簡報」,既然是簡報就不是技術會議,也不會有詳細的技術資料,能否歸為公司營業秘密及機密資訊,就有待雙方攻防。
法律的就歸法律,如果判決確定就依照判決走。按照當年梁孟松的案例來看,在大費周折訴訟多年之後,就是只有禁止梁孟松在2015年之前不得為三星及成均館大學工作而已。
目前英特爾執行長陳立武 11/20 日出席半導體產業協會(SIA)年度頒獎典禮時,被問及此事,他罕見公開回應,強調外界指控「都是謠言與臆測」,並表示英特爾向來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試圖平息外界質疑。
說明過了,就算羅唯仁能夠取得台積電的一些技術資料,英特爾也用不上,因為製程不同。所以這件訴訟怎麼走就得看雙方提供的證據以及內容進行了。
台積電告是一定要告的,否則難以堵悠悠之眾口,也希望可以得到防範未來公司機密可能被洩漏的效果。
但是看看前面的蔣尚義至梁孟松的案例,走也走了,也都幫對手服務了,梁孟松是被限制了部分的選擇職業的自由,結論是雇用他們的對手也沒有在製程或者生產效率上撈到好處 。否則台積電就不會有到現在仍然獨步全球的領先地位。
競業禁止:重點在追討競業離職金
第二個部分告的是競業禁止條款,這部分的重點是,是否需歸還禁止競業離職金。
要不要以及能不能討回競業離職金,取決於條款是否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的「法定四要件」,以及雇主是否已提供合理的「離職後補償」。
若雇主已合法支付補償金,勞工違約後可能需依約返還或支付違約金。
競業禁止條款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四個要件才有效:
1、雇主有應受保護的正當營業利益:例如營業秘密或技術資訊。
2、勞工擔任的職位能接觸或使用雇主之營業秘密:例如研發、高階管理等職務。
3、競業禁止的範圍須合理:包括期間、區域、職業活動範圍及就業對象都應合理,且不得超過「兩年」。
4、雇主應提供合理補償:此補償金為離職後支付,且不應被視為在職期間的薪資一部分。
假設這個競業條款是符合上面法律規定,而且有效,離職人如果違反有效的競業禁止條款,且雇主已依約支付了離職後補償金,「勞工可能需要依約返還已收到的補償金或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金額將由法院依個案情節認定。
一般補合理的補償金額,每月補償金額應不低於勞工離職時一個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五十,並且應足以維持勞工離職後的生活所需。一般以兩年為限。補償金應於勞工離職後支付。
補償金是為了彌補勞工因遵守競業禁止而產生的損失,並非薪資的一部分。重點就是「若條款合法且已支付補償金,勞工違約後則需要返還補償金或支付違約金。」
如果英特爾真的有心請羅唯仁去任職的話,就是羅唯仁要返還這一筆違約離職的補償金,難道英特爾付不起嗎?
所以整件事的重點就是,台積電為什麼要延遲至今才提告?就是必須收集足夠的證據,而且認為訴訟可以達到嚇止的效果才會動手。
至於之前許多媒體以及名嘴發揮自由想像空間,說羅唯仁是台積電故意放去英特爾、評估是否可以收購英特爾的先遣部隊的謠言可以止矣。我個人認為他就是另外一個蔣尚義或梁孟松的案例而已。
台積電優勢是控制成本與高度良率
台積電由於從10奈米開始超車英特爾,在七奈米、五奈米、三奈米的製程上一步贏、步步贏。這裡面最大的優勢就是高度的良率以及控制低成本的優勢。
就拿我上次講過的14A的製程來講,英特爾14A將採用高數值孔徑(High-NA EUV)設備,而台積電A14初期將主要使用低數值孔徑(Low-NA EUV)搭配多重曝光技術,藉此降低成本。
因為一台高數值孔徑的設備就是4、5億美元以上。而且因為技術的門檻,所以艾斯摩爾一年可以提供的機台數也非常有限。英特爾由於是跟艾斯摩爾技術合作,所以可以取得優先的供應,所以英特爾才會用高數值孔徑的製程。
在成本的考量之下,台積電在1.4奈米以下的製程將會用低數值孔徑(Low-NA EUV)加上光罩薄膜(Photomask Pellicles),加上重複曝光的技術,在保護光罩免受污染,免受到灰塵跟顆粒的影響之下作為最關鍵的防護技術,以提高生產效率及良率。所以跟英特爾在技術上的看法是有差異的。
個人認為台積電會採取低數值孔徑的EUV的做法,最主要就是堅持低成本製造商的企業策略。用由前面10奈米以下製成累積的管理經驗以及技術來提升低成本製程的良率,以提供客戶最佳的選擇,到目前為止這些策略都是很成功的。
用比較近的二奈米製程來講,早在今年的六月份就已經傳出來,台積電二奈米初期的良率就已經達到60%,而在256Mb SRAM的製造上竟然傳出良率已經超越90%,比較當時三星的二奈米良率只有20%到30 %,當時英特爾傳出來的良率只有10%,當然是有重大的領先。
當然從關稅戰爭以來,美國政府也積極的在協助英特爾。從美國政府的投資以及日本軟體銀行還有輝達都有投資的情況來看,英特爾的企圖是可以看到的。
當然依照目前的製程以及良率來看輝達要向英特爾下單是不可能的,但是未來的發展如果英特爾可以大幅改善良率的話,對台積電也可能造成不利的影響。
目前也傳出來英特爾正在爭取蘋果對英特爾的投資,目的也很清楚,就是在搶台積電的客戶。
現在英特爾對外傳出來18A的製程的良率,近期已經達到約60%,雖然還達不到量產的70%以上的要求,這些都是台積電需要注意的。
現在三星二奈米的製程也傳出來除了三星自己的晶片設計的需求以外,會供應特斯拉、高通以及比特幣的挖礦商比特微電子與嘉楠科技等。
而三星電子的經營策略將不是低成本代工而是低價代工,也就是雖然他的良率可能也是在60%到70%左右徘徊,但是他會把代工價格降低到每片$20,000美金,相對於台積電每片$30,000美金的價格是便宜許多的。這樣子的降價是否會引起客戶的動心,就有待觀察了。
這些才是台積電要專心應對以及發展的重點。當然從10奈米以後的先進高端晶片的代工來講,全球主要的客戶都已經是對台積電累積了強烈的信任感以及不可被取代感。這
些先進製程的晶片的開發成本很高,如果沒有十足把握,要更換代工廠的風險是很高的,這個就是台積電最重要的優勢。也希望台積電能繼續保持。加油!
作者簡介_趙堃成
勤業眾信財務顧問公司前總經理、台科大管科所前副教授、現任圓展科技獨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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