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三星電子發生罷工事件,三星電子工會要求將15%的營運利潤分配為績效獎金,有韓國媒體《韓民族日報》(Hankyoreh)詢問我對此事件的看法,也想了解台積電與台灣電子業的情況。我做了一些研究,也把我的心得告訴記者,我想也在此專欄與各位分享。
先看一下三星電子此次為何出現罷工,主因是來自績效獎金的爭議,工會對「分紅公式不透明」及「與競爭對手差距拉大」表達強烈不滿。
在制度不透明部分,三星在計算獎金時需先扣除「資本成本」和「稅金」,工會認為公式過於複雜且難以預測,要求改為直接與營業利潤掛鉤。
其次是分紅落後對手, 三星半導體(DS)部門員工不滿其獎金僅為競爭對手SK海力士的三分之一。SK海力士承諾將營業利潤的10%直接用於分紅,且無上限;三星則設有年薪50%的上限。
因此,三星電子工會對資方表達的不滿包括三點,一是績效脫節,員工認為即使在半導體低迷期仍辛勤工作,但獎金「掛蛋」的結果讓員工感到被忽視。
二是人才流失壓力,由於SK海力士給出的分紅更具吸引力,據報導已有數百名三星工程師因此跳槽,加劇了留任者的集體焦慮。
三是補償方案爭議,三星資方雖提出高額「一次性獎金」(如34萬美元),但工會堅持應「制度化、長期化」,而非透過一次性補貼來息事寧人。
透明度高、分紅隨獲利增加 台積電制度讓員工滿意
至於台積電員工的績效獎金,與三星電子又有哪些關鍵差別呢?
我認為,台積電員工較少對獎金表達公開不滿,主因在於分紅制度已建立長期穩定、公開透明且利潤共享的品牌形象,加上過去幾年台積電獲利能力持續成長,也不像三星電子因記憶體獲利暴漲暴跌,相較於台積電相對穩定的分紅文化,三星的制度在獲利波動時容易引發內部矛盾。
根據台積電公司章程規定,在分配盈餘前應提撥年度獲利不低於1%作為員工酬勞(分紅)。但是,雖然章程只規定下限1%,但實務上台積電董事會通過的年度提撥總額,通常都在當年度稅後純益的11.9%到15%左右。
此外,台積電最新修訂章程規定,員工酬勞中提撥不低於30%作為基層員工酬勞,這又相對保障了基層員工的權益。限制在不低於三成的比例,不會讓員工酬勞大部分都分給高層主管或研發人員,可以讓員工酬勞更均衡一些。
若以近兩年台積電官方公布的實際分紅數據來看,提撥總額也隨獲利大幅成長,例如2024年度董事會核准約1405.9億元,2025年度受惠於AI浪潮獲利創新高,董事會核准約2061.5億元,年增率達46.6%。
至於分配方式,則是總金額的一半為「業績獎金」(每季發放),另一半為「酬勞/分紅」(每年7月發放)。
因此,總結來說,台積電的分紅制度勝在「透明度」與「隨獲利規模等比例增加」,而非單一固定比例。至於三星電子訂有上限,容易引起員工不滿,再加上記憶體業務獲利波動劇烈,形成了員工酬勞也跟著暴起暴落,產生相對剝奪感,或許是關鍵因素。
利益衝突 三星「勞資對抗」演變成「部門內鬥」
另外,三星電子與台積電相比,除了是一家巨型企業,半導體(DS)部門就有晶圓代工與記憶體兩種特性差異很大的事業,還包括性質更不同的家電及行動通訊部門(DX),這些部門間彼此利益差異大,也形成了工會內部複雜的利益衝突。
因此,我從韓國媒體報導看到,三星電子「同行工會」(以DX部門為主)如今選擇退出聯合鬥爭體,核心原因在於不滿工會聯盟的訴求長期偏袒半導體部門,導致不同部門間的利益分配不均與互信崩塌。
其中,具體原因包括獎金制度極度不平等,聯合鬥爭總部要求資方將「營業利潤的 15%」作為績效獎金且不設上限。若此訴求達成,獲利豐厚的半導體部門員工年獎金預計可達7億韓元,這是屬於天價級別;而行動通訊部門員工因業績及計算方式限制,獎金上限仍被鎖定在年薪的50%以內。
由於訴求偏向半導體部門,因此行動通訊部門員工認為工會聯盟在談判過程中,主要在為半導體部門的利益發聲,卻無視家電及行動通訊部門的需求,自覺被當成罷工抗爭的「提款機」或「陪襯」,許多該部門員工強烈反彈,甚至出現單日破千人集體退會的現象。
這個工會內部成員對罷工方向的分歧,當然也與近來的產業變化有關,因AI需求帶動讓記憶體價格大漲,三星電子主要獲利來自記憶體部門,行動通訊部門則面臨競爭壓力,這兩者剛好是供應商與客戶的關係,利益本來就不同,只要是半導體一方賺錢,行動通訊就成本大增,業務發展受限,兩者利益完全不同,因此雙方在採取強硬罷工手段上的共識也就不存在。
因此,這個演變也象徵三星電子內部的勞資矛盾,已從「勞方對抗資方」演變為「部門間的利益內鬥」,甚至引發媒體提及對於三星是否應將半導體與行動通訊部門進行「實體分拆」的討論。
總結來說,台積電與三星電子的分紅制度,台積電勝在「透明度」與「隨獲利規模等比例增長」,而非單一固定比例。
國家級企業該如何分配財富?韓國社會要求三星利潤共享
三星電子除了面對資方與勞方的衝突之外,不同部門(DS與DX)的利益也有歧異,要建立一套讓不同部門員工都能滿意的方式,顯然是不可能的任務。我認為,三星電子包山包海的組成,增加了許多管理上的複雜度,我認為在現有架構下,資方要因應這些考驗,是很困難的事。
其次,韓國媒體記者也詢問我另一個問題。他說,約有3萬名分包商員工在三星的半導體工廠與三星員工一起工作,但據報應該不會獲得足夠的補償。因此,除了三星電子工會要求將15%的營運利潤分配為績效獎金外,三星電子的分包商員工,對於被排除在這些龐大利潤之外表達不滿。
這位記者說,韓國社會對這種情況提出了根本性的問題,一個國家級的旗艦企業應該如何分配其龐大的財富?三星電子在廣泛的政府支持和稅收優惠下取得了顯著的成長。由於許多韓國人持有三星的股票,該公司經常被稱為「國家企業」,越來越多的呼聲要求三星將其利潤與承包商共享,並回饋給支持其成長的社會。
因此,他想了解,三星電子發生的這種情況,韓國經常會以台積電作為比較對象。他很好奇,台灣是否有類似的討論?關於台積電是否會將其龐大的利潤與承包商分享,或者回饋給社會?
