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達(NVIDIA)執行長黃仁勳5月宣布有意在北士科T17、T18基地設立總部,新光人壽終於在昨天正式發文給北市府,願意將兩土地轉讓給輝達使用。對此,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表示,因為原本契約是新壽蓋好,拿到使照才可以 直接轉移,恐與契約不符。
黃仁勳5月宣布有意在北士科設總部,標到T17、T18兩地的新光人壽,過去2個月卻一直沒有下文,直到昨天發文給北市府,內容強調願意將兩土地轉讓給輝達使用,未來僅剩合約的法律問題,以及兩土地合併後升值重新估價並繳費等兩問題,只要能快速解決,輝達總部就可以馬上開始興建。
如果是直接轉移,就會違反契約
李四川指出,新壽昨天第一次正式以公文給北市府,之前從來沒有談T17、18給輝達的事,而公文有表明,願意轉給輝達使用,北市也已正式以公文回復。第一,要轉給輝達,因與契約不一樣,契約是規定必須蓋好才能轉,這一部分如果是直接轉,就會違反契約,且若新壽從輝達得到很大的利益,就會有圖利的問題。
由於依新壽的公文,內容是要直接轉,且輝達也希望是直接轉,李四川指出,公文的敘述,他們認為直接轉移,沒有法律的問題,只有契約的問題,但他認為「契約本來就是法律」
輝達盼兩塊地合併
希望做都市計畫變更
另外,也提到T17、18中間的道路,輝達希望兩塊地合併在一起,希望做都市計畫變更。李四川指出,北市府也回公文給新光,「是等變更好才移轉?還是直接變更轉給輝達?因為變更後,土地增加,面積也增加,合併以後效用提升,可能還要再交一筆類似權利金,因為土地加大,功能加大回饋金誰繳,這也要釐清。
李四川表示,北市府也希望新壽能提供,是否有跟輝達來往的MOU或計畫書供北市府參考,這些都已經在昨天回文 給新壽。至於類似權利金,包括取消中間道路,變為基地,算起來權利金要幾十億,也需要做都市計畫變更。
本文授權自聯合新聞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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