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傳銀行行員挪用客戶款項!金管會銀行局週四(6/25)證實,華南銀行旗下3家分行遭通報,有前行員涉嫌挪用客戶款項、私自留置臨櫃結帳溢額款項等行為。金管會已正式針對華南銀行的內控缺失祭出行政處分,核處800萬元罰鍰。
涉案情節曝光:3分行、3行員各自獨立作案,受害達9人
據金管會了解,這起舞弊事件並非單一分行的偶發個案,而是分布在全台三個不同的分行,分別為積穗分行、士林分行以及台南分行,在這三間分行中涉案的3名行員彼此之間並無關聯,屬於獨立作案。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張嘉魁指出,本案之所以會曝光,是因為客戶端察覺異狀,銀行在接獲客戶反映存摺或帳目有異常後,內部進行清查並依規定向金管會進行通報。
金管會指出,在積穗分行的部分,前行員利用協助客戶處理業務的機會,涉嫌讓客戶在空白取款條上先蓋好印鑑,再利用「空白已蓋章」的取款條,盜領約5萬元的金額,受影響客戶數為1人,發生時間點則在去年8月。
在士林分行的部分,同樣也是有一名客戶受影響,該案是前行員涉及私自留置客戶臨櫃繳交信用卡卡費溢額的款項,未依規定將這筆「結帳的溢額」上報主管並進行掛帳,金額逾3000元。
在台南分行的部分,則是有一名前行員自106年(2017年)9月起到去年(2025年)8月止,採取「拆東牆補西牆」的手法,有時竄改客戶國外匯入款款項金額,有時則委冒客戶的簽名提領存款。
「他過去挪用,有時候會還給客戶,因此有些客戶可能不見得會立刻知情,因為他挪用之後就還了」,張嘉魁表示,目前華南銀行正與這7名受害客戶逐一確認,並進行和解與後續處理,初估涉案總金額約新台幣457萬元。
金管會點出內控缺失:連續爆發絕非偶然,提出五大監理要求
針對華南銀行連續爆發三起行員舞弊案,金管會認定這已非單一員工的道德操守問題,而是整體的內部控制與監督機制出現了系統性鬆動,因此對此案提出核心缺失評估與五大具體監理要求事項。
在核心缺失評估的部分,金管會指出,華南銀行部分分行存在「未落實執行制度」或「未建立健全制度」的弊端,包含第一線的交易複合機制失效、系統作業流程存在漏洞、主管未能落實覆核,才讓行員能輕易利用職務便利挪用款項或篡改匯款資料。此外,對於「禁止行員私自保管或取得客戶存摺、印鑑」的鐵律,銀行顯然未能貫徹宣導與稽核。
為了徹底杜絕此類舞弊再次發生,金管會對華南銀行提出以下五大監理要求,包括:第一、落實交易覆核與系統檢討,要求華南銀行針對本次舞弊事件暴露的缺陷,通盤檢討「交易資源、系統作業流程、複合機制」,確保每一筆大額或異常交易都有嚴格的雙重覆核機制。
第二、研議落實3道防線模型:總行與各分行必須重新「研議3道模型」(內部控制的3道防線),強化第一線自行查核、第二線風險管理與第三線內部稽核的功能。
第三、啟動全行通案性徹查:不僅限於涉案的積穗、士林、台南三家分行,華南銀行必須對全台所有分行展開通盤的檢視與檢討,針對制度未落實、未建立的部分全面補強。
避免資金被挪用 金管會再呼籲:存摺、印章應妥善保管
第四、啟動法律究責與損害評估:金管會要求華南銀行評估對涉案行員追究法律責任,包括「評估對於強化銀行行員對法律責任的認知」,並由銀行端評估是否依據內部規範與受損情況,向涉案人員提起民事求償或刑事告訴。
第五、嚴禁行員私自保管客戶憑證:金管會再次重申監理紅線,張嘉魁提醒:「存摺、印鑑,依照規定行員都不能私自為客戶保管」,他呼籲民眾應自行妥善保管重要憑證,銀行也必須加強內部查核,嚴禁行員協助保管或索取客戶印鑑。
目前,華南銀行已依據內部規定,將涉案的3名行員全數解雇,且款項的部分前行員也已經全數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