他說,韓國社會理解台灣在半導體領域有許多實力堅強的中小企業,觀察台灣半導體公司的市值,除了台積電之外,許多材料和零組件領域的公司都具有全球競爭力。在韓國,曾發生三星電子試圖挪用承包商技術而出問題的事件。台積電情況如何?是否有一個結構允許承包商向台積電這個主要承包商提出合法要求?
此外,他也想知道,在台灣是否像在韓國一樣,有許多人因台積電員工的高薪而感到某種剝奪感?大家是否擔心所有的社會和人力資源都僅集中在半導體部門的情況?
我覺得,他提出這些問題,給了我一個範圍更龐大的架構,這些問題應該可以寫一篇博士論文了。不過,我思考了一下,給予他以下的簡短回答。
三星是李氏家族企業 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是打工仔
首先,我告訴他,台灣與韓國同為全球半導體領先國家,但是兩者在產業的專長特色很不同,從國情、產業型態、企業組織等都很不一樣。我對韓國的情況當然不像他那麼清楚,但我可以試著跟他分享台灣的情況。
我說台積電沒有工會,事實上台灣大部分電子公司都沒有工會,當年張忠謀先生從美國來台灣創立台積電時,就主張不要設工會,因為他之前在美國企業工作時,深深覺得工會對企業發展是很不利的,但企業對員工的照顧一定要盡心盡力,因此早年台灣有分紅配股制度,讓員工可以獲得最大的回報。
我也跟他說,早年員工都說,台積電員工是「一個人做兩個人的事,拿三個人的薪水」,員工對工作相當驕傲。即使如今分紅配股制度取消了,但對員工的酬薪獎勵都有清楚的規範,至今員工待遇依然很好,也很少聽到有員工認為公司虧待他們。
這裡有一個很關鍵不同是,三星是李氏家族掌控的企業,資方勞方分得很清楚,但台灣企業勞方資方衝突較多的都是傳統產業,至於電子業幾乎都從中小企業起家,資方勞方沒有太大差別,甚至都是一起創業的夥伴,大家利益一致。
像張忠謀雖然是董事長,但他其實也是打工仔,是以經營績效取得權力,並透過分紅配股獲得公司0.5%股權,但他退休後,就交給專業經理人接棒,不可能像李氏家族這樣可以一直傳給後代。
此外,根據我的了解,三星與台積電的供應鏈關係也相當不同。三星因為規模大、主導性強,所以三星會投資供應商,並要求供應商只能獨家供應給三星,但是,台積電在台灣的供應商,從來都不是獨家供應的,而且也幾乎都沒有投資關係。
因此,台積電供應商不會被綁住,自己要想辦法賺錢,但他們對於打進台積電供應鏈會相當努力,因為那代表獲得台積電認證後,他們未來可以取得更多其他公司的訂單,因此會很努力與台積電合作。
當台積電與供應商的關係是完全憑藉專業與績效來評估時,利潤分享也是依照市場合理的價錢競爭,也就不會像三星的分包商一樣,畢竟大家都是獨立企業,如果自己做得好,就可以賺很多錢,當然也就不需要去跟台積電爭取利潤分享。
我說,三星電子供應商可能因為很多都是轉投資公司型態,有點像三星集團的成員,所以才會有這種情況發生,但台積電與供應商之間是純客戶及業務關係,績效做得到就來,做不好就被淘汰,彼此間的關係是在商言商,憑實力爭取。而且,不只是台積電如此,台灣幾乎所有電子業的上下游,也都是這種合作聯盟的關係。
至於他提到,是否台灣社會會因台積電員工高薪而感到某種剝奪感?我說,這個情況可能有,但應該不像韓國那麼嚴重,因為台灣終究還是中小型企業型態,有數千家電子公司各司其職,各自努力,沒有集中在台積電一家,目前台灣有超過50家股價上千元的公司,不像韓國集中在少數財團,我認為兩國之間的差異還是很明顯具體的。
最後,有關台灣與韓國的差異,我也鼓勵他去看我在韓國出版的書,也請他去看我的網站https://www.taiwaninside.com,網站中有韓文、中文、英文及日文,我相信他可以從中獲得許多韓國與台灣不同的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