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留分是什麼?爭議許久的「兄弟姊妹特留分」,法務部6/2預告《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修法,擬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強化遺囑自由。
根據民法現行規定,旁系血親有遺產繼承權,但台灣單身者比例增加、加上手足之情可能因長年疏離、價值觀差異甚至利益衝突而變得淡薄,希望改革「特留分」制度的社會聲浪與日俱增。
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律師劉韋德認為,兄弟姊妹特留分的規定,被認為是一項過時且不合時宜的制度,不僅限制了個人的遺囑自由,更常因其懲罰無子女的本質,被質疑有違憲之虞。
特留分是什麼?怎麼計算
民法上的「特留分」,是指在繼承開始時,法律規定必須保留給每一位法定繼承人最低限度的遺產比例,以保障他們的基本繼承權益,避免被繼承人因個人偏愛而完全排除某些繼承人的分配權。
民法規定,兄弟姊妹在繼承順位上享有特留分,也就是即使立遺囑人不想讓他們繼承,法律仍保障其繼可繼承應分三分之一的財產。
特留分計算方式
根據《民法》第1223條,不同身分的繼承人特留分比例如下:
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父母、配偶:應繼分的1/2
兄弟姊妹、祖父母:應繼分的1/3
特留分性質
特留分是繼承人的一項法定權利,繼承人可以拋棄,但喪失繼承權或拋棄繼承者則無法主張特留分。此外,特留分制度僅限制被繼承人死後的遺產分配,生前贈與不在此限。
簡單來說,特留分就是法律保障每位法定繼承人最低可分得的遺產比例,無論被繼承人是否立有遺囑,都必須遵守此規定。
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 4修正重點
法務部新聞稿指出,社會高度關切的「兄弟姊妹特留分」議題,除了委請身分法學者完成檢討修正民法繼承編的研究案外,並廣泛蒐集日本、德國、韓國及瑞士等外國立法例,同時邀集學者專家及相關機關代表密集召開7次研修會議討論,現在擬具「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6/2預告修正。
草案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並為避免僅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而造成個案適用結果之不公平,爰修正現行遺產酌給規定,並增訂具有促進繼承人間實質公平之貢獻分制度。草案共計5條,其修正重點如下:
一、 為符合現代家庭生活形態,並尊重遺囑自由,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修正條文第1223條)
二、 為使受被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之兄弟姊妹,因被繼承人死亡而生活陷於困難,且依遺囑未自遺產有所得或所得顯不相當者,得請求酌給遺產,修正得請求酌給遺產之請求權人;並修正請求酌給遺產之程序,及增訂法院裁判之衡酌因素暨時效規定。(修正條文第1149條)
三、 增訂繼承人特別貢獻規定,就其對於被繼承人之特別貢獻給予合理之評價,不僅可增加照顧高齡者之誘因,亦可兼顧各繼承人間之公平。
爰明定繼承人中有對於被繼承人之事業提供勞務或為財產上給付、對於被繼承人為療養看護,或依其他方法就被繼承人財產之維持或增加,為特別之貢獻者,該特別貢獻之價額,應於遺產分割時,加入該繼承人之應繼分中。(修正條文第1173條之1)
換言之,未來在遺產分配時,若有子女或繼承人長期照顧高齡父母、付出勞務或金錢,法院可將其特別貢獻納入分配考量,使照顧者的付出獲得合理評價,兼顧繼承人間公平性。
四、 為促進遺產儘速分割,以利經濟發展及財產運用,並降低對司法實務之衝擊,增訂歸扣及特別貢獻規定之適用期限;並一併修正遺囑禁止遺產分割期間為5年。(修正條文第1173條之2、第1165條)
法務部指出,希望透過推動本草案之立法,達成「尊重遺囑自由」、「促進實質公平」及「保障弱勢手足」之目標,使繼承法制切合現代社會實際需求,並更臻完善。
律師:特留分制度和現代社會脫節
劉韋德律師認為,這項制度在過去大家庭時代或許有其意義,但隨著社會結構轉變為核心家庭,成年兄弟姊妹多數已經濟獨立,少有扶養或共居事實,對被繼承人的財產幾乎沒有實際貢獻,卻僅因血緣關係就能主張繼承權,顯然已與現代社會脫節。
更不合理的是,這項制度形同懲罰無子女者。根據現行繼承法,無子女者的兄弟姊妹可繼承其遺產並享有特留分;但反過來,無子女者因繼承順位在後,卻無法繼承有子女的兄弟姊妹的遺產。這種「單向繼承權」的設計,對選擇不生育或單身的個人極為不公平。

手足特留分沒廢除 寫遺囑也沒用?
事實上,兄弟姊妹特留分的爭議過往就不斷被拿出討論,像是先前藝人曹西平過世。
蘇家宏律師就曾撰文分享,兄弟姊妹不管感情如何,法律上就是有繼承權,也有特留分。除非曹西平大哥的4個兄弟有「喪失繼承權」的事由,才會無法繼承任何一塊錢(連特留分也沒有)。
但是法律上喪失繼承權的事由是由法院「個別判斷」,也就是曹西平大哥的每一個兄或弟,有哪一個具體的事實,對於曹西平大哥有重大虐待或侮辱的情事,曹西平大哥明確的表示,才能剝奪他們的繼承權。
蘇家宏律師說明,有些人會問,兄弟姊妹特留分還沒修法廢除前,就算寫下遺囑,但是法律所規定的特留分,還是會讓自己不喜歡的兄弟姊妹能夠拿到財產,那寫了遺囑又有什麼意義呢?
姑且不論有沒有喪失繼承權的事由,比起沒有寫遺囑,全部分給兄弟姊妹的結果,寫遺囑是比較有效的方法。
「我相信有許多單身者也因為種種原因而與自己的手足漸行漸遠,最後不願意將自己一生打拼的財產留下來給兄弟姊妹,甚至後事也希望由指定的人來辦理,只要遺囑裡面指定遺囑執行人,並寫清楚後事的辦理事項,未來的一切將由遺囑執行人幫你辦妥相關事宜,一切都在我們自己的掌握中。」